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長大(1)
入選原因:其實我蠻少寫初中的女生,我筆下的很多主人公幾乎都是高中生。這是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說,寫了一個女生初中三年的生活,用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時間才完稿。在《巨人》雜誌發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響,也成為了當年"最受讀者歡迎"的作品。在我的小說里,這是一篇文學性很強的小說。寫它的時候我剛從魯迅文學院首屆兒童文學作家培訓班畢業,立志一定要寫點好東西。如今我們那個班許多的同學現在都成了兒童文學界裏炙手可熱的人物,北京那個炎熱的夏天就如同我的青春歲月一樣,真是令人難忘。我以為我永遠不會再歌唱。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又想唱了。我站在無人的樓梯的拐角處,嗓子那兒痒痒的,說不出名的旋律一個個排了隊拚命地往外擠。然後我就聽見了自己的歌聲,那歌聲由陌生而變得熟悉,由驚嚇而變得溫暖。天慢慢地黑下去,星星游出來,在湛藍的夜空,象一艘艘扁扁的小船。我樂此不疲地唱啊唱唱啊唱,一個叫梅子的女孩從我的身走過,她有黑色的短髮和燦燦的笑容,她用溫暖的掌心握住我,說:"來,曉萱,我帶你去一個好地方。"很可惜這只是一個夢。當媽媽連拖帶罵的把我從床上叫起來的時候。我害怕的發現我真的又要遲到了。洗臉刷牙喝牛奶吃雞蛋找昨天的英語卷體育課要穿的球鞋大掃除要用的抹布還有中午吃飯的飯盒,真不知道一大清早怎麼會有這麼多亂七八糟的事。我在媽媽挑剔和不滿的眼光里走出家門,匆匆地跑了一小截路,突然又不想跑了,遲到就遲到吧,最多操行分再扣它個兩分,我不在乎。可是當我把腳步放下來的時候我的心卻撲撲通通地跳了起來,我對自己說那是書包打在背上的聲音,再走慢點就好了。但心還是沒出息地亂跳,這一切說明,我還不習慣做一個壞學生。我本來一直是個好學生。可是有一天,我在語文課上唱了一句歌。準確地說,是哼了一句歌。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了,語文老師繪聲繪色地給我們范讀課文時,我注視着她薄薄的嘴唇,優雅的一張一合,突然就很想唱歌,於是我就唱了。當全班同學詫異地望着我繼而哄堂大笑的時候,我才知道自己犯下了無法挽回的過錯。我清楚地記得語文老師是如何憤怒地將教科書"啪!"的一聲拍在陳新的桌子上,用怕人的眼睛盯住我說:"幹什麼呢,你!"還有前排的男生蘇波,是怎樣輕蔑的回過頭來,嘴裏輕輕地吐出三個字"發癲哦!"我還記得我是如何無地自容地在講台上做檢查:"我不該不認真聽講,還無組織無紀律的在課堂上唱歌,擾亂課堂秩序......"我懷着憂傷的回憶走在上學的路上。我很想知道自己是怎麼了,是不是真象他們說的"神經病"。路過"紅木屋"的時候,我停下來歇了一小會兒,"紅木屋"的門上是一把銹跡斑斑的鎖。我知道,累了一晚,那個小小的樂隊一定還在沉睡,還有那個叫梅子的女孩,我是多麼喜歡她高亢嘹亮的歌聲,從重重紅色的帷幕里飄出來,驕傲地游在大街上。梅子多好啊,想唱就唱。學校門口的小巷,一路是賣餛飩的老太婆,大清早就出了攤,薄薄的餛飩皮在滿是皺紋的手掌心裏跳躍。其中一個衝著我叫道:"丫頭,還不快跑,遲到了!"我偏不跑,我昂着頭慢慢地走,我就走給他們看,遲到算什麼。課間操的時候,班長毛蔚擠到我跟前來,不滿地說:"謝萱,你今天又遲到,校門口有沒有記你的名字?你會影響我們班流動紅旗的你知不知道?"我不作聲。毛蔚無可奈何地說:"明天有檢查團要來,肖老師讓我提醒你別忘了穿校服,你千萬要記得。""嗯。"我眼光看着別處應了一聲。我才不想看毛蔚,老師的臭跟班。做操的時候我故意把胳膊和腿伸得很直,這樣我覺得快活。在我前面的徐小小穿了一雙很新的鞋,紅色的鞋面,高高的木底。徐小小逢人就說:"這是我爸爸從日本給我帶回來的,別看它鞋底厚,走路可輕巧了。"我狠狠地踢起一層灰來,踢到她鞋上才好,看她能漂亮幾天。我成了一個惡毒的女孩,我想我一定是喝下了童話里老巫婆的葯湯,我無可救藥了。所以才會在課堂上唱歌,才會遲到了還一點也不覺得羞恥。吃過午飯是一段最寂寞的時光。我細細地洗我的塑料飯盒,把它洗得象新的一樣白。涼水衝到我的手上,我的手背也變得白白的,象翻了肚皮的小魚。我的同學們在操場邊打乒乓球,用剛吃過飯的啞嗓子拚命地叫:"快來呀,快來,這兒差一個!"沒有人會叫我。我走到球枱邊,惡作劇地說:"我也來一個。"其實我很會打乒乓球,我在小學時曾拿過全校的冠軍。我把我的第一個球準確無誤地抽到了毛蔚的鼻子上,然後我就拍下球拍拿着飯盒揚長而去了。遠遠的我回過頭,看到毛蔚在操場上慢慢慢慢地蹲下去,一字排開的乒乓球桌象幾片沒有感情的規規矩矩的落葉。我的手心很愛出汗,肖老師給媽媽的紙條在手裏捏久了,就成了一團小小軟軟的棉花。我知道紙條上寫着什麼:"請家長帶謝萱到醫院做必要的檢查。"肖老師你真傻,我是不會把紙條給我媽媽的。我沒有病,真的。我一直一直都想做一個好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