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未完(4)
今乙本作:“賈母聽了喜歡道:‘這麼著才好,這是你們姑娘的造化。只是咱們家的規矩還是南方禮兒,所以新姑爺我們都沒見過。……’”舊本根本沒提南方。
甲本提醒讀者,賈史兩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禮節。乙本因之。今乙本刪去原籍南方,只說賈家仍照南方禮節,沖淡南人氣息。
甲乙本態度一致,強調漢化,但是
“妞妞”改
“姐兒”,到了乙本,高鶚又給改回來,仍作
“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個人修改的,那就是因為
“姐兒”訛作
“姐姐”,寶玉決沒有稱巧姐為
“姐姐”之理。
“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許僅因
“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後一致,例如王佩璋舉出的第十九回與茗談卍兒,乙本添出一句
“等我明兒說了給你做媳婦好不好?”違反個性,只圖輕鬆一下。寶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連說笑話也決不會做媒。
到了今乙本,南邊人、原籍金陵都不提了,顯然是又要滿化了。為什麼?
楊繼振在道光年間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題字:“第七十二回末頁墨痕沁漫,向明覆看,有滿文某字影,用水擦洗,痕漬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偽托。”紅樓夢盛行后,傳說很多,都認為是滿族豪門秘辛。
滿人氣息越濃,越顯得真實、艷異。所以又有滿化的趨向。如果相信高鶚續書說,后四十回舊本是他多年前寫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訂,三個本子代表一個人的三個時期,觀點興趣可能不同。
高鶚是漢軍旗人。他有一首
“菩薩蠻”,“梅花刻底”句是寫小腳的鞋底,可見他的美感絕對漢化。
即使初續書的時候主張強調滿人角度,似乎不會那樣徹底,把書中小腳痕一併刪去。
其實滿人家庭里也可以有纏足的婢妾。原續書者大概有種族的優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純潔。
第二十四回寫鴛鴦服裝,“脖子上帶着扎花領子”。甲本未改,同脂本。
滿人男裝另戴上個硬領圈。晚清還有漢人在馬褂上戴個領圈,略如牧師衣領。
清初想必女裝也有。甲本主漢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乙本改為
“脖子上圍着紫綢絹子”,又添上兩句:“下面露着玉色綢襪,大紅鞋。”既然改掉旗裝衣領,當然是小腳無疑。
只提襖兒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裏不動,小腳至多露着鞋尖,決看不見襪子。
所以原著寫襪子,只限寶玉的。其實不止他一個人大腳,不過不寫女子天足。
高鶚當然不會顧到這許多。問題是:如果高氏即續書者,為什麼刪去二尤與晴雯的小腳,卻又添寫鴛鴦的小腳?
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鶚沒有看見二尤與晴雯的小腳,在他接收前已刪。
他是有金蓮癖的人,看通部書寫女子都沒提這一項,未免寂寞,略微點綴一下。
后四十回賈母身邊又出了個丫頭叫珍珠──襲人原名。舊本已有珍珠。
賈母故后,鸚哥──紫鵑原名──守靈,舊本缺那一回,所以無法知道舊本有沒有鸚哥。
甲本仍作珍珠、鸚哥。乙本將襲人原名改為蕊珠。甲本既未發現珍珠有兩個,自然不會效尤,也去再添個鸚哥。
乙本既將第一個珍珠改名蕊珠,當然不會又添出個鸚哥。鸚哥未改,是因為重訂乙本時沒注意。
所以第二個鸚哥也是原續書已有。近人推測續書者知道實生活中的賈母確有珍珠鸚哥兩個丫頭,情不自禁的寫了進去。
那他為什麼不給前八十回的珍珠鸚哥換個名字?顯然是沒看仔細,只彷彿記得鴛鴦琥珀外還有這麼兩個丫頭。
他馬虎的例子多了,如鳳姐不稱王夫人為太太,薛姨媽為姨媽──跟着賈璉叫──而兩位都稱姑媽,又不分大姑媽二姑媽;賈蘭稱李嬸娘──李紈之嬸──為
“我老娘”──外婆;
“史大妹妹”、
“史大姑娘”、
“雲丫頭”作
“史妹妹”、
“史姑娘”、
“史丫頭”──程高本未代改,但是第八十二回添補的部份有
“雲丫頭”;第九十六回賈政愁寶玉死了,自己
“年老無嗣,雖說有孫子,到底隔了一層”,忘了有賈環;第九十二回寶玉說十一月初一,“年年老太太那裏必是個老規矩,要辦消寒會……”何嘗有過?
根本沒這名詞。續書者紅樓夢不熟,卻似乎熟悉曹雪芹家裏的歷史。吳世昌與趙岡的著作里分別指出,寫元妃用
“王家制度”字樣,顯指王妃而非皇妃,元妃卒年又似紀實,又知道秦氏自縊,元宵節前抄家。
趙岡推出書中抄家在元宵節前。第一回和尚向英蓮念的詩:“好防佳節元宵后,便是消火滅時。”當然不僅指英蓮被拐。
甄士隱是真事隱去,暗指曹家的遭遇。
“元宵后”句下,甲戌本有批:“前後一樣,不直雲前而雲后,是諱知者。”
“消火滅”句下批:“伏後文。”曹雪芹父曹俯十二月罷官,第二年接着就抄家,必在元宵前。
續書者不見得看到甲戌本脂批,而
“在第一百零六回,賈府抄家的第二天,史侯家派了兩個女人問候道:‘我們家的老爺太太姑娘打發我來說……我們姑娘本要自己來的,因不多幾日就要出閣,所以不能來了。’……賈母……說:‘……月裏頭出閣,我原想過來吃杯喜酒……’‘……等回了九少不得同着姑爺過來請老太太的安……’到了第一○八回寫湘雲出嫁回門,來賈母這邊……‘寶姐姐不是後日的生日嗎?我多住一天給他拜個壽……’……寶釵的生日是正月廿一日。由此向上推,抄家的時間不正是在元宵節前幾天嗎。”──趙岡著
“紅樓夢考證拾遺”第七十二頁舊本沒有
“月裏頭出閣”,只作
“你們姑娘出閣”。假定抄家在元宵節前,“月裏頭出閣”是正月底,婚後九天回門,已經是二月,正月二十一早已過了。
既然不是
“月裏頭出閣”,就還有可能。抄家那天,賈母驚嚇氣逆,病危。隨寫
“賈母因近日身子好些,”拿出些體己財物給鳳姐,又接尤氏婆媳過來,分派照料邢夫人尤氏等。
“一日傍晚”,在院內焚香禱告。距抄家總已經有好幾天了。至少三四天。
算它三天。焚香后,同日史侯家遣人來,說湘雲
“不多幾日就要出閣”。最低限度,算它還有三天。三天後結婚,婚後九天回門,再加兩天是寶釵生日,正月廿一。
合計抄家距正月廿一至少十七天,是年初四,算元宵節前似太早。如果中間隔的日子稍微多算兩天,抄家就是上年年底的事。
寶釵過生日那天,寶玉逃席,由襲人陪到大觀園去憑弔。看園子的婆子說:“預備老太太要用園裏的子,才開着門等着。”正月里不會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