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寫作的名義發獃,並且發獃下去
有那麼幾年,我的生活一直處於一種比較激烈的狀態中,我的意思是不停地走、看,從這裏到那裏,從那裏到更遠的地方,以學習的名義在一座城市呆上一年或者兩年。我的父母喜歡看到自己的女兒像那麼回事地讀書的狀態,那是一種讓他們覺得有希望的向上的狀態。
但是天知道那些年我讀了多少書聽了多少課,大多數時間我都躺在宿舍的床上發獃和做白日夢,睡得頭昏腦漲渾身像幹了一天體力活似的酸疼,我就下床拿上閱覽證去圖書館繼續發獃和做白日夢。似乎我起床走到另一個場所,只不過是為了換一種姿勢發獃。
我是那麼地喜歡發獃(有人管這叫暇想或瞎想),我真想一輩子就在發獃中緩緩地過去,但是有那麼省心的活法嗎?
隨着年齡的增加,我開始恐慌起來。你不知道,我沒有辦法不恐慌,他們把一大堆責任和義務扔在我懷裏,對社會的,對家庭的,對自己的,他們說你該醒醒啦,你看你這些年除了發獃都做了些什麼,你這樣下去只會成為一個被社會拋棄的沒用的人,如果你還無動於衷的話,那麼想想對你寄予了那麼大希望的父母吧,他們很快就會老的,當他們老得已走不動的時候卻還得為你的生活和前途擔心,你好意思嗎?
95年下半年,我開始切切實實地考慮“做點什麼”這個問題,哪怕僅僅是為了我伸長脖子踮着腳尖盼我干出點名堂來的父母,我也得開始做點什麼了。
96年起我把自己安頓到了一個離家996公里的地方,那兒沒有朋友,沒有應酬,沒有聊不完的廢話,適度的孤單使生活變得特別的簡單,內心也格外乾淨。
生活在一個相對封閉和安靜的異鄉,讓我覺得踏實,就像終於從一場需要耐力和速度的800米跑中停下來,走出田徑場,走出人群,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彎腰撐着雙膝喘口氣,順便想點在劇烈的身體運動中腦子裏無法思考的問題。
那一年我正兒八經做的事只有兩件:大量的閱讀和長時間的發獃。
我真正的寫作應該說開始於97年。在這之前我寫過十來年分行的文字,人們管這叫詩,但我從來就拒絕別人稱我為詩人,那樣的稱呼讓我起雞皮疙瘩和冒冷汗。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但就是聽不得。
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當你和一個陌生的人聊了三句后,你的職業、年齡和籍貫就會成為接下來的話題,通常這種時候,我會說我是一個來自蘇州的無業青年,並儘快結束談話。
其實我有過一些短暫的工作經歷,臂如電台午夜談心節目的導播,廣告公司的文案,最長的是在一家合資公司編一份內部刊物。我和我的同事們相處愉快,因為我很少說話,我總是和他們保持着一種十分客氣的距離,這點距離使得我不擅長處理的的人際關係一團和氣,還帶着一點不太確定的虛幻的美感。可是這些工作經歷實在都太短暫了,更像是一次次浪漫的帶有遊戲性質的生**驗。
事實上從學校出來后,我一直在和文字打交道,只不過眼下我自覺自愿地走到了體制之外。寫作成了我謀生的方式,體現自我價值的方式,也是最適合我活在人群之外的方式,並且它能讓我以此名義坐在桌前發獃,發獃下去。
每天上午是我工作的時間,也就是以寫作或閱讀的名義發獃的時間。狀態好的情況下,我的寫作速度基本上是每小時一千字,我對自己的要求是每天兩千字,如果沒有催得特別急的稿約,寫完這兩千字我就收工。對我來說,寫作也許不是一輩子的事,但它至少是我近幾年的生存方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同時它也是一件細水長流的事,有節制有計劃的寫作既有利於身體健康,也能延長寫作的壽命。
97年夏天,在寫了十多萬字后,我突然就找到了寫作的感覺,那是一種淡淡的夾雜着創造性勞動帶來的自豪和自信的快樂,彷彿騎着自行車由橋頂緩緩往下滑行,雙手把着車籠頭和車閘,方向和速度盡有我掌握。那個剛才還在大街上行色匆匆的傢伙,在下一分鐘裏就在我的筆下一命嗚呼了,因為我覺得他活得太累而且窩囊,於是發給他一個在我看來比賴活着要容易許多的下場:去死吧。
我故事中的主人公極少有女性,在我現有的一百來萬字的小說中,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只有一個短篇里出現了一個女主角。我不寫女性是因為相對於男性來說,我對她們的了解和體會都要多一些,因此留有的想像的空間也就小一些。
而男性,那些看似強壯的雄性動物在我的理解、觀察、琢磨和想像中,其實很疲倦很脆弱像孩子一樣需要更多的關照和鼓勵。尤其是四十歲左右的男人,他們上有老下有小,是這個社會的中間力量,他們總是被要求做得更好,更好一些,他們活得比女性和其他年齡段的男性都要累,他們是真正絕望卻又不允許讓這種絕望情緒滋生蔓延的又壓抑又無奈又尷尬的那麼一撥人。天哪,他們讓我着迷。
與此同時,我的隨筆中卻極少出現男性。一些衣着前衛舉止前衛觀念前衛的女孩在我的文字裏蹦蹦跳跳,她們就生活在我周圍,我熟悉她們就像熟悉我自己一樣,我曾經是她們中的一員,現在我活得要比她們安靜一些,不過也僅此而已。
另外,這些女孩也是我隨筆的主要讀者。我願意和她們在這個紛繁嘈雜、五光十色的時代一起呼吸一起歌唱一起歡叫甚至喜極而泣,我們扯開嗓門面對面又喊又叫又跺腳,來來往往的人流用看怪物的眼光看着我們,可是我們不管,後來我們累了,我們互相眨了眨眼睛,然後回家睡覺。我很清楚我們是同類,我們追逐時尚熱愛名牌自覺環保,有人說我們是理想色彩最為淡薄而個性色彩最為濃厚的一代,儘管我們不是太同意,但好吧,好吧,我們照單全收,因為我們同時還是寬容的一代,我們對這個時代不憤怒。
小說和隨筆是我寫作的主要形式,儘管它們是兩種風格不同的語言,但遊戲其間時,我同樣都很快樂,前者是發揮想像力講故事、特別是講故事中的細節的快樂,而後者是想到哪兒哼到哪兒、一種更接近於自娛自樂的快樂。我在寫作中體會到了快樂。
不過我從未想過我一輩子就吃定了寫作這碗飯,也許有一天我想像的水井會枯竭,我費勁吃力地從井中提起的只是一桶渾濁的泥漿,我開始痛苦,寫作變成了純粹與自己耐心和體力的一種較量,已全無快樂可言,這時候我肯定會關掉我的電腦,走到外面,找找看還有沒有其它我可以乾的事,而絕對不會賴在鍵盤前,痛苦地敲出一些文字讓看的人接着痛苦。
我曾經在一篇創作談中談到我最初寫作的的動機是想做點什麼,因為當我在“做點什麼”的時候,我會感到比較踏實。這種踏實的感覺對我來說是那麼地重要,它不但讓我的雙腳有了站在地面上的安全感,也讓我觸摸到了多年以前我嗤之以鼻的那個叫意義的東西。
我總算在做點什麼了,儘管一開始它是笨拙的不象樣的,但好歹我開始了,上路了,這種開始對我的父母而言是一份讓他們有滋有味生活下去的希望,父母有希望地活着對我來說就是意義,哪怕不是全部,也是極大的一部分。我喜歡聽我父母在電話那頭說,你現在這樣,我們真高興。
如今,時間是我自己的,和那些朝九暮五的上班族比起來,我的確是自由的,但大多數候我都強行把屁股安頓在椅子上,儘管它是那麼地喜歡去戶外扭一扭,晒晒太陽,可在椅子上坐定,是我開始工作的最起碼的條件。所以不管寫不寫得出來,都得給我坐着,這不僅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為自己安排的生活方式。
你看,當外部環境不再制約你的自由時,自己卻不得不對自己嚴加管教起來。我努力工作,而工作是為了更好的休息,或者說更心安理得地休息。
我喜歡那個裝模作樣坐在電腦前的我,她看起來挺安靜挺認真的,當手指間夾着一支煙的時候,好像還有了那麼一點深刻。
好在現在已經沒有人批評我長時間地發獃了,因為他們知道發獃是我工作的一部分,而我心裏最清楚,我寫作正是為了有理由坐在那兒發獃。
這幾年,我極少跟外界聯繫,我不知道別人都在幹什麼,是像我這樣有條件經常發獃,還是只能在想像中發獃。反正我總覺得發獃是人生的狀態之一,或者說,發多長時間的呆,在什麼場合發獃基本能反應一個人眼下的生存狀態。另外,育兒書上說,小孩子若是發獃,那說明他要大便了。事實上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