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付出(2)
盧並沒有因為種種困難埋怨妻子,他知道應該先做什麼,為此他也付諸了行動。他並沒有對他的“命運”傷心懊惱,而是為解決和改善這個困難付諸行動!當然,要想妥善地解決這個問題尚待時日。那然後怎麼辦呢?再一次振作起來—解決困難。這比只是拒絕、埋怨、使之合理化,或是令人討厭的借口更能產生效果。只需要爽快地承認出現的問題,並採取積極的行動去改善困難的處境就行了。當然,有時候收效甚微,以及/或是太晚了。下面是史蒂夫的例子:我34歲而我的前妻31歲。我們有兩個孩子,一個8歲、一個5歲。我和別的女人之間的風流韻事暴露了,現在我真是十分遺憾,對於自己的行為以及給我家庭帶來的痛苦,我也感到深深的內疚。我去做過心理諮詢,並被診斷為精神抑鬱和酒精中毒,我現在正在接受心理諮詢治療,還加入了嗜酒者互誡協會。我喝進身體的酒精正是問題所在,我明白我把酒精留在了體內。直到現在,我才看到了當時我的所作所為帶來的傷害。我想要重建家庭。如果想要你妻子無限期地容忍3A(吸毒成癮、風流韻事、辱罵虐待)之一,或是某些連帶的惡習,顯然是很荒謬的事情—如果會有這種可能,那也只會在她和你一樣意亂心煩,或是跟你一樣意志薄弱的情況之下,才有可能發生。很顯然,其中受到傷害最大的是孩子,他們被迫接受這些難以承受的現實,以及/或是失去慈愛和完整的家庭所帶來的痛苦。是的,為了孩子,你應該盡自己所能努力地經營婚姻。如果你為那些天真、軟弱、依賴和甜美的孩子承擔責任的感覺還不足以促使你放下自我,拿出男人的氣概來(做一個好男人),那麼作為對你所犯下罪行的懲罰來說,失去幸福真是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