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妻性鴻溝(1)
妻子,在英文中僅僅是四個字母。一個音節。看上去是那麼簡單。然而這個普通的詞已經成為我們語言中意義最為複雜的一個符號,諸多歷史含義使其沉重,個人偏見又使之模糊不清。兩種似乎完全矛盾的東西在這個場域中展開:在21世紀初期,妻子這一身份對女性而言同時蘊涵著詛咒和拯救、沉迷和覺醒、囚禁和解放等多重含義。究竟是何種含義,完全取決於你自己的選擇。如果你還有別的看法,也可以列舉出很多證據。但真相併非是其中任何一種。偏激一點來說,妻子角色有時候被看作一件緊身衣,越來越多的女人拒絕穿着它,一個突出的情況就是近一個世紀以來北美地區的結婚率正在逐年下降,在這期間只有很偶然的上漲。根據人口統計資料顯示,2003年離婚女性的數字在飛速增長。一個30歲的女性與20世紀70年代相比,保持單身的幾率增加了3倍。一個女人賺到的錢越多,她就越有可能推遲甚至是放棄婚姻。羅特格斯大學於1999年針對全國婚姻情況做過研究,研究報告表明:與過去的20年間相比,現在讀中學的女孩們對同居、私生子接受程度高了很多。雖然她們宣稱自己一樣渴望婚姻,但她們對那種相守一生的婚姻實在是缺乏信心。這並非就是不切實際的。那種標準家庭——丈夫、妻子、兩到三個孩子,已經被摧毀了。在北美地區,只有1/4的家庭還保持這種結構。取而代之的是越來越多沒有丈夫或終身伴侶的女性獨自生育孩子或是收養孩子。單身的職業女性在35歲以後有超過30%的會通過新澤西中國幼兒收養聯合基金會收養中國幼兒。主流媒體似乎也在鼓勵她們這樣做。“誰需要一個丈夫呢?”《時代》(Time)周刊2000年8月份的封面故事如此宣稱。大概從來沒有一個時代像現在這樣可以讓一個女人拒絕婚姻了。在一些報道中,單身女人是所謂“新雅皮士”(Newyuppies)。《人物》(People)雜誌如此宣稱:“如果單身女人有這麼多的選擇,她為什麼要成家或者是放棄一個古老的浪漫故事呢?”當然,在《**城市》(SexandTheCity)重新播放的時候,一個單身的女服務生是那樣渴望成為一個妻子。然而大量研究表明,男性與女性相比從婚姻中獲得了更多情感與物質方面的滿足,一旦離婚或者是喪偶,男性總是比女性更早地再次締結婚姻。很多媒體報道表明,婚姻對女性來說有點像個黑洞,一旦身陷此處,她會處境堪憂,而且喪失性感。我們最為熟悉的那些做妻子的女人有尼克爾(Nicole)、萊絲(Laci),當然,還有戴安娜。澳大利亞社會學家蘇珊·莫薩特(SuanMaushart)2001年出版了《妻子工作》(Wifework:WhatMarriageReallyMeansforWomen),在這本書中她分析了妻子這一角色,書中她這樣寫到:“成為妻子會侵害你的精神,讓你的閑暇時間減少,戕害你的力比多(libido),增加你的身體受到攻擊的幾率,甚至你的家有可能成為你被謀殺之地。”她說:“越來越多的女人選擇獨身生活,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呢?”仔細閱讀這樣一個嚴肅的控告,我們會理所當然地以為莫薩特會像害怕沙氏門菌中毒那樣逃避婚姻。但事實恰恰相反。她結了兩次婚,離了兩次婚,而且宣稱婚姻制度對撫養孩子是最有利的條件。在流行文化中,妻子是一個時常受到譏諷和嘲笑的術語。在2001年上映的電視節目《威爾與格瑞斯》(Will&Grace)的一系列情節中,威爾,這個男同性戀者,是劇中最主要的角色,他對他最好的女性朋友格瑞斯說:“不要做妻子”。格瑞斯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她說:“這是你對我講過的最為下流的話”。尼爾森指數排名第一的家庭電視連續劇《人人都愛雷蒙德》(EverybodyLovesRaymond)也在一個小段中表達了類似的意思:雷蒙德在批評了妻子的廚藝之後試圖安慰她,當他說“你是一個好妻子”時,她盯着他勃然大怒:“不準這樣說我,永遠都不準。”一陣鬨笑聲隨之而來。與傳統的好妻子有關的那些特性,諸如奴性、服從、自我犧牲,乃至不無輕蔑的“擦鞋墊”,已經與獨立自主、自我實現以及被文化所讚美的抱負等種種特性非常不協調。成功的單身女人嘲弄妻子這一角色。“當我做伊麗莎白·赫爾利做夠了時,我才會想去結婚生子”。這位女演員2000年在接受採訪的時候這樣宣稱。然而在她兒子兩歲的時候,她依然還是伊麗莎白·赫爾利(ElizabethHurley),儘管她沒有丈夫或是男性伴侶。女演員勞拉·弗林·博伊爾(LaraFlynnBoyle)在2001年接受《名利場》採訪時,被人問到她是否是塊“做妻子的材料”,她引用了流行於20世紀50年代的一個說法來回答了這個問題。她說:“我很想有一個妻子,誰會不想呢?想想就明白,一個妻子似乎可以解決所有一切問題。看看我們周圍的那些女士吧!一個妻子是一個同居者,她打掃房間、洗衣服,沒有什麼歡樂。聽起來很偉大,是不是?”我們只需要看一下在20世紀90年代佔據主導地位的兩種文化影響力:企業家瑪莎·斯圖爾特(MarthaStewart)和媒體明星奧普拉·溫弗瑞(OprahWinfrey),這兩個女人如此有名以至於我們一般只是稱呼她們的名字:瑪莎和奧普拉。通過對這兩個女人的觀察,我們可以看到權力與妻子之間的斷裂。這兩個女人都與婚姻無緣。瑪莎在1989年離婚後再也沒有結婚,而奧普拉這個每天在脫口秀節目中講述為妻之道的女人,事實上從來也沒有嘗試過這一角色。這位脫口秀節目主持人,作為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之一,2003年2月在參加《傑·雷諾晚間秀》(TheTonightShowwithJayLeno)時曾經解釋自己為什麼不與自己的長期伴侶斯蒂曼·格雷漢姆(StedmanGraham)結婚。她說:“我從現在這種關係中獲得了很多自由,如果我選擇結婚,即使是和斯蒂曼這麼好的一個人結婚,他也會期望我有所改變。如果我照做了,我會覺得他是那種相當老式的男人。你知道,‘妻子’大多時候應該待在家裏,我想我現在還沒做好準備。我覺得如果我成了妻子,我會變成另外什麼人。我就會像一個妻子那樣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