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是生命的自然狀態
事情是這樣的。牛虻回來之前,我一直是瓊瑪的好朋友。我戀着瓊瑪,喜歡她清純、高貴的氣質。在瓊瑪身邊,我晦暗的生命變得有了和煦的陽光。每當心情不好,我就到瓊瑪屋裏坐一陣子,只需要默默地看着她斟茶或者低頭做針線,就會變得舒坦起來。我們呆在一起,經常並不說什麼話,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們的時間和空間中,充盈着一種寧靜、溫馨的氣氛。我不知道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這就是我的幸福。我的社會工作比瓊瑪多,難免有許多不順心的事,時常搞得心情惡劣。瓊瑪有一種安慰人的心性,這是我心悅的女人:細膩、溫柔、淳厚、安靜,從不肆濫情感。她思維明晰,善解人意,有相當高的藝術鑒賞力和理解人的痛苦的感受力,懂得體諒別人的苦處,這種女人真是少見。同她在一起,你不會感覺到生活的重負。她從來不會用一些神經兮兮、莫名其妙的事來糾纏你。瓊瑪失去丈夫后,一直心情憂鬱。但她從來不把自己的憂鬱潑瀉在別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溫軟的青草地,汲納別人身上燥熱的陽光。實際上,瓊瑪非常不幸,她經歷過三次接連不斷的打擊,生命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為她錯打了自己少女時代的好友一個耳光,那個少年為這耳光投海自殺了。瓊瑪說會為此痛苦地負疚終身。接着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兒夭折。還有什麼比這些更悲慘?瓊瑪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瓊瑪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儘力想讓瓊瑪從過去的受傷中走出來。過去做過的錯事不可能挽回,況且那個少年為一個耳光自殺,我總覺得太誇張。死去的親人固然是終身的悲慟,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丈夫和女兒也希望她好好活下來。瓊瑪聽不進去。一個人自己遭遇的不幸或自己無意中造成的不幸,遠遠超出了人的情感定義能力和道德判斷能力。人們期待生命中幸福的相遇,而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是誤會。生活是由無數偶然的、千差萬別的**聚合起來的,幸福的相遇——相契的**個體的相遇是這種聚合中的例外,誤會倒是常態。誤會就是不該相遇卻相遇了,本來想要遇到一個你,卻遇到了一個他(她),該歸罪於誰呢?個體**的實現需要一個對象性的你,一旦我的個體**把一個他(她)的個體**認作是我需要的你,誤會就出現了。在我的生命想像的**中你與他(她)的錯置,就是人生誤會。除了我的**想像的自我誤解,人們無法為人生誤會找出歸罪者,也無處提出起訴。人生誤會既不是由神安排的,也不是人的理性出錯,而是我的個體**在紛亂的生活中的自我迷失。有人喜歡用緣份來解釋幸福的相遇,這無異於把個體**的偶然相遇解釋成一個隱匿的世界理性的安排。人生誤會令人對緣份的說法只能苦笑:不幸的相遇也是緣份?誤會是生命的自然狀態,走出誤會才能轉入生命的自在境地。人只能在諒解和赦免中走出誤會編織的生命之網。諒解不是遺忘,強迫遺忘自己的受傷或不幸,等於自己的受傷或不幸還在繼續傷害自己。諒解傷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過錯,其實意味着:活着、但要記住,意味着生命的愛的意志比生命的受傷更有力量。諒解不是說,受傷算不了什麼,別人對我行的不義算不了什麼;赦免自己的偶然過錯,也不是說過錯算不了什麼,而是把我遭受的不義和不幸或我的過錯導致的不幸轉交給了上帝的愛,這愛是上帝為了承負世人不能承負的苦楚在自我犧牲中付出的。人自身並不具有諒解和赦免的能力,只有在上帝的愛中,人才獲得了諒解和赦免人為的和自然的傷害的能力。能夠諒解和赦免的,最終不是我們這些活在軟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穌基督的生命就是受傷的生命,這是上帝的受傷。上帝受傷是為了我們在生命誤會中的受傷不再傷害我們的生命想像,在受傷之後仍然相信生命中美好的可能性,把個體生命身上受傷和不幸的痕印化解成珍惜生命的意志。這就是為什麼,我雖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個基督徒。革命只是為了改變沒有自由、公義的社會制度,它無法消除個體在人生誤會中的傷害或受傷。即便是基督的上帝,也不能精巧地設計出一種完美的社會制度,使個人根本避免偶然的傷害或受傷,不然他也用不着犧牲自己的兒子來承負不該他承負的人間苦楚。人生誤會的傷害或受傷是人的生命自然牽纏的結果,上帝讓自己的親身兒子受致死的在世傷害,就是為了讓我們不再活在自然牽纏的受傷中,而是活在他的受傷的愛之中。如果革命也要革掉基督的上帝的命,生命中無可避免的誤會導致的傷害或受傷就只有把人為的加害當止痛藥了。瓊瑪!別再讓苦楚的記憶吞噬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我無數次在心裏對瓊瑪這樣說,生命的珍貴是上帝給予的。我已經感覺到瓊瑪變了許多。雖然我與瓊瑪是革命同志的友誼,在表達情感上,她對我一直態度曖昧,但我看得出,她對我與對別的革命同志不一樣。瓊瑪對我雖然矜持,卻很體貼。在瓊瑪的食櫥里,時時都預備着我喜歡吃的糖果,她並沒有給別的同志留這類東西,甚至牛虻也沒有。這顯然已超出了同志般的友誼。瓊瑪也感覺到我和她在性情上很相契。性情的相契才是幸福的相遇,找尋我的生命**所想像的你,就是找尋相契的性情,這比在大海里撈針還難。有好幾次,我抓住瓊瑪的手想對她說:珍惜我們的相遇。牛虻的出現,明顯使瓊瑪的心情又變得惡劣起來。我不得不剋制自己,不願在她心緒十分脆弱的時候增加感情的紛擾。我一開始就覺得牛虻對瓊瑪的態度有些蹊蹺,我對瓊瑪說過:“這個人很危險,他是神秘的、殘酷的、無法無天的——而且他愛上你了!”當瓊瑪對我說,她與牛虻“已經連結在一起了”,我覺得眼前一片漆黑。情愛是最為純粹、也最為脆弱的自由。瓊瑪喜歡我,但似乎對牛虻入迷。我不必為此覺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在幸福與不幸之間,有相當寬闊的中間地帶,我就站在這個地帶吧。瓊瑪要跟牛虻去干那件我們都反對的偷運軍火的事之前,也還想到要徵求我的同意,說服我讓她去,可見瓊瑪還是顧及到我對她的牽挂,她並沒有答應過我什麼呀!瓊瑪看出來,這樣的消息使我的感情深深受傷。我儘力把自己的傷心掩藏起來,不讓瓊瑪有感情上的負擔。她最終還是同牛虻走了。我並不因為瓊瑪不愛我而怒恨瓊瑪,我希望她得到自己的幸福。我只想弄清楚,牛虻是否痛愛瓊瑪。我直截了當地問過牛虻:“你愛她嗎?”一旦知道了牛虻愛她,我甘願代替牛虻去執行那件有生命危險的政治任務。我對牛虻說,如果我自己死了,瓊瑪“對我的傷悼不見得會像對你那麼深切”。牛虻嘲弄我的心愿只是“一套羅曼蒂克的自我犧牲”。他對我說:“如果死是我的任務,我就不得不完成。”我回答他:“照你的意思,如果活是我的任務,我就不得不活下去了。你真是個幸運兒。”我的情愛受傷時,連選擇殉愛的死也受到牛虻的嘲弄。看得出來,牛虻是一個感情受過傷害的人。從自己的感情受傷,牛虻學會了輕易地、隨便地、甚至自以為應該地傷害別人的情感,從自己的不幸中學會了讓別人不幸。他是為了報復自己過去的生活世界而回來的。我並沒有要與牛虻爭奪瓊瑪,我不是牛虻的情敵,我崇尚愛的自由。這是一種高尚的舉動嗎?不見得。我的性情如此而已。你們這些聽革命故事的人,不要以為我是出於革命友誼而不與牛虻爭奪瓊瑪。情愛的受傷是生活誤會的自然現象。受傷的情愛有明智的和悲憤的,就像我的明智和綺達的悲憤,並沒有崇高或卑劣之分。我的明智並非得自於我的革命者情懷,而是出自我的個人天性。瓊瑪讀到牛虻的那封遺書,哭得死去活來。她為失去牛虻而哭,我還是要抱慰她,讓她感覺到心碎的時候,仍然有人愛她。愛一個人,對我來說,就是無論如何讓她覺得有一個人與她一起共享幸福和分擔苦楚。對情愛大可不必誇張到神秘或神聖的地步,幸運的情愛不過是兩個性情相合的人偶然相逢。人們見到不幸的情愛遠比幸運的情愛多,不過是因為一個人在世的時候要遇上性情相合的人的機會幾乎等於零,上帝從來沒有許諾、也不能保障性情相契的兩個人一定會相遇。遺憾是生命的本質,如此而已。幸運或不幸的情愛與革命或不革命毫無關係。牛虻身陷囚牢,即便不是為了革命,僅僅為了瓊瑪,我也甘心情願冒生命危險去營救牛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