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眼歌迷(1)

醉眼歌迷(1)

人類所患通病的種類為數不少,其中,有的病就在俗歌俗曲的歌迷間交叉感染。歌迷,女孩子居多。就其年齡段而言,多是校園中人,原本也只是中學生、大學生群落,但目前,已經擴展到了小學生層面。就其判別能力和欣賞能力而言,可想而知是十分稚嫩的,儘管他們誤認為自己有這些能力。其實,他們所具備的能力,無非是湊個熱鬧的能力。成熟了的人之中是很少有歌迷的,儘管他們也欣賞歌曲,然而,欲使其如醉如痴地入迷,似乎還找不到足夠的理由。對年輕一代來說,着迷於通俗歌曲及歌手或許是其必經階段,因為,他們對藝術的理解還十分有限,亦不大明了生活的完整意義,潛意識中只是在追求能夠喚起其激情的諸多方面,最多再加上些陶冶情操的初衷。不需要更多的緣由,這些就足以使之爭先恐後地湧向娛樂場所,義無反顧地躋身於歌迷的行列。同理,歌壇這個市場也主要是為其設立和開放的,客觀地講,任何人若是在這個場子裏逛得久些,都多多少少有所收穫,最慘的也能混個熟識聽膩了的那幾首俗曲及其偶像歌手的音容笑貌。湧入娛樂場所也許就是處在這一年齡段的人們最重要的生**驗,企望藉助於此來融通藝術的高雅,寄託情竇初開的心懷,臨摹如花似錦的生活畫卷。然而,願望終究是願望,人的腿腳常常出乎意料地將人帶入迷途。歌迷首先讓人領略的便是對偶像的狂熱崇拜,這一點來源於其青春活力和躁動的心神。歌迷對偶像崇拜的前提,更多的就取之於偶像的容貌,容貌標緻的自不用說,算不上帥男靚女的就得拚命地向酷靠攏。偶像的演唱功力居其次,但在音色、舉止等方面卻不可墜落俗套。歌曲夠不夠味道最是無關痛癢,曲調有點兒節奏感,歌詞再寫得令人費解些,就足以混事了。基本上可以斷言,被列為狂熱崇拜的偶像,就必須是聲、色、神的混血兒,否則就難得吸引住歌迷的一雙雙醉眼。毫無疑問,能夠洞穿歌迷之心境的,莫過於演藝圈子裏的明星製造商。演藝圈本是滋生是非之地,但在今天看來,這圈子裏也能滋養一種產業。隔三差五地畫就幾顆星星、製造些新鮮的調味品,或許就是其最拿手的產品。由於其所面對的就是這些具有特定知識、心態及興趣的人群,若想將這一群體擴編到新的規模之上,難得很。況且,想要於此分得一杯羹的又何止千百戶人家。故而,很有必要經常為挑慣了食的歌迷換換口味,誰下手快,誰拉攏的人就多,誰的味道對路子,買賬的人也就多些,誰不製造出點兒是非來,誰就會太平無事,換句話說,那就是距離破產不遠了。這既是個產業,就得用商人的那一套競爭辦法,但比起純粹的商人來,招數顯然少得可憐,無非是圍繞着傳遞緋聞、渲染寫真、拼湊專輯、炫耀上榜、故弄玄虛等等而演繹的那幾下子,萬般無奈時,尚可摹仿國外市場上豪賭某歌星何年何月將被破身的那步怪棋。然而,恰恰這幾招剛好適合於歌迷的腸胃,假設一日三餐都是家常便飯的話,歌迷根本就吃不消。為讓歌聲傳揚得儘可能遠些,令歌迷難以間斷地牽腸掛肚,使包裹得亮亮晶晶的明星不至於一閃即逝,這圈子裏的商人可謂是煞費苦心的。一切看似為了藝術,其實,更大程度上是為了生存。反觀歌迷,其為歌藝、歌手及其製造商所貢獻出的是金錢、激情和逝而不復的時間,這些比諸於其所換取之物,以常人的眼光看,沒有哪一樣不是彌足珍貴的,但在歌迷的眼界裏,交換至少是等值的。歌迷給人的另一種印象就是昏沉沉、醉痴痴地享受。詞曲寫得好不好無所謂,歌手吐字清不清也沒關係,歌會的票價高低更不必計較,歌迷夢寐以求的東西是那內涵無從界限、形式變化無常的“酷”,只要歌手能在檯子上將其所理解的酷渲染得淋漓盡致,無論是用奇異的扮相、花哨的服飾,還是用誇張的扭動、蹩腳的煽惑,歌迷就自然會回報以滿堂亂叫、幾番長嚎乃至於手足狂舞、涕泗橫流。歌迷的耳朵不負責判別歌詞是否夠意境、曲調是否真動聽、演唱功力是否很深厚,它只不過是那雙迷離醉眼的附屬物,雖說耳聰目明這個詞語通常是連用的,但是在這裏,眼睛絕對是佔主導地位的,只要更大程度上滿足了眼睛,耳朵多多少少聽到幾句順心話,就絕不會另有他求了。然而,總聽那支老歌,總見那張老臉,早晚要迎來倒胃口的那一天。喜新厭舊也是歌迷的一大特點,着迷不出百十日,就可能要移情別戀了。然而,這時的移情別戀卻只是其心目中偶像歌手的輪番更迭而已。因為,歌迷正處於對世事似懂非懂的階段,自以為找到了生活的至寶,加之尋求刺激的慣性作用及其桀驁不馴的性情,所以,歌迷不會遠離外界這類煽情的刺激,總還是要為享受興奮而尋覓熱戀痴迷的對象,那麼,誰被爆炒得深朱惡紫,就必定去追逐誰。可以說,歌迷與歌星之間所呈現的風景,猶如蝶戀花,哪朵花兒開得嬌艷,哪兒就會招徠更多一些亂舞的蝶兒。就此看來,歌星製造商的日子好象過得不那麼輕鬆,總是在殫思極慮、花樣翻新地為爭搶歌迷而拼搏。歌星的日子看似過得蠻瀟洒,但於心髓之中卻存有几絲無形的憂患,坐在轎子上總不及兩腳着地穩當,難免要提心弔膽的。相比之下,歌迷似乎買一張門票就能品嘗到受寵若驚的滋味,自以為坐落在了威風八面的龍椅上,其實,哪兒有如此廉價的帝王寶座。無商不奸,商人施展的諸如連環計、借刀計、苦肉計等等一類伎倆,只不過是哄誘歌迷作為陪襯來玩玩而已。試想一下,歌迷大多是十幾歲、二十幾歲的稚氣之輩,既看不穿伎倆,又經不起誘惑,豈能算計得過走南闖北、劈波斬浪的老江湖。俗語道: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話粗理不粗,的確不能排除有些商人熟諳其理並加以借用,細聽一下那與優美不沾邊的曲調、與詩意不相干的歌詞,或可得出這樣一種印象:歌曲並非是為傳揚於後世而創作的,幾乎全然是針對眼前這群歌迷的好惡而特意打造的。至於說歌迷究竟是不是傻瓜,不好一概論之,然而,其一腔熱血中充斥着十足的稚氣卻是勿庸置疑的。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女人味:講述男人眼中的女人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女人味:講述男人眼中的女人
上一章下一章

醉眼歌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