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4)
假作真時真亦假,還是別認死理了,讓我們充分享受閱讀的樂趣吧。《達文西密碼》雖然穿插了這些宗教和藝術史的知識,但作者講得清晰明快,完全不影響故事的高速發展,讀者很可以充分地得其要領,絕對不會有摸不着頭腦的感覺。相形之下,像大名鼎鼎的學者艾柯寫的《福柯擺》,也是涉及到基督和抹大拉的故事,他是這個領域方面真正的行家,十分細緻嚴謹,表現的主題當然遠比布朗要豐富深刻得多。《福柯擺》應該是最出色的學者小說了,可是讀起來實在艱澀沉悶,那種刻板的學究氣是怎麼都掩飾不住的。說老實話,在領教過《福柯擺》之後,看到學者們寫的小說,我總是心存敬意,掩鼻而逃。四這就觸及到我長期以來的一樁心事。我是一個文學系的教師,我在課堂上教學生細讀喬伊斯、葉芝、卡夫卡、艾略特、海明威。我剝筍抽繭地給他們分析大師們的主題、象徵、風格、修辭,細到毫髮,自己也蠻覺得像回事,彷彿是把妙處都發掘鉤引出來,把自己都講暈了。可奇怪的是,回到家裏,除了備課和為了寫論文完成工作量以外,我很少會有主動要拿一本什麼名著出來倚在床上細細品讀的願望。我還是很愛讀小說,可是能讓我一個餓虎撲食地搶來看的,能讓我挑燈夜讀的,大多是通俗小說。我常常而為此感到慚隗。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出了什麼毛病?或者說這是文學系的毛病,甚至是純文學本身的毛病?很難說。但是有一點我算是想明白了:我的通俗文學執迷,與我童年少年時期的閱讀經驗大有淵源。我小時候狂熱閱讀的作品,像《野火春風斗古城》、《林海雪原》、《敵後武工隊》等等,全部同驚心動魄的鬥爭有關:人物是平面的,性格是簡單的,敵人是兇惡的,鬥爭是激烈的,情節是曲折的,刺激是強烈的,勝利是最終的……這和西方的驚悚小說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嗎?那是文學最稀缺的年代,也是我個人歷史上最熱愛文學的年代。這種熱愛的程度,同上癮沒有什麼兩樣。我口味就那麼早早地被定型了。用心理學的術語來說,我的大腦皮層對刺激所需的閾值早就被提得很高,等閑的刺激根本就不起什麼作用。既然今天這些老作品已激不起我的閱讀興趣,我當然會本能地尋找和它們同屬一類但卻更加“殺根”的東西來看,那就是西方的通俗小說。《達文西密碼》讓我有一種特別的懷舊的感覺,因為通篇沒有那些西方通俗小說中常見的性描寫,文筆清新乾淨。以作者的才情,他根本就不屑於寫那種無聊的東西,這才是真正的高手風範。像謝爾頓、柯林斯、華萊士之流,總要弄些和情節毫無關係的噁心吧唧的下流場面來糊弄人,令人望而生厭,早已為我所唾棄。布朗不但不寫性性,連愛情都幾乎不寫。蘭頓和蘇菲是那樣地相互救助,生死與共卻只是到了小說最後才有一點點微弱的愛情表示,這實在是太對我的胃口了,因為我過去最愛看的革命戰爭小說中的愛情,就是這麼純潔,這麼朦朧。讀《達文西密碼》,就是我懷念自己童年的方式。──萬象五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