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為什麼要選擇南京下毒手(17)

七、為什麼要選擇南京下毒手(17)

第419件:2月3日下午8時,3個日本兵在北平路闖進另一住宅,搶走金先生2元2角、胡先生2元5角、屠先生1元4角。

第427件:2月5日下午7時,兩日本兵越牆偷入頤和路25號二層樓房,將該處男子全部集中,不準走動,並搜劫現金和其他用品。計有:袁君戒指1隻,現洋10元;徐君現金15元,印有銜名的空白信紙;劉君現金1元3角;樂君現金1元。接着該日本兵到隔壁一家劫去現金千元。當時他們身穿大衣,腰掛手槍。(引自《史料》第379、384、386、388至394頁)

通過上述極少數的案例,我們可以凄楚地看到,日本軍在南京的搶劫不是單純地搶劫,而是結合搶劫進行燒殺姦淫,市民被害之深的程度難以用筆墨敘說清楚。他們搶劫的範圍極廣,舉凡糧食、衣物、用具、金錢、手錶、首飾、器皿、古玩、書籍、字畫等一切有價值的東西,都在他們的搶劫之列。從時間上看,會攻南京的日本軍已於1937年12月21日因暴行慘烈大部分調離南京,惟第16師團留駐南京,繼續進行燒殺尋淫搶掠任務。所例舉的案件都在12月21日之後,事實揭穿了作為第16師團參謀長中澤三夫的證言實屬偽證,抵賴日本軍的暴行。田中正明利用中澤的偽證,大加發揮,虛構中虛構,向世人扯了彌天大謊。

虛構之十二,利用松井得意忘形地觀看南京的名勝古迹之機,製造假相,大大縮小日本軍的暴行。

12月17日,在南京大屠殺正在全面展開的前提下,松井石根以華中方面軍司令的身份來到中山門口,受到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朝香宮和第10軍司令官柳川的迎接,隨即騎馬檢閱排列在路旁的日本兵,直至國民政府,又與海軍長官長谷川會見,表示海陸兩軍勝利會師在中國政府所在地。隨後舉行升旗儀式,一面太陽旗在國民政府上空飄揚,用松井的話說,已經給予了抗日的南京政權以致命的打擊,並發表談話,聲明在攻佔南京城這個歷史性的時刻,再次期望全支那朝野的反省,今後皇軍的行動將永不後退。他威脅蔣介石要從速接受日本的條件,立即投降。第3天他以“勝利者”的姿態遊覽南京的名勝古迹。

田中引用松井12月19日的《陣中日誌》說:“此日午後,率數名參謀登清涼山及北極閣,眺記南京城內外之情景。仍可見城內二、三處兵燹之跡,實感遺憾,然尚不屬驚人之大火,城內概免兵燹之災,亦充滿安堵之氣氛。”(《虛構》第174頁,着重號系田中所加)本節中已闡明16至18日3天中被日本軍集體大屠殺和分散屠殺掉近10萬人;而此刻大火正遍及城裏城外,由此可以看出松井面對事實說謊,《陣中日誌》記的都是為洗刷自己的罪過和美化自己的無恥讕言,全屬虛假,絕不可相信。

提到日本軍的縱火破壞,我們馬上就會聯想到前面讀過“半城大火衝天”的文字,令人膽寒,永遠不能消失的印象。

對於日本軍在南京縱火的暴行,外國目睹者有文字記載,從南京逃出的倖存者都以親身經歷揭露了日本軍這方面的暴行,武漢的報紙也作了報道,延燒區域包括中華路、夫子廟、朱雀路、太平路、中正路、國府路、珠江路、陵園新村等地。這些報道只作了輪廓上的敘述,而《丁丑劫后里門見聞錄》一書中記載得更加具體,而且真實可信:

城裏被災之區極廣,繁華地方較重,除划難民區之區域外,無不受劫火這洗禮。其中倖免者,則中華門以西區域、近鼓樓之北門橋大街一帶。受災最重者,則由太平路經朱雀路,至夫子廟一帶。中華門以東之門東地方,以日寇之先鋒隊系由通小火車這雨花門攻入,受災亦巨。

……建康路全路被災,舊坊口黑廊三山街左右,承恩寺寄望街等處、中華路自內橋至三山街口均毀。青年會、市民銀行、綢布店、銀樓,均燒毀。自三山街至中華門則隔兩三家,即有瓦礫場一段、白下路被災十餘處。最大的中國銀行亦毀。未開闢之長樂路,由定武橋至中華路一段全燼。首都法院之大建築亦焉。由建康路至大行官,步行一次,如歷荒墟……東望中山門,寂如鬼域。西行經中山東路,至新街口兩旁,尚有餘燼房屋,然已為隨日寇繼之日本商人修理改造,成為純粹之日本商店。新街口以北之中山路,間有被災者,其存留之公私大建築,多為日寇軍事機關佔用。以南之中正路,除中央商場和大華大戲院被災外,僅近白下路一段被焚。

一泓淮水依舊綠,兩岸燒痕不斷紅。此余戊演(1938)夏返里僅第一次到夫子廟,所得之印象,自東牌樓起,迄大中橋止,巡視一周,其間屋宇被毀者約十之六七。有名建築物,如大成殿、魁星亭、得月台、奇芳閣等,均付之炬。(《暴行》第200至201頁)

該書所反映的是南京城裏一部分日本軍縱火的暴行,被燒得最慘的下關未曾提及。1946年南京軍事法庭關於戰犯谷壽夫案判決書中也曾提到有關日本軍的縱火情景:

再日軍鋒鏑所至,焚燒與屠殺常同時並施。我首都為其實行恐怖政策之對象,故焚燒之慘烈,亦無倫比。陷城之初,沿中華路迄下關江邊,遍處大火,烈焰燭天,半城幾成灰燼。我公私財產之損失,殆不可以數字計。中華門循相里房屋數十幢,均遭燒毀。居民何慶森、夏鴻貴、畢張氏等數百人,店舍成墟,棲息無所。中華門釣魚巷、湖北路、長樂路、雙閘鎮各處居民,曾有年、常許氏、馮兆英等房屋數百幢,亦俱焚燒,蕩然無存。至十二月二十日;復從事全城有計劃之縱火暴行,市中心區之太平路火焰遍佈,至夜未熄,且有消防設備,悉遭劫掠,市民有敢營救者,盡殺無赦。(《檔案》第605至6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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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之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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