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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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試過後,大家商量在宿舍內置辦一台電腦,價錢平攤,每人一千塊錢。馬傑對此事始終持熱衷態度,他打着學習的旗號向他媽要了一千塊錢,實則卻是為了玩遊戲、看VCD(多數是毛片兒)、上網泡姑娘。經過無數次的討價還價、軟磨硬泡、擺事實講道理后,我們最終以五千七百元的價格攢了一台配置在當時還算領導潮流的機器,剩下的三百塊錢雇了一輛黑車將電腦拉到學校,又在一外地男子手中購得WIN98盜版盤一張,此外,還去搓了一頓。儘管我們在吃得已至飽和、喝得已不清醒的情況下仍在不斷地加菜、讓服務員一瓶瓶地上啤酒,但還是剩下二十七塊錢無論如何也花不出去。張超凡建議用這些錢買軟件盤,馬傑說買遊戲盤,趙迪說買兩盆花凈化空氣,我和楊陽一致同意買CD,齊思新說去買毛片兒,不一而足,各抒己見。當時居然誰也沒有想到將這二十七塊錢分了,每人四塊五。
幾天後,為了花掉這二十七塊錢,我們又一同去吃羊肉串,吃得甚為盡興。結帳時,我們給了老闆二十七塊錢,他揪住我們死死不放,說:“差他媽遠了!”我們只得又湊出兩個二十七塊錢,才算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