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沒想到於堇真的會回到上海,莫之因心裏很不是滋味,甚至覺得自己整個生活給攪亂了。他走到街上,才發現細雨漣漣,淋在他前額臉頰,昂貴的西服兩肩上全是雨點。他打了個激靈:今天比昨天天冷,他穿少了。
高大的法國梧桐樹,像無數的手臂在揮舞。為了躲雨,他只好走到樹下,稍稍把胸中的怒氣晾一些。梧桐樹葉發黃,有些落在地上,被水浸泡,大多數樹葉已經現出焦黃的病態。有幾張葉子沾在樹榦上,他拾了一片,看了一下,便扔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指,沒有一點灰塵,但他掏出噴過香水的手絹,擦乾淨。
《狐步上海》請於堇來主演,這事情一開始他並未反對,只是心裏很矛盾。於堇的演技超群卓絕,在上海市民中風頭很足,他不便反對,好像也沒有理由反對:本來於堇就是交際花一個,來演一個百樂門的紅舞娘,沒有什麼不妥。
但這個劇本,是他根據自己的小說改的,裏面的愛情如火如荼。他也曾是於堇的戲迷,卻不想看於堇演他的戲。最重要一個原因,就是他不願看到假戲真演———他知道上海演藝界從荷里活學來的時髦病:演一場愛情戲,就來一場緋聞。好多對男女,就是這麼拆拆聚聚、合合分分的。
這個劇寫百樂門一個舞娘,原是高貴千金出身,因父親生意失敗,她才不得不下海。在舞廳遇上一個詩人,狐步舞跳得出色,這舞女對這種奇異的舞步也十分嫻熟,兩人一時絕配,雙方都急切地等着每晚一會。詩人狂熱地愛上她,父母本來對她下海當舞女十分反感,現在堅決反對她嫁給一個詩人。她被掃地出門。但她還是與一貧如洗的詩人結合,為了愛情,她可以捨棄一切。但是詩人靠寫詩難以維生,她只好繼續做舞娘,繼續跟各種男人周旋。詩人受不了,追到舞廳。舞娘告訴他不跳舞可以,但必須要有個活下去的辦法,詩人說必須有一個死得尊嚴的辦法。兩人決定在舞廳跳最後一曲,在全上海舞客羨慕的眼光中,跳到窗台上,雙雙跳樓自殺。
莫之因敢以自己的生命打個賭,於堇氣質孤高傲岸,絕不是這樣情深義重的女人,演不了這樣一個為情而痴、為情而死的熱血女子。對此,他承認沒有什麼證據。沒辦法,偏見先入為主。若是冷靜的作家,可以靜觀其變,他是詩人出身,就難做到。
正是這些問題,此時折磨着他:於堇與她的丈夫倪則仁鬧出來的風波,已經過了三載,別人可以忘記,他當時是個仰慕明星的文學青年,無法不把當年連接到現在。
對藝術圈裏的男女之事,觀眾往往比當事人更着急。當時報上於堇的婚變,鬧得與戰爭消息一樣轟轟烈烈。娛樂界花邊新聞,報導得津津有味,大致上說是於堇另有意中人。倪則仁當時在銀行做事,後來是上海演劇界抗日慰問團的領袖人物之一,冒着炮火到前線歌唱,得到全上海喝彩,報界捧之為“粉墨岳飛”。於堇偕同意中人離開上海出走香港拍電影。
莫之因至今想來,覺得倪則仁那種找死的蠻橫勁,是被於堇氣出來的。但此後,倪則仁卻從演藝界消失,或許在尋找劑量更大的刺激?終於,這個“岳飛”進兵到間諜場上去了,現在被抓進76號,正是求仁得仁。
退一萬步,於堇是什麼人?他莫之因何苦鑽這牛角尖。上海報紙,一向同情女方的不多。不過,上海人對女明星特殊健忘。今天只有他記得於堇“背叛丈夫”。
本來嘛,他只是舞文弄墨的人。把自己的小說改成話劇劇本之後,下面就全是別人作主,愛弄成什麼樣,就是什麼樣。譚吶是資深導演,主意大得很。他莫之因提再好的建議,告訴譚吶,都等於零,說不定還嫌他多嘴———譚吶請了作曲家,請了樂隊和舞蹈團———反正近來上海閑着無戲可演的藝術家多得很。
一開始選女主角時,譚吶就一口咬定必須是於堇主演。但是他卻有比藝術判斷更有力的權威:並不是他譚某人自己的想法,而是房地產大王哈同遺孀羅迦陵的主意。這個胖胖的老太婆,是愛藝劇團的投資老闆,樣子長得既不像中國人,也不像西方人,說的中國話也是怪怪的。幾個月前老太婆真的來過一次劇團,還當著整個劇團的面說:不管選什麼戲,都非要於堇主演才能成功。
這些生意人就知道投資生財,錢越多說話越氣壯如牛,哪兒懂什麼藝術。不過他看出羅迦陵氣色很差,說話喘氣,站都站不穩,走路要人扶,不像能活到看於堇演出的樣子,果不其然,上個月就聽說她重病住院了。
莫之因越想越生氣。他的頭髮仍是一絲不苟,不過心情跟街邊流淌的水一樣,越流越低。路人在他面前走過,奇怪地看着這個一表人才的青年男子失了魂的樣子。
雨天路上仍有黃包車,莫之因招手,黃包車未停,全被租了,沒有空車。他突然想起今天他是開車來愛藝劇團的,車停在院子裏,居然忘得一乾二淨。他捏捏自己的手心,疼痛感是真實的,一跺腳,他轉身折回去。
那個羅迦陵說於堇什麼來着?他想起來,她說於堇就是唯美的化身,一身黑絲絨旗袍,猶如一朵黑牡丹。於堇每次演出,在開始說話之前,都只是背對觀眾,四周一片黑,一束燈光投到她一個人身上,她慢慢吐出一句台詞,才徐徐轉過身,讓全場觀眾悄無聲息地驚嘆不已。不管是古裝或是現代戲,都這樣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