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悲失路之人??

誰悲失路之人??

1993年,《中國青年報》記者盧躍剛奔波在路上。“2月24日凌晨,寒流來了,漫天都是雪片。我們匆匆趕路。我在風雪中與飽經磨難的婁底城告別。我有一種強烈的預感,較量並沒有結束,我還會回來,無論是怎樣的結局我都會回來。”他的預感沒錯,涉嫌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案的人員迅速組織反擊,“戰場從湖南轉移到了北京。眾多湖南要員居然與匿名信作者沆瀣一氣,對我進行誣陷,公函滿天飛,以地方黨政組織的名義羅列罪狀,足以置我於死地。接下來便是對我的調查。”1998年,時任《新快報》記者的我鏖戰在路上。我冒着生命危險率先披露的《經理摧殘賣花女局長庭長壁上觀》震驚海內外,中國、美國、英國、新加坡等成百上千的媒體爭相轉載、報道。但涉案的公司經理兼賭場大老闆、支隊長、法庭庭長、公路局長,及部分背後集團迅速發起反攻:我們記者被跟蹤、電話被竊聽、房門半夜被打開、報社被起訴;媒體之間發生惡性競爭,有報社為犯罪嫌疑人開脫,有人指責“媒體干預司法公正”;有特種人員秘密對記者進行監測、調查,更有人揚言“買記者人頭”、“花二千萬元翻供”、“北江公安分局每一輛警車都被盯梢!”2001年,時任《甘肅經濟日報》記者的王克勤彷徨在路上。他采寫的《蘭州證券黑市狂洗“股民”》刊發於《中國經濟時報》,黑市蓋頭被徹底揭開,一個個威脅接踵而至,4名幹警入住他家進行保護,有領導卻批評他:“你怎麼吃着甘肅的飯,搗着甘肅的亂?”“你發稿為什麼不請示有關部門呢?你有沒有組織原則?”“你給甘肅惹了多大的亂,你知道這有多壞的政治影響嗎?”王克勤心灰意冷:“這是甘肅新聞史上最黑暗的一天。”2003年,時任《羊城晚報》記者的趙世龍流放在路上。領銜報道了廣州長洲戒毒所“將戒毒女強行賣與雞頭被迫賣淫”黑幕的他,被戒毒所所長以“誹謗罪”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刑事責任。“我做記者10年來第一次真正感到害怕,央視《新聞調查》都報道了,他們還敢這樣囂張,公開和暗地威脅我。”趙世龍說。他還在西祠衚衕“記者的家”網站上發出呼救貼:“本人在廣州素與人為善,如遇不測,定為長洲戒毒所所長羅賢文所為。”他決定出去避難,“權當雲遊四方吧!”在北京公主墳一間公寓,我發現這個“算得上是一條槍”、在韶關賣花女案件中並肩作戰過的哥們變得神情蕭瑟。同年,《成都商報》記者李亞玲放逐在路上。她離開了報社機動部,被調職到該報新聞中心負責對外聯絡。據傳,此次調動是因為她6月22日見報的一篇批評報道:成都市青白江區市民李桂芳外出吸毒前將3歲的女兒鎖在家中,當天李被警方強行送往戒毒所。李桂芳跪地哀求警察讓她回家把孩子放出來交給其他親友,她再回來投案,卻遭到冷酷的拒絕。被鎖在家中的3歲的女兒被活活餓死。文章發表后,網上有人進行絕食接力,有關部門出面制止,報社受到壓力,李亞玲被調離記者崗位。她曾在報社工作8年記者,為此“傷感至極”。在謊言大行其道,真相被遮蔽的年代,一名名調查記者為了行使新聞記者的職責,揭示事件內幕,被威脅、被起訴、被流放、被調離、被誣陷。為民請命之人反成“國民公敵”,連最基本的權益也得不到保障。“吾行太遠,孑然失其侶,吾見放於父母之邦矣。”魯迅的慨嘆穿過悠長的歷史,道盡了先行者的悲涼。天涯羈旅,落日孤帆,誰悲失路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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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行紀實文叢:《調查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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