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滋味兒(18)

打官司的滋味兒(18)

我說,怎麼?還沒拿回來?這要不是她親口說的,我真不敢相信會有這樣的事。

我問她怎麼這麼長時間卷宗沒拿回來呢?她笑了笑說,我們催一下,爭取儘快拿回來吧。顯然她是在安慰我。我說,你們應該積極一些呀!這個案子管轄地又打回來了,不正說明你們是正確的嗎?當初移到天津,你們等於有了一個錯案率吧?現在糾正回來了嘛!劉法官嘆息着說,那錯案率已經報完了,現在糾正也不能抹去那個錯案了。我聽不明白法院居然還會這麼對待錯案率。反正,不管怎麼說,事實將證明你是對的。我對法官如是說。她說,你再耐心等等吧,我們會儘快索回卷宗的。

2002年的我,幾乎是在不可理喻中度過的。我怎麼也想不明白,既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那麼認真地糾正了誤判,那麼急切那麼認真地希望我取回裁定書,怎麼會又這麼不溫不火了呢?到底問題出現在哪裏?是二中院一方還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方?還是天津中級法院有意拖着不還卷宗?這三方面的事情我是說不清的,但是,誰又怎麼可能說得清當今法律的奧義呢?這時候想起一句話:打官司嘛,當然還是打關係了。

靜下來的時候,總不免要去回味一下這個官司的前前後後經歷。越合計越覺得自始至終就曾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左右着進程似的,就像一個轉盤一直在滯緩地轉動着,任何一個外力都會使它加快轉也都可以使它停下來不轉。但是,外力是一種什麼樣的外力?這隻手是從哪裏來的呢?

我也懶得打電話了。但是,事情懸而未決畢竟是如鯁在喉。我的律師讓我再給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打電話催問,他說你要是不打電話,別人是不會替你着急的。我只好再打,但是劉法官不在,打了幾次,她都沒在。

到了9月,中國作家與中國建築家在杭州召開了第二屆“建築與文學”的學術研討會。

頭一屆是1993年在江西南昌召開的,就是在那次會上,我認識了清華大學的著名學者、《世界建築》雜誌的主編曾昭奮先生。後來,我時常會在《讀書》雜誌上看到他寫的文章,那些文章均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建築界人士做事情很是精細,那次會議,留下了一部紀念冊。所有與會者都有照片,也都有自己對於“建築與文學”這個話題的見解。從1993年到2002年,九年間,我們這些關心建築的作家和關心文學的建築家們再度相逢杭州時,又出了第二部紀念冊。正是在這部紀念冊上,我讀到了曾昭奮先生的文字。他寫得非常自然親切,突然,我的眼前一跳,被一排文字電擊般灼痛了目光:我從報紙上看到了中國第一記者×××抄襲了作家劉元舉的文章,其實,這位記者也抄襲了我寫梁思成的文章。

需要說明的是,在我打官司這段時間,有好幾位文學界朋友給我提供了張建偉涉嫌抄襲別人文章的信息,但是,像曾先生這樣清清楚楚寫在紙面上,並且他還說他因精力有限,不想為此而打官司了,但是,卻可以隨時隨地給有關方面提供證據。曾先生是受人尊重的學者,他所說的被張建偉抄襲的文章是發表在《讀書》上的文章,這就更讓我驚嘆不已!因為《讀書》雜誌發行十多萬冊,而且在文化人圈子裏有着重要影響的雜誌呀!看的人一定很多,這樣的雜誌上發的文章,他張建偉也敢抄襲?!

曾昭奮先生為此專門撰寫了一篇揭露張建偉抄襲的文章,題目是:《小文一篇,也遭剽竊》。全文如下:

小文《第十二座雕像》在《讀書》1995年第9期上被排在首篇刊出,這一期《讀書》的港台繁體字本也以《第十二座雕像》作封面標題。張承志先生在《天涯》和香港《二十一世紀》上的文章中對這篇小文予以肯定:“讀《第十二座雕像》后,覺得真應該印發北京老百姓人手一冊,把梁思成的北京古城牆公園的設想圖,貼在北京的每一個建築工地,每一個公共場所門口。”及后,祝勇主編的《重讀大師——激情的歸途》和葛兆光主編的《走近清華》都把小文採納了。

1999年初,深圳的賀承軍博士打電話給我,說《第十二座雕像》被選為1988年全國散文排行榜17篇之一,但作者是別人,不是我。他讓我查查最近的《文藝報》。真是事有湊巧,正好《文藝報》的一位編輯、記者到我家採訪,通過她我迅速地看到了1999年1月5日的《文藝報》,從《文藝報》上的一篇文章中知道“排行榜”上那篇《第十二座雕像》的作者是鄧琮琮和張建偉,並從《文藝報》編輯部得知這篇文章的作者王劍冰先生是鄭州《散文選刊》的主編。不久,又在圖書館找到《當代散文精品1998》,上面有鄧、張的一篇《第十二座雕像》,它還有一個副標題“梁思成與北京城”。但王劍冰的文章提到《第十二座雕像》時,沒有說這個副標題。文章中說,這次“排行榜”是由《散文選刊》邀請40餘位作家、評論家和編輯家組成推選委員會“推選”的。

我托北京和鄭州的幾個“編輯家”朋友替我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風聲既出,估計鄧、張兩位作者會從北京或鄭州的朋友中得知我在追問《第十二座雕像》的事,遂於1999年4月7日《中華讀書報》上推出《雕像》全文,但以《梁思成和北京城》為題。這真是欲蓋彌彰。直到2002年讀丁言昭女士的《驕傲的女神林徽茵》一書,從它的注文中,才知道鄧、張的文章原載於1997年7月14日之《文匯報》。(香港的?上海的?)原來,鄧、張的文章發於1997年而被“推選”進1998年的排行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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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中國文壇第一案:《西部生命》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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