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外公的原配羅氏

第四節 外公的原配羅氏

現在我們要談到的,是外公家庭中最不為人知的一位成員——其不為人知的程度,到了似乎沒有人知道她的名字,記得她的相貌,了解她的性情。然而,這又是一個不可以被歷史忽略、被後人遺忘的成員,她,就是外公的原配羅氏。眾所周知,外公有楊開慧、賀子珍和**三位妻子,但這並不是歷史全貌。外公在延安接受採訪時,也談過此事。在《韶山毛氏族譜·世系表》(竹溪支)齒錄卷十五中,我在外公名下,查到了毛氏家族對他第一次婚姻的最權威記載:“原配羅氏,清光緒十五年己丑九月二十六丑時生,宣統二年庚戍正月初二寅時歿,葬韶山南岸土地沖楠竹,酉山卯向。”據此可知:羅氏生於1889年,卒於1910年。她的婆婆,我的曾外婆比丈夫大三歲,羅氏則比外公大四歲。妻大夫小,看來這至少在當時的韶山是普遍現象,澤民外公和澤覃外公的初次婚姻也莫不如此(一個比原配小近兩個月,一個則小近二十天)。可這樣一來出了問題——美國記者斯諾為外公整理的自述是這麼說的:“我十四歲時,父母給我娶了一個二十歲的女子。可是我從來沒有和她一起生活過,後來也沒有。”但史料稱:1908年,外公憑父母之命完婚時十五歲,羅氏十八歲,夫妻相處兩年。即使考慮外公的生日小,或按鄉下習慣稱虛歲,兩種說法也不相吻合。那麼,到底是哪邊出錯了呢?其實,這也好解釋——曾外婆的名字“文其美”就是例證。《西行漫記》中**自述部分的創作,是在外公的湖南話——翻譯的江浙話——斯諾的英語,再從英文到中文反覆轉換才最終定型的。除去漫談特有的記憶失誤可能,意思在不同媒介間傳遞的耗損也是出現錯訛的合理解釋。職業道德使斯諾為1938年中譯本序言寫道:“這一本書絕對不能算作正式的或正統的文獻。”這,才是對歷史的負責,足以令我從後人的角度表示欽佩並取寬容的心態看待。這樁婚事,據我看來起碼有兩個成因:一是,毛羅兩家是世交,羅氏祖母毛氏是外公祖父的堂姊妹,而羅氏之父與我的曾外公有生意往來,兩家關係更加密切。二是,毛家有子無女(夭折兩個),羅家有女無子(夭折六個),何況曾外婆身體不好,家事又頗繁重,找合適的大兒媳幫忙已是當務之急。而羅氏嫁到上屋場毛家之後的表現,且不提外公滿意與否,至少公婆滿意——據說她與婆婆和弟媳(澤民外公的髮妻王淑蘭)相處很好。是否可以這樣推測:如果給她時間,過若干年,又是一個溫良恭儉讓的“文七妹”?不過,問題在於:外公是肯定不會作“毛順生”的了。1910年大年初二,羅氏因病去世——有人說是患了痢疾,在缺醫少葯的農村,已是足以奪命的惡疾。不知外公後來是否也有過“她要是現在就不會死”的念頭?畢竟妻子才21歲。這年秋天,外公做出了離開韶山去湘鄉讀書的決定,從此開闢了真正屬於他的人生新天地。在此,我把回鄉拍下的,楠竹坨曾外婆、外公合葬墓旁那個據說屬於長媳的已平墳丘照片放在本節。翻過這薄薄的一頁時,我在想:是的,外公曾有這樣一位妻子,她是千千萬默默無聞的舊式婦女中的一位,沒有名字,沒有相片,沒有婚姻自由……丈夫則在她故去后,用至死不渝的努力改變中國,同時改變這種狀況。他成功了么?我想,大家心裏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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