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看夠了戲,在佳人婉轉謝辭、關上房門、字幕打上「全劇終」后,趙之寒緩步踱來,悠然淡道:「三哥,原來你這麼有手足愛,要不要順便關心一下弟弟我晚餐有沒有吃?氣色好不好?」
好感人的手足情深,愛屋及烏,代替早逝兄長關照寡嫂,真想唱:我的家庭真可愛,整潔美滿又安康……
冷不防被挖苦了一番,趙之驊笑笑地反擊:「你一向可以讓自己活得很好,不需要我多餘的關心。」
這倒是。不過——
「三哥啊,就算要關心二嫂,也操之過急了,可惜我沒有陰陽眼,不然我一定會告訴你,二哥在你身後,他很火。」
趙之驊笑容微微一僵。
趙之寒補完刀,從容地擦身而過,回房去。
回房沖了個澡,開電腦處理完幾個急件,臨睡前下樓來,打開酒櫃挑了瓶最烈的酒,遍尋不着酒杯,正欲轉往廚房,暈黃的走道燈下,險些與轉角處迎面而來的人撞個正着,出於本能,他伸手穩住對方。
來人似是受到極大驚嚇,慌忙掙開,退避之迅速彷彿他是什麼洪水猛獸,纖細身軀撞上身後的餐桌,撞倒銀制燭台,哐啷一陣響。
反應要不要這麼誇張?
趙之寒挑眉,目光定在那張雪白如瓷的面容上,對她那副見鬼的模樣不置一詞,淡然地掠過她,逕自尋找他要的酒杯。
江晚照挪了挪位,背貼在牆上,僵直着身體一動也不動地盯着他。
她其實不是那種小模小樣、上不了檯面的女人,他看過她與趙家其他人的相處,談吐得體、應對進退不失從容,獨獨對他,永遠像只受驚的小兔子,倉惶失措。
小白兔二嫂。
他還記得,趙之航私底下曾言笑,如此稱呼過她。
找到他要的酒杯,回經她身旁,駐足頓了頓。「看什麼?」
江晚照目光在酒瓶與他之間來回幾次,蠕了蠕唇,還是沒能忍住,脫口道:「你習慣真的很糟糕。」
他一向,都靠這麼烈的酒入睡嗎?嗑藥、酗酒,還有昵?他到底是怎麼有辦法,把自己的人生搞到如此腐爛?
「與其評論我腐敗的生活哲學,還不如先自求多福。」
趙之驊有句話倒是說對了,她看起來確實不大好,比起趙之恆未過世前,她下巴尖了、氣色差了,人也清減了些。
她讓他想起當年的四嫂傅瓊儀,一言一行、舉手投足,處處拘束、不自在,連在餐桌上吃頓飯都放不開,夜裏獨自躲在廚房啃麵包,都還來得自在些。
豪門媳婦難為,重重壓力,特一條花樣年華的生命,逼上了絕路。
原是不想多言,也沒打算理會他人的死活,不知怎地,話還是出了口:「抓緊機會搬回去,日子該怎麼過就怎麼過,不必摻和進來,這裏不是人待的。」
「你昵?又是怎麼讓自己待得好好的?!」她一時衝動,問了句。
他一靜,沒回眸,只丟下一句:「這是一座無底深淵。」除非,她也想跌進來。
下場不是粉身碎骨,就是一再往下跌,深不見底,一旦陷入,再也爬不出去,冰冷、失溫,永不見天日。
所以趙之恆死了,趙之航走了,正常人,熬不來。
回到房中,他放棄酒杯,直接旋開瓶蓋,以瓶就口,燒灼酒氣入喉,意識清醒了些。
他喝不醉。
真奇怪,不知是體質還是怎地,他從來都喝不醉。忘記誰說的,難得糊塗,糊塗難得,人生而在世,還是糊塗些好,日子挨着挨着,就到底了。
而他,卻總是太清醒。人生唯一的一次——
他打住思緒,仰頭再灌上一口。
就那麼一次,從此,他再不讓自己失控。每一分、每一秒,他總是清醒地,看着自己做的每一件事。
「她到底為什麼會這麼怕你?」曾經,趙之航如此問他。
「任何乾淨純潔的生物,都該怕我。」
趙之航聞言,只是捶了他肩頭一記,不予置評。
他知道她不是故意的,那是身體的本能反應,連她都無法控制。
第一次見面,是在她與趙之恆的婚宴,他剛從上海忙完回來,正好趕上喝這杯喜酒,不過他想,或許沒趕上會比較好,他從沒見過,新娘可以瞬間面無血色,比死人還慘白。
之後每一回碰面,狀況並沒有更好。
太明顯,只要有他在場,連表情、肢體,都僵硬得不知該怎麼擺,誰都看得出來。
趙之恆聰明地選擇了帶新婚妻子搬出趙家大宅,減少碰面機會,也或許,傅瓊儀的事,也適時給了他一些警醒。
然而歲月,塵封的只是歷史,掩埋不了記憶,已經發生的,永遠都會刻在骨子裏。
如他,對趙姓深入骨血的惡與厭。
如她,對他深入骨血的痛與恨。
他閉上眼。酒精麻痹不了他的思緒,卻能讓他的身體短暫放鬆。
睜眼,閉眼。再一次,深深吐息,讓自己進入無知無覺、無悲無喜、無夢的短暫睡眠。
其實,不用趙之寒說,她也想搬回去,回到那間屬於她與趙之恆的小宅院。它不大,沒有趙家大宅的精緻與華麗,只是一棟三層樓的獨棟小屋,不太鬧區,但有和善親切的鄰居,一樓是客廳、廚房、還有小小的庭院,她會在院前種些好照養的常綠植物;二樓是主卧、起居室,和一間客房;頂樓原本是佛堂及露台,被她拿來當貯藏室,有時也會在頂樓晒晒自己做的蘿蔔乾……偶爾丈夫精神狀況比較好時,他們會一起到附近的小公園散散步,雖然這種時候不太多……
可是她還是想念,想念以前的日子。
就算更多時候,是待醫院比待在家裏還長。但是她不怕,她從來都不怕照顧病人,醫院她待得很習慣了,幾乎大半生都在那裏度過……
「我不喜歡這裏。」江晚照對着丈夫的照片,喃喃抱怨。
如果不是因為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想讓他在家中走完最後一程,身邊有親人相陪,他們也不會搬回來。
「其實,沒關係的,你不想回去,就不要回去。」那時,他如是告訴她。
「不行。」總要面對的,她不能一直逃避下去。
人生最後的那幾日,他對她說了好多、好多,那是兩年夫妻生涯中,他從沒對她說過的話。
一直以來,他們不似情侶,更似伴侶,與其說夫妻,倒不如說是親人,沒有一般情侶的熱戀如火,而是兩道寂寞而渴望陪伴的靈魂相遇了,於是依偎在一起取暖。
他沒有對她說過任何一句情話,最接近的一句,是:「你現在有我,我會陪着你,當你的家人。」
就因為這句話,她點頭,嫁給了他。
相知相惜,相依相伴。
直到那一天,他對她說:「對不起。」
「為了什麼?」
「為了太晚遇見你,如果更早,或許我們可以好好愛一次。」把所有情侶該做的事,都做一遍,曖昧、吃醋、告白、約會、每晚抱着電話情話聊不完、求婚、規畫未來監圖、生幾個小孩、養幾隻毛孩子、慶祝結婚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