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6)
現在這時候出去找事,時機可以說是不能再壞了,一切正當的營業都在停頓狀態中,各處只有裁人,決沒有添人的。而且她已經不是那麼年輕了,她還有那種精神,能夠在沒有路中間打出一條路來嗎?以後的生活問題總還比較容易解決,她這一點自信心還有。但是眼前這一筆費用到哪裏去設法──打官司是需要錢的。……真到沒有辦法的時候,她甚至於可以帶着孩子逃出淪陷區。或者應當事先就把榮寶藏匿起來,免得鴻才到那時候又使出憊賴的手段,把孩子劫了去不放。她忽然想起蔡金芳來,把孩子寄存在他們那裏,照理是再妥當也沒有了。鴻才根本不知道她有這樣一個知己的朋友。她和金芳已經多年沒見面了,不知道他們還住在那兒嗎。自從她嫁給鴻才,她就沒有到他們家去過,因為她從前在金芳面前曾經那樣慷慨激昂過的,竟自出爾反爾,她實在沒有面目再去把她的婚事通知金芳。現在想起來,她真是恨自己做錯了事情。從前的事,那是鴻才不對,後來她不該嫁給他。……是她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