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村子裏的老仵作
雖然話是這麼說沒錯,但她覺得稍微的有些偏激了。
組織了一下語言,她道,“其實話也不能這麼說,害人的事情還是不能做的。”
慕月愣了下白了她一眼,沒再說話了。
將折耳根做好后,慕清歌端到慕月面前,笑眯眯的把筷子遞給她,“嘗一下。”
慕月一看她放了那麼多辣椒就皺眉,“不吃,太辣了。”
“好吧,那我先放回去了。”慕清歌遺憾的搖搖頭,悄悄地將折耳根放到了屋裏,覺得不保險,她又放到了柜子裏邊。
回了廚房慕月在和鍋里的玉米面,她趕緊將蔬菜洗了。
過了沒一會,飯菜都做的差不多了,等慕月來收拾,她裝了些菜和玉米面,又拿了些水去山上給他們送飯。
那個仵作老人家似乎已經回家了,她沒看見,將飯菜送到后,她一溜煙的就跑了。
慕清歌的記性很好,這是前世的時候被逼出來的,沿着小路先下了山,這個時候幾乎家家戶戶都叫了孩子給地里幹活的人送飯。
她忽悠了一個看起來很蠢萌的孩子,給她說了老仵作家的具體地址。
一路上沿着小道朝村子最偏僻的那處孤房走去,那個房子周圍都沒有人家,像是被孤立了一樣。
房子裏冒出煙,想來是他回家生火做飯了。
到了那邊的房子,老仵作家院子掃的乾乾淨淨,中間的簸箕里曬了些乾花生,在院子周圍種了不少植物,這個季節正好開了花,看起來很漂亮。
但是慕清歌能看得出來,那不是花,是葯。
他還懂葯?
慕清歌對他稍微勾起了幾分好奇,法醫懂葯那很正常,但那並不是他們學習的重點。
而且也不會有人去找法醫給開藥的。
出發的門並沒有關,她繞到後院的廚房,看到裏邊坐着一大一小兩個人。
老仵作在煮飯,一個比她稍微大一點點的少年坐在灶前燒火,他手裏拿了本書。
村子裏讀書的孩子並不多,老仵作家的條件其實比很多人家都要好,但是無奈職業實在讓人親近不起來。
慕清歌敲了敲門,一聲清脆的敲門聲將兩個人的視線都吸引了過來。
那坐在灶前的少年看着她皺眉,眼神不怎麼友善。
他們家很少有人來,一般來的時候都是有屍體需要老仵作去看,可這次來的竟然是一個小姑娘?
老仵作看到她來稍微的愣了下,“是你啊小丫頭,找我有事嗎?”
慕清歌從那少年身上收回目光看向老仵作,“你是仵作?”
他似乎又愣了下,笑着點了下頭,那個少年冷笑一聲,眼神有些不屑的從她身上撇過,又轉向手裏的書。
“我要學驗屍。”慕清歌清脆的聲音響起,在柴火燒的‘噼啪’響的廚房裏擲地有聲,堅定決絕。
她眸光堅定,十來歲的孩子身上,透出一抹稍微有些與年齡不相符的沉穩來。
廚房裏兩個人都愣住了,特別是那少年,他突然嗤笑一聲,連眼皮都沒抬一下,“像你這樣的小姑娘,看到屍體怕是都嚇的腿軟了,還是趕緊回去吧,背着家人跑到這裏來,可不是什麼乖孩子。”
話是勸她,但是語氣里的嘲諷讓人想忽視都忽視不了。
慕清歌沒有理他,盯着老仵作的眼睛一眨不眨。
想想其實也是沒辦法的事,她可以天賦異稟但總不能突然就會了吧?要不然會被當成妖孽的。
這也是她來找老仵作要學驗屍的根本原因。
老仵作翻了下鍋底,沉思了會,“小姑娘,你還是回去吧。
你一個姑娘家家的,學什麼不好非要學驗屍?這口飯可不好吃啊!容易得罪人不說,也交不到什麼朋友。
而且你以後還要嫁人,入了這行,怕是這輩子也嫁不出去了。”
老仵作並沒有誇大其詞,這些問題在現代社會都存在,更何況是在這裏了。
她上輩子沒嫁人,這輩子也沒打算嫁,反正隨緣就好。“只要我的家人能接受我,其餘的我都不在乎。”慕清歌道。
“那如果他們也接受不了呢?”那少年回過頭去,他從小跟在老仵作身邊,沒有朋友,連個願意說話的人也沒有。
這麼近距離的和小姑娘說話都還是第一次,卻透着一股子冷漠。
慕清歌突然愣住了,因為,她真的沒有想過她爹娘哥哥還有小景能不能接受仵作這個職業。
依照小景的反應,他是極討厭仵作的,這可能是周圍的人給他做了這樣的示範,他年紀小有樣學樣所以也討厭仵作。
她爹娘的反應就算是想她也能知道了。
慕頭不會同意,李氏,也不會!
愚昧的村民,都認為仵作沾染了死人,不吉利。
卻不知道一個真正的法醫人才培養需要花多少時間,他們會頂着多大的壓力。
深吸一口氣,她還是堅定不移的點頭,“如果他們不接受,那我就換種方式努力讓他們接受。
如果我做了一切他們都還不能理解,那我也只能離開,盡我所能,保護他們。”
她很珍惜現在的家,很珍惜家人,也能理解他們因為她而做出的一系列的改變。
但是她不會因為這個,就放棄一條擺在眼前的路。
這條路會比以前更難走,但正是因為這樣,她更不願意退縮。
除了是一名膽大心細的殺手,她也是一個很有責任心的法醫。
很多人也許理解不了,為什麼一個人穿上防護服是能讓屍體開口說話的法醫,到了夜晚,蟄伏在暗處會變成收割生命的冷漠殺手。
這兩個都是她的職業,慕清歌很清楚自己是先走的殺道,后才入的法醫這個行業。
兩個行業比起來,她更喜歡做一名法醫。
因為那比殺人更有意義。
到現在她也很清楚的記得當初為什麼要做法醫,那是因為她曾經親眼看着一名法醫查她殺的一個人。
殺人手法不是很高明,但是那個法醫卻是真的沒用,她好像是一時氣憤,然後就自己去學了。
她殺過很多人,對鈍器和槍支彈藥所造成的傷口了如指掌,不得不說這是她進步神速的最主要的原因。
但最關鍵的是,她喜歡那種和警察一起破案時的快感。
有的時候人就是這麼複雜,慕清歌比起常人來,還要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