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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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業萬多間公司,能進入“吉通”是我的造化,那些小公司的苦苦掙扎我們自然不放在眼裏,但鍾良辰的公司雖不是4A,也絕非等閑。我便是怕與他的交往讓欣姐以為不妥,所以準備先流言一步知會她。良辰與欣姐是舊識,但關係似乎一般。他們這些廣告業的中流砥柱,基本都從“瑞得”入行,學成一身本領后,才出來各霸一方。良辰對欣姐從未加以評論,但越是不評論,似乎越表明不欣賞。我為良辰的公司作過一個案子。那是在我百分百確認與我公司不存在商業衝突的前提下接的單。酬勞是那樣理想,我為什麼不做?當然做完之後,我也想不出理由張揚。我與良辰及他的同事吃過一次飯,開過三次會,提案一次過,貨訖兩清。但在之後一個月裏,我很期望接到他的電話。我並不了解他,只知他被稱作廣告界第一美男,只知與他相處輕鬆愉快,只知喜歡他的笑容與聲音。當然,我印象深刻的不僅外在,還有他的沉靜與禮貌,談吐恰好,絕沒有一般有幾分姿色男子所常見的輕浮。空等了一周后我想:我雖然升得快,但畢竟是新人,他如此資深,何種人未見過,幹嘛會對我留下印象?給我打電話說什麼?想到這裏,心情略平。所以再次偶遇時,大大方方招呼。我們與各自同事吃飯,正是不方便說話的時刻,但他偏偏慢慢走了過來。“雪個”,他很自然坐在我旁邊,身旁的女同事臉色已經興奮。“吃飯?”我問廢話。“是啊。”他對桌上人點頭,我不覺得應該介紹,誰不認識他?“周三的BH公關會,你會去嗎?”“不會吧,應該是欣姐去。”我有點緊張,其實也頗有些得意,話極少,怕給人看出什麼來。他也不方便再說,起身,又轉回來小聲問我:“我發過郵件給你,為什麼沒回?”我很意外地小聲回答:“沒有收到啊?!”那頓飯我吃得有點恍惚,女同事追問:“你認識鍾良辰?他居然過來主動與你講話?”我只好說:“奇怪嗎?都是同行。”郵箱裏確實空空蕩蕩,我想了想,決定主動給他發信,新建另一個郵箱,告訴他只用來接收他的信件。他回復得很快,約第二天晚飯。我對着顯示器想:這麼正常的約會,真無趣啊。一見鍾情也這麼無趣啊。欣姐每一稱呼鐘的公司,即稱“敵公司”或“匪公司”,我現在與匪頭目燭光晚餐,並且進展順利形勢喜人,怎麼能不惹火她?我問良辰:“為什麼你著名的條件大好,至今孤家寡人?”良辰:“這還用問為什麼?只有一個原因。”“啊?性取向的問題?”我答。“取你的頭”,他狠狠拍了我一下,“只能說明我潔身自好,寧缺勿濫。”年輕就是這一點吃虧,他們都愛打我的頭。我覺得幸福,鍾良辰就好象一直守身如玉地等在那裏,等我到來。他比我大整整十歲,這樣輕取“鑽石王老五”的山頭,呵呵呵我對自己說不要太得意啊。“你跟欣姐同事過嗎?”“很短,不到半年吧,她來時我已快離開。”鍾良辰嘴巴緊,聽不到他對任何人做不好的評判。他的家如同圖書館,我們的約會內容只要進行到家,便是各自悶頭讀書,翻看資料。他後來要求為我辦一張家庭圖書證。我總覺得生活不可能這樣一帆風順,憑什麼好的都給我得了呢?終於,欣姐招我進她辦公室。她單刀直入:“你與鍾良辰一齊?”“是這樣,欣姐”,我不過談戀愛,又不是做賊:“遇見沈逸芳那次,本來就想告訴你。”她臉上有個古怪笑容:“你以為我反對?”“你不反對?”“我反對何來?關我何事?”我無以應對,但,太奇怪了:“喂那請問你臉上那算是什麼表情?恭喜?”“沒有。我恭喜何來?”我有點着急:“什麼意思嘛?”欣姐在椅上搖來晃去,慢吞吞地說:“其實呢,這件事我也知道一陣子了,一直在做劇烈的思想鬥爭。”“你鬥爭什麼?”“哼哼年輕人,”她那個笑簡直討厭極了:“我做思想鬥爭,是因為有些陳年舊事,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你。但是,因為是朋友,我還是決定做一次惡人。”“你知道鍾良辰什麼把柄?”“沒有。什麼叫把柄?我連是非觀都沒有。但據說你的戀愛談得蠻認真,所以我不想別人添油加醋地與你說。”“說吧。”我不信鍾良辰是同性戀,我驗過貨了。“鍾良辰當年是沈逸芳的老情人。”我無反應。不是說我知道這件事,而是這件事我太不知道,來得太過突然,我不知如何反應。“那時鐘良辰與你現在差不多大,沈逸芳結婚不過兩年,比鍾大十歲。但就愛上了。”“很多人知道嗎?”“老一輩廣告人無人不知。”“後來呢?”“後來,鍾良辰要沈逸芳離婚與他走。”“小說情節?”我笑,很勉強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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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趙新作演繹都市男女大戲: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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