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千人大會”前後(5)
李立三在給鄧小平的信中還向中央提出建議:對“平了反的同志,可以官復原職”。“對在過去運動中受到批判處分,現在證明是搞錯了,而在受委屈的過程中,表現得很好的同志,在平反以後,可以從中提拔一批到中央某部門、中央局或省、市、自治區黨委各級領導崗位上來工作。”
中央採納了李立三的建議,不久后,高揚被中央任命為化工部部長(原來是副部長級)。高揚的家由貴州搬回北京后,李立三再次到化工部高揚的新住處看望慰問。
在華北局書記處給薛光軍平反后,4月8日,薛光軍寫信給李立三,一再要求到中南局陶鑄同志那裏去工作。經與中央組織部商量后,6月19日,李立三複信薛光軍,轉告他同意他去廣東擔任**中央中南局秘書長。
經與中央組織部商量后,劉祖春也從下放所在地返回機關,被任命為**中央華北局研究室主任職務。
給高揚、薛光軍、劉祖春同志平反后,緊接着7月2日,李立三又召集原**中央工業部在京幹部開座談會,討論給其他處級幹部王競成、寇有信的甄別平反問題。
12月26日,李立三再次召集張鐵夫、黃文、劉玉柱、解金聲等人商談給原中央工業部幹部處長王競成平反問題。當有人在發言中提出,王競成(在被批判過程中)曾經自殺過,以作為不給她平反的理由時,李立三反駁說:“中央也沒有規定,自殺就一定要給處分”,堅持主張要給王競成平反。
這樣,由於李立三的辛勤操勞,總算把對原中央工業部受過錯誤處分的人的甄別工作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了卻了李立三的一樁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