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的殺手》第三章1(1)
張目,這個人物,其實我們不應該忘記他。1980年8月的一天--他不喜歡告訴別人他的生日,當然這樣也省去了雙方很多的麻煩--他出生在天津市婦產醫院裏,據說生得很不順利--他的父母心情好的時候,會開玩笑地告訴他,因為缺氧,他被拎出來后,就直接進了一個像微波爐一樣大的保溫箱裏。他媽媽出院了,他還呆在裏面。這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他的蒼白和消瘦,不過看照片,一歲以前的他,仍和所有正常而無辜的嬰兒一樣白白胖胖。後來很輾轉的,他們一家搬到了北京。小時候他喜歡說自己是天津人,所以似乎從一開始他就在某種程度上處在了邊緣。最開始是住在北京城與郊區交界的地方,他喜歡那個地方,後面是一片苗圃和一座叫"元大都古城遺址"的公園,也就是說後面是一片綠色的樹林和一座黃色的土丘。正在發展的公路對於那時的他來說,顯得很寬大。那一片灰色的小區,顯得孤獨而神秘,走在樓群的陰影中,他常常能為自己發出的一波三疊的回聲而驕傲不已,他會停下來,看看前後有沒有人,一個人偷偷地笑。那時候,他的父母都還很年輕,他的媽媽很漂亮,爸爸還很健壯,每次下了公車站,走回家的一段長路,他經常是掛在爸爸滿是肌肉的胳臂上回來的。小學的時候,他和所有正常的男生一樣淘氣,喜歡在操場上瘋跑,總是一身泥猴似的回家,沒少挨罵。秋天的時候,他喜歡玩"拔根兒","拔根兒",一種傳統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他把自己選好的楊樹葉的葉柄都放到白球鞋的鞋坑兒里,然後穿上跑兩天,就會很結實很有韌性,他便可以用這些很臭的根贏回不少的玻璃彈球。再有的娛樂就是在沙坑裏面挖陷阱了,那時候他充滿着生機勃勃的破壞欲,總幻想有人會不注意地踩到他放在那裏的幾片樹葉的沙子上面,然後慘叫着掉下去。雨季的時候,他喜歡挖蚯蚓,放在透明的酸奶瓶里,看着它們油膩膩地糾纏。不過有一次放學,他把瓶子忘在了教室里,第二天,滿地乾枯的死蚯蚓讓他記憶深刻。雖然也犯過不少錯誤,小學絕對是他最輝煌的時刻。下課的時候,常常有班上二十幾個同學追着他跑,風在耳邊呼呼地叫,他是他們的首領。而且,甚至他還是個學生幹部,從一年級開始就是。第一撥入了少先隊,當然這並沒有妨礙以後他幾乎沒能成為共青團員的尷尬。雖然很少談起,他那時還曾喜歡過一位女生,一個從南方暫短來到這裏又很快回到南方的女孩。他記得他曾拉過女孩的手--不過這不算什麼,春遊的時候,老師會要求每個孩子拉住旁邊的人--但他不記得自己曾和她單獨地呆在一起過。一次意外地,冬天在玩一種"擠狗屎"的遊戲中,他曾踩斷了一個摔在地上的同學的手指,沒什麼印象了,只記得和媽媽一起在"稻香村"買了一塊圓形的小蛋糕,上門道歉。以後就再沒傷過什麼人了,也沒惹過什麼大的麻煩。雖然現在髒話充斥了他的日常語言--這也是我喜歡他的一個原因--他仍然是個善良的孩子。四年級的時候,他離開這個陽光燦爛的地方,由於父親工作的原因,他們全家搬到了北京東部的一家造紙廠的邊上。造紙廠和人民機械廠、北京吉普廠、重型起重機廠連在了一起,有時能夠看到它們的大煙囪里冒出的白煙和黑煙。在那一片灰色的廠房和零星的幾座高層建築下面,據說幾十年前是一片冒着臭氣和濃湯的沼澤,所以這樣看起來,是個很好的改造。離開是匆忙的,他已經沒有任何有關離開那裏的那天的記憶了。不過後來漫長而殘酷的冬季,讓他一次次在夢中回到那個地方。後來當他聽到莫里西(Morrissey)在1988年唱的《憂傷街的最後一夜》(《TheLastNight,MaudlinStreet》),他覺得唱的就是自己。很自然,他轉了學。小學最後兩年的經歷,他只想忘記。兩年的經歷幾乎改變了他的性格。自從到了新的班集體,他就很快被集體敏銳地選為了破壞紀律的典型,頻繁的請家長,罰他課後留下,空白的教室,一個人做掃除,擦乾淨所有的窗玻璃。好了,不說了。說這些沒什麼意思,也沒什麼意義。每天一定的時間,造紙廠都會排放出很臭的廢氣。每天那個時候,所有宿舍樓的窗戶都會關上,像一個人捂住了嘴。就像所有的老師和同學預想的,他沒有讓他們失望,小學畢業,他考上了一所很差的中學,大家都沒費什麼力氣,很快就把他忘記了。小學最後那兩年的經歷,使得他成了一個少言寡語的人,上了初中更是一個扎嘴的葫蘆。他沒什麼朋友。有關初中惟一的印象,是他的一個同桌,失蹤了兩天後,那個有些肥胖的女生重新坐在了他的旁邊,沒有和他說一句話,只是在手腕上多了一圈厚厚的白色紗布。突然,課上到一半,她騰地站了起來,就一個人出去了,老師並沒有叫住她或追出去。他看見她先是慢慢地走後是跑着,消失在校園裏那片夏天柳樹搖擺的綠陰里。母親在他上了初中后,一天天消瘦下去,直到初三時的一天晚自習后,他回到家,發現空無一人,屋子裏靜得有些可怕的某種預示似的。爸爸很晚才回來,以為他睡著了,什麼也沒說就躺下了。半夜裏,他聽見父親長時間的咳嗽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