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城市DD讀劉亮程(1)
看到劉亮程的《一個人的村莊》的時候,我正亮着一雙眼睛在上海書城裏逛。
看到劉亮程的名字的時候我興奮得很,可隨即就變成了沮喪。是真的沮喪,因為我的旅行包已經裝得滿滿的,連再放進一本書都很困難,而且手上又拿着各種各樣的東西,所以我在不斷把書抽出來,翻翻之後又放回去的思考中決定暫時不買。
後來在地鐵站的
“季風”書店我還專門找了一下,可惜電腦壞了,不能查書,於是我自己找,結果我從季風出來的時候兩手空空。
走到半路的時候,同伴李飛碰碰我的胳膊,說剛才放在
“值得關注”書架上的《一個人的村莊》挺好的。當時我望着李飛的感覺是我想吐血。
從上海飛回來之後我又去逛書店,結果看到它乖乖地呆在
“新書出爐”的書架上。我當時的感覺很開心,簡直想拍着手兒笑。看到一本書和看一本書的感覺絕對是不一樣的。
看到《一個人的村莊》的時候我快樂得要命,看《一個人的村莊》的時候我感到一股淡得不着痕迹的悲傷無邊無際地蔓延,同時感到自己真的是碌碌無為並且無所事事。
我總是喜歡讀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比較貼近的文章,可是劉亮程的書是個例外。
我是個城市裏長大的孩子,對農村最大的印象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以及田野上七零八落的牲口。
可是劉亮程卻將他居住的村莊寫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甚至有點伊甸園的味道。
人和動物可以那麼和諧且相通地住在一起。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樹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
任何一粒蟲的鳴叫也是人的鳴叫。劉亮程心滿意足地坐在空曠的田野上,平和地看着季節年復一年地走過村莊。
草長鶯飛。他像個旁觀的哲學家一樣守着那片溫暖的土地。他從來就不想離開他的村莊。
我喜歡在同一個地方長久地生活下去——具體點說,是在一個村莊的一間房子裏。
如果這間房子結實,我就不挪窩地住一輩子。就跟那首歌一樣:一輩子住在一個地方,一輩子睡在一個人身旁。
記得原來我對村莊並沒有很好的印象。高一的時候我和小A心血來潮去農村住了三天,那三天之內,我記得每天晚上的蚊子像是一隊轟炸機,每天白天我總會不斷地在路上碰見對我橫眉冷對的狗,小A告訴我要以相同的目光與狗對視不要害怕,每塊田上牛和馬的眼神總是渙散且漠然的,每次吃飯的時候都是女孩不上桌男孩坐桌上。
可是劉亮程對自己的生活很滿足,他總是自信而且快樂,一個微笑着仰望天空的知足的人。
他從不懷疑自己生活在一個村莊裏就碌碌無為,他說如果有一天我們全部老了,我們全部離開了村莊,那麼,我們幹完的事,將是留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
他說草大概要用五年的時間才可以長滿被人剷平踩實的院子,蛀蟲要用八十年的時間把木樑蛀空,風四十年吹舊一扇門上的紅油漆,雨八十年衝掉牆上的一塊泥皮,螻蟻大概用一千八百多年才能毀掉牆根。
曾經從土裏站起來,高出大地的這些土,終歸又倒塌到泥土裏。而不管有多大的風,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的工夫;人用舊扔掉的一隻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紋絲不變;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鋼筋,帶給土地的將是永久的刺痛。
幾乎沒有什麼東西能夠消磨掉它。劉亮程說所謂永恆,就是消磨一件事的時間完了,但這件事物還在。
那麼,這些無法消磨掉的東西,就在這座村莊裏站成了永恆,等到劉亮程老了,等到看他的書的我們都老了,村莊也老了,可這些事物不會老,它們會代表永恆的村莊一直這麼默默地站着。
可是劉亮程又是謙遜的,他不為自己的睿智而目空一切,他覺得自然偉大人類渺小。
他說有時候不做人也挺好的,比如做一頭驢,拉拉車,吃吃草,亢奮時叫兩聲,平靜時就沉默,心懷驢胎。
比如做條小蟲子,在春花秋草間,無憂無慮地把自己短暫快樂的一生蹦完。
比如做棵樹,只要不開花,不是長得很直,便不會挨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