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 為“余秋雨假想”擔憂(下)

余秋雨 為“余秋雨假想”擔憂(下)

這是怎麼搞的?莫非這也是他對法律和法官的“信賴”么?就這樣,用余秋雨《聲明》的話說,儘管法院不支持並駁回了他的起訴,他看似“敗訴”,卻達到了更重要的目的——法院的判決書告訴公眾,余秋雨在名譽權案中敗訴,但余秋雨本人卻實實在在地感覺到是他而不是被告獲得了勝利,“我的法律行動已經圓滿結束”。把法院“不能認定……無中生有”說成“法院正式裁定……無中生有”(其實這才是真正的“無中生有”),把“傳言”說成“謠言”,把“證人”說成“造謠者”,把“敗訴”說成“圓滿”,再聯繫到他在起訴書中一再指稱肖夏林的言論“傷害了原告在海內外的廣大讀者”,“損害了深圳市政府的聲譽,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以及前兩年在《告全國讀者書》中把批評者認定為“盜版集團的幫凶”,可見余秋雨指鹿為馬、自說自話的假想邏輯絕非偶然。“奉送別墅”傳言是否對海內外廣大讀者構成了傷害、對深圳市政府的聲譽造成了損害、產生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批評余秋雨是否就是在為盜版集團幫凶,這些不大不小的問題,與余秋雨的名譽權是否受到了損害一樣,都不是僅憑余秋雨一個人的假想就可以弄清楚的。好在法院不可能隨隨便便就採信他的假想,至少一審和終審的結果已經讓他明白,“奉送別墅”之說尚“不足以降低我已取得的社會聲譽”。然而,在一審和終審結果正式公佈之後,余秋雨仍然在其他一些問題上頑強地堅持自己“無中生有”、“以敗為勝”的假想邏輯,別說一般的讀者或批評家,就是他一向“信賴”的法律和法官,大約都無法保證他的名譽今後不會因此而真的受到損害了。歷史地看,假想邏輯並非始自余秋雨。《三國演義》中曹操好夢中殺人,是因為他長期假想有人要害他。**君主假想天下可能大亂,於是不斷加強對社會和民眾的全面控制,嚴格禁止集會結社,嚴防老百姓亂說亂動。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更逗,1991年海灣戰爭結束后,全世界都知道是以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獲得了勝利,但在由薩達姆提供、由官方向伊拉克人發佈的“標準答案”中,卻是多國部隊遭到了失敗;2003年伊拉克戰爭前,全世界都知道伊拉克肯定打不過美國,但薩達姆卻一再發表講話,宣佈“我們已經決意而且制定好了擊敗入侵者的計劃……那些入侵者將在巴格達市門前被消滅。”把敵我強弱之關係假想到這個地步,以至為此付出了無比慘重的代價,真不知是該替他惋惜,還是該為他感到可悲?余秋雨在《聲明》中說,“我的法律行動帶有示範性質”,這點我信,也深為不安。鑒於余秋雨在海內外廣大讀者中的巨大影響,假如越來越多的人群起而效仿他的邏輯,不是把自己假想成天底下最不幸、最冤屈的受害者或將受害者,就是把自己假想成世界上最正確、最強大的英雄或聖賢,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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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快意恩仇《指名道姓》酷評公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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