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章 004:戀手癖遇上了潔癖
第4章004戀手癖遇上了潔癖
姜九笙下意識地滾了滾喉嚨,唱了四個小時,嗓子微啞:“我能,”頓了頓,終歸失了禮貌,冒昧地問,“我能摸摸嗎?”
第一次見面便提出這樣荒唐的要求,連姜九笙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她並非浮誇隨便之人,歸根結底,她想大概是對方生得太蠱惑人心。
男人有些驚愕。
她立馬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
見了鬼了,她並不輕信於人,卻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這種陌生的熟悉感,讓她有些手足無措,不自覺地心慌意亂。
分明不曾相識,何來這種蕩氣迴腸后的心神難寧?只是因為那雙美得世間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戀手的毛病可能嚴重惡化了,至少在這個男人之前,她從未對哪雙手如此迫切地渴求過。
男人歉意地稍稍淺笑:“抱歉,我有輕度潔癖。”
姜九笙很遺憾,儘管裝得不動聲色。
他猶豫了片刻,又柔聲地問:“只摸一下可以嗎?”
“當然!”她回答得很乾脆。
對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涼,掌心乾燥,骨節比她想像的還要纖細,膚色幾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夾雜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覺。
就如此,她摸了一個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覺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幾秒就鬆了手,道了句謝謝。
對方說,不用謝。
他說:“我叫時瑾,瑾瑜的瑾。”
時瑾。
真是個溫柔的名字,念起來像江南小鎮的吳儂軟語。
她回:“姜九笙。”
時瑾輕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為她是個歌手,還尚且有幾分名氣,只是,時瑾看上去並不像喜好搖滾樂的新新人類,她覺得他更適合爵士,輕柔優雅,是音響樂里的貴族。
沒有再攀談,他們一前一後出了電梯門,背對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噠。”
門合上,時瑾抬起手,驀然怔神,許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誠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這二字時,溫柔得聽不見了尾音。
夜九點整,莫冰的電話打來。
姜九笙開了免提,一邊往臉上拍水乳,一邊朝衣帽間走去:“到了?”
“嗯,在你樓下。”
“我就下來。”取了件白色高領的針織毛衣,黑色衛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帶,隨口聊道,“莫冰,我多了個新鄰居。”
她性子並不熱情好客,這突然被提到的新鄰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問:“重點是?”
姜九笙背了布藝小包,鎖門,朝電梯口走去,衛衣的帽子罩在頭上,她低着頭,嘴角帶了笑,對着電話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話。”
手控患者的重點永遠在手。
莫冰玩笑:“心動了?”
姜九笙很是坦蕩:“嗯,想私藏。”
電梯門將合,絲絲門縫裏,那隻她想私藏的手毫無預兆地,撞進了她眼底。
時間似是靜止了一下,四目相對,都失了神。
這雙手無論何時,都能驚艷了目光。姜九笙不露聲色地把視線挪開,開口問好:“時先生,真巧。”
時瑾進了電梯,站在姜九笙身側,隔了兩步距離:“我去超市。”
姜九笙掛了電話,看了一眼手機:“這個點?”
“嗯。”
之後便沒有再對話了。
在小區門口與新鄰居道了再見,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車,低調的銀色BMW—m3,開了副駕駛的車門,莫冰抬頭看她:“怎麼也不化個妝?”
衛衣鉛筆褲,白色板鞋,穿得像個初出大學的素人,素麵朝天,哪有半點藝人的光鮮亮麗。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麼因為自信,就是懶。罷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這樣,也比那些在時尚圈卯足了勁兒的藝人上鏡。
慶功宴在秦氏旗下的高級會所里舉辦,主辦團隊人員都是熟人,了解姜九笙喜靜的性子,便也不拉着她熱鬧,開了個小間,讓樂團的成員單獨聚聚。
莫冰帶着姜九笙給導演和燈光攝影師們敬了一巡酒,便去了小間,另外四個成員已經到了三個,貝斯手靳方林、架子鼓厲冉冉,還有主音結他張耐。
莫冰是姜九笙的經紀人,並非樂團經紀人。
當年天宇傳媒只簽了姜九笙,公司本欲以獨立歌手讓其出道,是她執意以原創樂團的形式發了第一張專輯。在唱片市場如此低迷的娛樂圈,一輯大火,半年之內,TheNine名聲大噪,主唱姜九笙以創作才能和獨特聲線一時間風靡樂壇。
莫冰是天宇的經紀人,而樂團其他成員,若非要定位,只能說是長期雇傭,並非屬於天宇旗下,姜九笙在樂團步步登高,而樂團的另外四位成員倒顯得平庸,莫冰不止一次以專業經紀人的角度同姜九笙說過,單飛於她百利無一害,甚至網上時常有人diss樂團成員——雞肋者,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莫冰覺得雖誇張,卻不無道理,沒有創作才能,單論彈奏實力,也算不上頂尖。
姜九笙只是笑笑,說了一句:我在一無所有時,他們不嫌棄我,那在我滿身榮光后,也不能一人獨醉。
那是莫冰第一次看清這個笑起來薄涼冷艷的瀟洒女人,原來有這麼赤誠柔軟的地方,在娛樂圈這個大染缸里,姜九笙她獨善其身,乾乾淨淨地闖,坦坦蕩蕩地執着着她的堅持。
“笙笙!”
厲冉冉性子急,一見姜九笙便跳起來招呼她,嚷嚷道:“笙笙你快來,方林他灌我酒,你幫我放倒他!”
厲冉冉是樂隊裏年紀最小的老么,性子活潑熱辣,模樣倒是個十足的蘿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