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胡氏天天到江家宗族裏頭鬧,但胡氏無夫無子,江大伯又一口咬死她就是妾室,就是胡氏拿着扶正書函來,也沒有哪個長輩會理。這還不算,江大伯又跟宗族商議過繼的事,卻說要過繼到江氏母親鄭氏的名下。

胡氏本來想遣了江月姐過來想向江氏求饒,結果江月姐直接被江氏派婆子押着送到江大太太那裏。胡氏不但沒有得到救援,反而失了女兒,連着兩天都到江大太太那裏去鬧,江大太太豈是吃素的,帶着丫頭婆子上去把胡氏狠打了一頓。胡氏這才從床上起來,知道江大太太那裏沒辦法,實在想不到還能求誰,只能再來求江氏。

「沒看這幾天家裏忙成這樣,哪有功夫理會她,讓她走吧。」江氏說著,要是平常她也許不會放過羞辱胡氏的機會,但現在沈家如此忙,她也顧不上了。胡氏的狀紙己經遞上去,現在只等新太爺來了,判了官司,胡氏就徹底完蛋。

婆子聽得此說,立即過去傳話,不敢有絲毫耽擱。

姑嫂兩個忙碌到快晚飯時間,沈書君早早起來去陪衛策了。以前衛策在家時還好說,現在出去住了,沈書君總覺得有幾分對不起朋友,只要有空陪着衛策淮陽城逛逛,喝喝酒說說話,晚飯過後才會回來。

沈書嫻自己己經整理出一部分,江氏又過幫忙,一天下來要帶走的東西己經準備妥當。東西並不多,只是平常穿的衣服,首飾之類的,還帶了幾本書,兩大箱己經全部裝好,絕大部分東西還是留下的。

「要是再差什麼,到那邊在置辦吧。大爺小事上不經心,姑娘記得打發婆子去買。」江氏叮囑着,在家裏時她在家裏,沈書嫻自然不少什麼。現在跟着沈書君出門,沈書君也不是對沈書嫻不好,只是男人家沒那麼仔細。不想委屈,那就自己來。

今天過來的時候,她就讓冬至拿了一大包銀子,有兩錠二十兩的,還有就是碎銀子,交給沈書嫻收着。出門在外不比家裏,手裏有現銀才好使。

沈書嫻點頭道:「我知道,這趟過去吳媽媽我也帶上了,就是想着少了什麼,好有人個出去置買。」

江氏又道:「我跟大爺商議過,到了青陽之後,尋間好客棧,租套清凈的跨院住下,只怕要委屈姑娘了。」

衛策倒是說過到青陽之後可以住在漕幫,現在衛連舟也在漕幫住着。要是只有沈書君一個,那肯定沒問題,現在帶着妹妹總不好住進去,來來往往的都是江湖漢子。客棧雖然也沒那麼方便,但住進去之後,吃的有人做,院落有專人打掃。這趟過來帶的丫頭婆子本來就少,要是再外頭租房,下人肯定不夠使喚。

沈書嫻連忙道:「嫂嫂說的哪裏話,我跟着去本來就是太麻煩哥哥,外頭又不比家裏,自然是想着方便些好。」

江氏知道沈書嫻懂事,聽她如此說也放心了。晚飯沈書君多半不回來吃,江氏便命人把自己的飯端過來,姑嫂兩個一起吃了飯,江氏又勸了沈書嫻許多。雖然說商戶之家爭不過官家,但凡沈書嫻是平民,隨便就要強搶去當妾,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飯畢江氏回去,剛出了沈書嫻的院門,張財家的就走過來道:「奶奶,那胡氏不走,就在跪在沈家門口。」

江氏皺眉道:「門口?」

張財家的忙道:「門房哪裏敢任她在門口鬧,趕她出去,她就跪在街口。跪了半下午了,哭天搶地的,說她寡婦失業,被大伯子趕人收屋,圍了好些人看。」

江氏聽得笑了,卻是道:「現在還在?」現在這天色,要是當街跪半下午,以胡氏的年齡,有她受的。

「一直都在。」張財家的說著,又道:「倒是有好心人出來勸她回去,或者到江家族裏去鬧,大街上這麼個鬧法臉上都不好看。那胡氏卻說,是奶奶給江大伯一家撐腰,她也知道以前行事不妥,得罪了奶奶,現在特來陪罪。旁人聽她如此說,也就隨她去了。」

當年胡氏跟江氏的恩怨,街坊鄰居都看着,當年是胡氏欺人太甚。現在人家江氏嫁的好,夫家發起來了,要翻舊帳自然沒得說。更何況趕胡氏的是江大伯一家,江氏連個臉都沒露過,全憑胡氏紅口白牙說,可信度就受人懷疑。

也有人議論說,好歹胡氏也是江二老爺的媳婦,妾室扶正也是扶正了,江氏不該任由江大伯一家把她趕盡殺絕。但再想想沈書君跟自家親哥鬧那樣,指望着沈家出個聖母,那不如讓胡氏再投胎來的快,自然也不會有人再勸。

江氏聽得直笑,又道:「你派個婆子給江大太太送個消息,這是江家的家務事,我出嫁的女兒不好插手,讓江大太太把人拉走,天晚了,老是這樣鬧也不是個法。」

「是。」張財家的應了一聲,正想走,江氏又道:「你跟大太太說,看胡氏這樣,只怕腦子不太清醒了,得着人看好,免得又出來發瘋。」

張財家的明白江氏的意思,笑着道:「還是奶奶想的周全,我這就去。」

敲定起程日期,紹晚詞這回也一併帶着去青陽,這也是沈書君的意思。紹晚詞喊着要見衛連舟,那就讓她見。十年前的一見之緣,衛連舟就是真戀童,他也不會因為這麼一個女人壞了自己名聲。

不管怎麼說衛策前的未婚妻,情份總是有一點點的,要是把她繼續留在沈家,衛連舟在沈家說不要她,沈書君也不好馬上把她趕出門。現在帶到青陽來,衛連舟要不要先不說,沈書君肯定不會把她再帶回沈家去,至於怎麼處置到時候再說。

臨行前三天,衛策的賠禮終於送上來,兩件金翠輝煌的大氅,一個象牙筆桶,一個紅玉珠串。他昨天收到的,因為天晚了早上才送來。沈書君推讓再三不肯收,衛策卻是道:「本就是我有錯破了沈大哥的燈,後來又有紹氏……大哥要是真不收,以後我真無顏見大哥。」

紹晚詞這麼一鬧騰,沈書君留她也不是,賣她也不是。當日沈書君既然是從勾欄里把她贖了來,肯定有身價銀子,只怕還不便宜。要是直給身價銀子,沈書君怎麼也不能要,正好襯着這回賠燈,好歹也得表示一下。

推讓不過沈書君只得收下衣服和筆桶,珠串死活不要,衛策只得自己收着,晚夕拿到江氏房裏,江氏看着三件東西也覺得稀罕,在紹晚詞身上花的八千銀子,好歹也收回點成本了。

沈書君看着兩件大氅,這種衣服真是見都沒見過,便道:「這兩件衣服你跟小妹每人一件,以後穿出去行走,豈不是羨慕死人,筆桶就給柴大人送去。」

江氏看看兩件大氅雖然覺得很好,卻是道:「給姑娘留一件就好,給柴大人的賀禮一直到現在都沒準備齊全,把這件給他送過去豈不是好。我家中衣服又不缺,總要先把眼前的大事過去才好自己留着。」

沈書君想想也是,便道:「等以後我再給你買好的。」

大氅和筆筒寫入禮單中,還有一件拿給沈書嫻,沈書嫻本不想要,沈書君卻是道:「你留着穿着吧,這樣的東西就是有錢也沒處買,也就現在得了一件。你是姑娘家,身上有幾件現樣的衣服看着才好看些。又是衛小弟賠的,總不好全部都拿去送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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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夫玉媳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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