第四章
第四章
通過前幾次算計失敗的經歷,桃花現在修鍊得可以是“爐火純青”了。“老五”對自己的父母本來就不好,可桃花更甚-----在小孩作滿月的當天,無中生有,說老公公給糊弄人,男孩的衣服買成了女孩子的,大吵大鬧。說:“我們年輕不懂事。你們也太小看人了,這麼大年齡了,連買件衣服都分不清,怎麼穿出去見人?”
小孩兒的來路本身就講不出口,攤了個不成器的兒子“老五”,又加上這個糊鬧的兒媳婦,老公公一時想不開,氣得上了吊,而後老婆長年住閨女那兒,和她不來不往。
親戚朋友如果相聚,那絕對和“老五”干仗。這不“老五”的朋友張軍路過到了她家,兩人正談的高興,桃花從外面回來,沒事找事吵“老五”家不打掃,就知道瞎糟蹋。搞得張軍臉上掛不住,不歡而散。
也有人勸她倆好好過日子,不管女的還是男的,兩個人再養一個。桃花心裏清楚,和“老五”在一塊,前車之鑒,絕對不會再為他養個兒子什麼的,那是給自己拴絆腳繩。為了管牢“老五”,自己想幹啥就幹啥子,磨上那“飽經滄桑”的臉面,找到現在在縣裏開了家公司的萬林。
一見到萬林,桃花笑容滿面地說:“怎麼現在發達了,總不會把自己的過去忘的一乾二淨吧?”
萬林倒冷靜說:“有啥事,你就說。不要拿過去說事。”
“也沒有什麼,就是想讓他來你這兒上班,混口飯吃。不知道你幫不幫這個忙?”
“好啊。可我告訴你,他來上班和過去扯不上半毛錢的關係。”
通過舊情,桃花把“老五”安排到萬林的公司掙錢。“老五”不僅戴了綠帽,還屁顛顛地給人家打工。
可桃花內心知道“老五”絕不是盞省油的燈,這兒只是她的“避風港”。江山易改,秉性難移。家裏只要有一點點事,就吵架干仗。家裏吵的沒完,兩個人還到街上,根本就不怕坊鄰居笑話。
“你桃花家裏家外不管不顧,漂來漂去。這個日子過得有啥意思?”
“我嫁漢嫁漢,就是穿衣吃飯。你不掙錢養家,難道靠我一個女人生活。我掙的還不夠自己花。”其實桃花上班,根本沒有朝家裏拿過一分錢。就連上街小孩兒吃個零食,也是“老五”,更別說家裏的生活所需,親戚朋友之間的相互應酬。
無論有什麼事情,只要一說用錢,桃花就謊稱有事出門,把爛攤扔到“老五”。等她回來,事情早處理好了。孩子到五、六歲的時候,老五乾脆當起了“坐家”,屁事不幹,麻將場上瘋賭狂戰,酒場上風頭出盡。
這個女人又有了新的想法。她和老五提出離婚,以此來要挾老五逼他就範,為她所用。可老五也不是吃素的。老五說:離婚可以,把孩子留下。這樣可以得到老五不離婚的目的。可老五想錯了,本身孩子、家庭對於桃花來說是無所謂的,算計才是第一。和別人鬥心眼,爭上峰是她的強項,馬上答應:“孩子給你留下,房子也給你,這總可以吧?”老五遇到了剋星,只好離婚收場。
後面的發展有點不妙。桃花又找了一家。桃花只是看重這家有幾處房產出租掙錢,在機關上班當公務員,自己又可以為所欲為。談了沒多長時間,無賴“老五”去鬧了一場。這家本本份份的城裏人,不想因兒子找對象搞得家裏雞飛狗跳,不一定有個好的結果,拒絕和桃花交往,鬧劇還沒開始就收了場。
後來連找了幾家都是如此下場。原來“老五“憑藉自己的處事和想法,和倆人是王八配母豬的以往,桃花想脫身甩開他,恐怕沒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