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崇拜者
“你說什麼?你們老闆是接到一封信之後,就神色大變,然後定的公爵號去利物浦?”在蒙德斯珠寶店,克勞奇皺着眉頭問道。
店員點點頭不明所以的答道:“對啊,就在發生搶案之後的第二天,老闆就收到了那封神秘的信件,然後他就立刻派秘書羅伯特先生去買的公爵號車票。其實這件事我們也覺得很奇怪,要知道現在正是珠寶店生意最忙的時間,往年老闆甚至連吃住都是在店裏的,怎麼會捨得會出門呢。”
“完了,唐寧先生,看來真的如您所說要出事兒了。”
對於克勞奇的詢問,唐寧只是點了點頭,然後轉而問向店員:“你們老闆這次是自己去的利物浦么?”
店員搖搖頭道:“不是,還有秘書羅伯特先生跟他一起去的。”
“那這位羅伯特先生來店裏多久了,他以前是做什麼的?”唐寧追問道。
店員想了一下,然後答道:“羅伯特先生來了大概有兩年多了吧,不過他這個人很是奇怪,雖然他的職位是老闆秘書,不過他平時經常不在店裏,總是在外面跑,但他經常能弄到很多很便宜的珠寶,所以大家對他倒也不能說什麼。”
聽到這裏,唐寧就將克勞奇拽出了珠寶店,然後沉聲說道:“克勞奇警長,我覺得這個羅伯特秘書很有問題,可惜咱們現在聯繫不上蒙德斯先生,我實在是很擔心他現在的安危。”其實現在唐寧最感慨的是這個時候沒有電話,雖然1876年亞歷山大貝爾就已經發明了電話,但是直到1912年電話才開始普及,而這個時候的遠距離信息溝通方式用的都是電報。
這個時候克萊因插口說道:“我們可以拍封電報,我記得公爵號上是可以收到電報的。”
“那就趕緊拍封電報過去吧,雖然我覺得現在可能已經來不及了。”
事實證明,唐寧這次的烏鴉嘴靈驗了,從公爵號發回來的電報上眾人得知蒙德斯老闆已經死了,而兇手就是之前的劫匪康斯坦丁,但是他也沒有躲開車上警察的追擊,最後擊碎車窗、跳車逃跑,結果意外摔死。
看到這個結果,唐寧嘆了口氣,然後說道:“哎,看來還是晚了一步,通知車上的警察逮捕羅伯特吧,如果速度夠快的話,應該能在他的包里找到他沒時間進行處理的偽裝衣物。”
“好的,我這就去發。”
克勞奇警長剛要走出去,唐寧突然好像想起了什麼似的,攔住他說道:“對了,克勞奇警長,等到將羅伯特帶回來之後,我可不可以見見他?”
“見他?為什麼呢?”克勞奇有些不解的問道。
“不管怎麼說,他也算是我的一個書迷,我想跟他談一談。”
幾天之後,唐寧終於在探視室里見到了羅伯特,對於他的到來,羅伯特很是意外:“您就是福爾摩斯系列的作者托尼唐寧先生?”
唐寧點點頭答道:“沒錯,就是我。”
“我聽車上的警官說,是您給他拍的電報,所以才抓到的我?”羅伯特追問道。
“也沒錯,這封電報的確是我拜託克勞奇警長發的。”唐寧繼續點頭答道。
沒想到羅伯特卻鬆了一口氣:“呼,既然是輸在您這位原作者的手上,那我心服口服,沒什麼可說的了。”然後又好奇的問道:“不過我不明白您為什麼要來見我呢?”
“因為我想知道,您為什麼要採用我這篇不值一文的小說里的情節進行犯案。”
羅伯特搖搖頭說道:“您這就是太謙虛了,據我所知,海濱雜誌給您開的稿酬可是每篇三百英鎊,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字就價值一個便士,所以如果說您的小說不值一文,那在倫敦城裏就幾乎找不到值錢的手稿了。
至於為什麼會用您寫出來的情節來犯案,是因為我對您的信任和崇拜!其實這件事說起來真的很巧,到您家裏盜竊的並不是我,而是一個跟我很熟悉的傢伙,他本以為您最近因為寫小說和治療梅毒,所以肯定賺了一大筆錢,所以打算到您的家裏發財,結果他一點值錢的東西都沒發現,最後只得順手拿了些東西就走了。
因為他知道我喜歡您的小說,所以就把這兩份手稿送給了我,而當我看到這篇偵探的噩夢時,驚訝的發現這裏面的背景居然跟我的現狀非常的相似,我早就想弄死蒙德斯和康斯坦丁這兩個傢伙了,現在我又得到了這份出自於我最喜歡、最崇拜的偵探小說家您的手稿,裏面的設計是如此的精巧,我堅信這個世界上除了您之外就不會再有任何人能夠破解!這、這一切簡直就是上帝的旨意,上帝希望藉助我的手和您的智慧來除掉蒙德斯和康斯坦丁這兩個惡棍!”
“既然您已經看完了這本小說,那麼就應該知道裏面的兇手最後是因為背包里沒有來得及處理的偽裝衣物而被抓到了證據,那你為什麼不把它們都處理掉呢?”其實這才是唐寧最為不解和最想知道答案的一個問題。
羅伯特苦笑一聲道:“因為我對您實在是太有信心了,我知道小說里是有一個自負、冷傲的偵探,並且他也是第一個在偵探小說里死掉的偵探,說到這兒、我不得不佩服您的膽量,也只有您才敢這麼寫。
不過在我的周圍並沒有這樣的一個人存在,所以我就放鬆了警惕,並且這些衣物其實真的很難處理,如果隨便的扔到列車之外,那麼很容易被人發現、那到時候警察一定會想到這是有人在冒充康斯坦丁,所以只能下車之後找一個人煙密集的地方進行處理,但我又不敢在利物浦之前下車,怕那樣更容易引起懷疑,於是就拖到了最後,被車上的警察給發現了!”
聽了羅伯特的話,唐寧嘆了一口氣,站起身來低聲說道:“看來克勞奇警長說的沒錯,我以後真的不能再這樣寫偵探小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