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八和綠帽子(1)
在中國罵人的俗語中,“王八”、“王八蛋”恐怕是最為厲害的了。王八,又稱作忘八,即烏龜。《紅樓夢》二十三回中,賈寶玉說“變個大忘八”,意思是變個大烏龜,下文是“往你墳上替你馱一輩子的碑去”。在此處,“忘八”並非罵人,只是說明“忘八”即負碑的石龜。《紅樓夢》第7回,寫鳳姐和寶玉寧府宴散回自己的住地,正碰上焦大在那裏趁着酒興罵人,他先罵大總管賴二辦事不公道,欺軟怕硬,“有了好差事就派別人,像這等黑更半夜送人的事,就派我,沒良心的王八羔子!瞎充管家!你也不想想,焦大太爺蹺蹺腳,比你的頭還高呢。”焦大此時出現在話語裏的“沒良心的王八羔子”,則是一種惡毒的咒罵了。“娼妓有不隸於官家居賣奸者,謂之土妓,俗謂之‘土窠子’。又以妻之外淫者,目其夫為烏龜,蓋龜不能**,縱牝者與蛇交也。”(清·翟灝《通俗篇·直言補正》)這種罵人的話,在《水滸》裏亦多次出現,或“王八”或“忘八”。明人陶宗儀在《南村輟耕錄》中,轉錄了兩句詩:“宅春皆為撐目兔,舍人總作縮頭龜”,傳說中兔望月而孕,故“撐目兔”,意為婦不夫而孕,龜則喻其夫縱妻行淫,不聞不問。烏龜被喻為這樣一種下賤的男子,為什麼又稱之為“忘八”(“王”、“忘”諧音)呢?“……謂之忘八,謂忘禮、義、廉、恥、孝、悌、忠、信八字也”。(清·趙翼《陔余叢考》)在《金瓶梅》十八回中,少廉鮮恥的韓道國,便被人罵作“明王八”。該書五十回中寫道:“原來這條巷,喚做蝴蝶巷,裏邊有十數家,都是開坊子(妓院)吃衣飯的。那玳安一來也有酒了,叫門叫了半日才開。原來王八正與虔婆魯長腿,在燈下拿黃桿大等子秤銀子哩……”俗語中稱妻女不貞或縱妻女行淫者,曰:戴綠帽子,其意和“烏龜”、“王八”、“忘八”相同。那麼,這句俗語到底源於何處呢?在唐人封演所著的《聞見錄》中,記敘了地方官李封對犯罪者,“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到了元代,對於服飾則有了明確的規定,以服色來區分社會地位的高低,《元典章》說:“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明代仍依舊制,洪武三年下詔曰:“教坊習樂藝,青字頂巾,系紅線褡膊。樂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民妻同。”還限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之服。”在《國初事迹》一書中,也說到明初朱元璋對南京娼妓所作的種種規定,對娼妓家的男子指令必須“頭戴綠巾”。妓家男子,其妻女皆從事賣笑生涯;而樂工,一般來說其妻女皆為歌妓。這種男子必戴綠巾,“因為這種巾飾與**同色”(王立新《漫話烏龜》),但更重要的是表現一種“封建道德的法律化形式”(同上文)。因為“綠巾”是一種帽子的形式,故又稱之為“綠帽子”。以後,凡妻子與丈夫之外的其他男子有不明不白的性行為,這個丈夫就被稱作“王八”、“忘八”,或說“戴了綠帽子”。《紅樓夢》第21回中,描寫了一個“多姑娘”,又叫“燈姑娘”,是多官之妻。她美貌異常,卻又輕浮無比,因丈夫多官是個百事不管的無能之輩,所以寧、榮二府不少男子都與她有着骯髒的關係。當鳳姐的女兒巧姐出痘,賈璉搬出外書房齋戒,便趁機招引多姑娘鬼混。這個多官,便是俗語中所說的戴了綠帽子的王八了。《紅樓夢》第44回,榮府下等僕人鮑二的妻子“鮑二媳婦”,在鳳姐生日時,賈璉趁機與她私通。(鳳姐)便躡手躡腳走至窗前。往裏聽時,只聽裏頭說笑。那婦人道:“多早晚你那閻王老婆死了就好了。”賈璉道:“她死了,再娶一個也是這樣,又怎麼呢?”那婦人道:“他死了,你倒是把平兒扶了正,只怕還好些。”接下來,鳳姐惱怒地衝進去,“抓着鮑二家的撕打一頓”,並咒罵道:“好淫婦!你偷主子漢子,還要治死主子老婆!”最終鮑二媳婦羞慚地上吊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