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忠祥 趙忠祥罵人不犯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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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青年周刊》上發表《“瘋狂”心理學——趙忠祥自衛攻擊言行研究》一文,對趙忠祥拒絕虛心接受他人批評,並且試圖以名氣與話語權強勢壓制他人批評的“自衛攻擊”言行提出了尖銳的批評。很快,《羊城晚報》等各地報刊及互聯網均紛紛對此進行報道,一時間鬧得滿城風雨,彷彿我與趙忠祥之間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拼個你死我活似的。其實,我的文字一向都對事不對人,我批評趙忠祥,不過是把他當成了某種長期高高在上,自覺完美無缺、凜然不可侵犯的權威與形象的典型,“故意”要冒犯一下而已。這大約出於一種逆反心理——你口口聲聲威脅別人“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我偏要摸一下,你氣勢洶洶地警告老百姓“太歲頭上不可動土”,我偏要動一下,看你還能把我像消滅一隻“蒼蠅”那樣一巴掌拍死不成?接着,雲南日報社主辦的《滇池晨報》刊登了對趙忠祥的專訪,只聽趙忠祥說道:潘多拉的言論我都看不懂,什麼叫“瘋狂”心理學?是不是說我是瘋子?為什麼叫潘多拉?難道是外國人?那我叫阿里巴巴。他還表示,希望那些批評他的同志和他一起上電視和大家說清楚。趙忠祥先生的這番“答記者問”很有趣。他自然不會是“瘋子”,否則全中國幾百萬上千萬人抽風似的一哄而上搶購一個“瘋子”寫的書,那肯定是要讓包括潘多拉在內的沒有參與搶購的中國人,以及包括“阿里巴巴”在內的外國朋友笑掉大牙的。我自然也不會“和他一起上電視和大家說清楚”,因為我多少有些自知之明,不敢以某種嚇死人的權威的“形象代言人”自居,深知自己上電視去丟人現眼無異於上刑場引頸就戮,相反,上電視是趙老師的本行與強項,我豈能送上門去自投落網?這樣想着,也就對趙老師的盛情邀請一笑了之。現在之所以要再一次拿趙忠祥先生說事,則緣起於他與《華商時報》駐山東記者站記者張某的一場官司。張某曾撰寫趙忠祥在山東簽名售書兼賣鞋的新聞,遭到趙忠祥的責罵,張某以名譽權受損為由,奮起將趙忠祥告到法院。此事經山東及全國一些媒體的炒作,結果卻似乎並沒有怎麼地“熱”起來。據我分析,這顯然不是因為原告一方只是一個“小記者”,名氣不夠大,人們不屑關心,也不是因為被告一方是大主持人,名氣太大,以至於人們都害怕背上“破壞安定團結”的罪名而不敢關心。依我看,最根本的原因也許在於,這原本只是一場“嘴仗”、一樁筆墨官司,根本不應該拿到法院去評判,法院更不應該稀里糊塗就將案件受理下來,還裝模作樣地開庭審理一番,弄得好像就跟真的似的,實在是太無聊了。這裏我不惜冒着遭人白眼的危險,挺身而出為趙忠祥講兩句“公道話”,並不表明我已經完全站到了他的立場上。當初趙忠祥反感批評、拒絕批評,並且說了一些很難聽的話,無非是擔心自己的新書銷路受影響,進而自己分享到的版稅受影響。這也是可以理解的,著書都為稻粱謀嘛。但趙忠祥畢竟不是三歲的小孩,總還掌握了一些罵人的技巧,知道應該給自己留點兒餘地。他罵《華商時報》記者張某是“流氓、無恥”(趙一度否認),罵報紙的討論是在“無恥的煽動,破壞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都不過是表達了一種無比憤怒的情緒,而不是在崐述一種他認為已經發生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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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快意恩仇《指名道姓》酷評公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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