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孩子造成的負面衝擊
我認為,離婚對孩子造成的負面衝擊要比父母一方死亡更大。我有幾點解釋,說明為什麼死亡使孩子失去父母要比離婚失去父母更容易接受一些。首先,當孩子由於死亡失去父母一方時,他們不覺得自己要為此負責。當他們由於離婚而失去父母時,他們常常會責怪自己,儘管大多數情況下,他們與此一點關係都沒有。幾乎每個離婚家庭的孩子在生活中都會背負沉重的罪疚感,他們這樣認為,“媽媽和爸爸分手了,全是我的錯”。一個10歲的男孩一臉認真地對我說:“如果我把自己的房間收拾乾淨,爸爸就不會離開媽媽了。”我問他是什麼意思。他說他爸爸過去常常抱怨(我想大部分爸爸是這樣的)他的房間很亂。接着,有一天,爸爸和媽媽離婚了,男孩認為是自己的錯。我擔心,這個男孩在進入高中、大學甚至工作以後,都會以為他要為父母婚姻的破裂負責。多麼沉重的負擔!我輔導過一個年輕女子,她的父母在她16歲時離異。她說:“如果我的飯菜做得好吃一點,我父親就不會和母親離婚了。”因為母親還有工作,所以黛比的責任就是打掃房間,預備晚飯。她的父親常常抱怨她做的飯菜。一天夜裏,這個男人,她在這個世界上最愛、最崇拜的男人,打包后離開了。7年後,黛比仍然確信——無論別人怎樣說——“爸爸和媽媽離婚是由於我是個糟糕的廚師。”她的廚藝和父母的離異毫無關係,但是無論她見過多少輔導員(她現在的心理專家是第5任的),黛比仍然繼續譴責自己。在一次大會演講之後,一位婦女走上前來求助。她告訴我,兩周前,她丈夫遞給她離婚申請。那個下午,當她開始和14歲的兒子一起參加會議時,男孩對她說:“媽媽,對不起。對不起,原諒我!”然後他開始哭泣。當她問他哪兒做錯的時候,他回答:“對不起,是因為我,爸爸才和你離婚的。”這位婦女向他保證離婚不是他的錯。但他卻堅持,“是的,是我的錯。”當她問為什麼時,他回答:“如果我不是那麼喜歡足球的話,他永遠也不會離開你的。”我常常看到這種事情。年輕人覺得他們應該為父母的離異負責。由於離異失去父母一方要比死亡失去父母更難接受的第二個原因,是沒有終結感。父母一方死亡會給孩子造成很大痛苦,但孩子最終意識到爸爸或媽媽離開了,經歷某種程度的結束。在一段時間的悲慟后,他會繼續生活。但離婚卻沒有結束。當簽了那頁紙以後,它在孩子的生活中並未結束。沒有悲慟期間,他也不能拾起碎片,繼續生活,開始醫治的過程。離婚的現實對許多小孩來說,在每次長假、每個暑期、每個周末都會再次回來。分離的痛苦不斷地延續。聖誕節和媽媽在一起,新年和爸爸一起過;復活節晚餐在爸爸家,感恩節晚餐在媽媽家;寒假和一個人在一起,暑假和另一個:沒有盡頭。我聽到許多離婚後的父母說,“你知道,我的孩子對離婚處理得很好。”這些父母試圖從孩子身上明顯表現出來的力量找到安慰。從外面看,孩子們似乎是很好,青少年通常可以做到這一點:瞞住我們,不讓我們知道心裏真正發生的一切。但是你要知道他們一定很受傷。社會學家們可以給我們關於離婚的大量的統計,但他們不能量化離婚對孩子造成的情感衝擊。父母離婚是孩子們失去盼望的主要原因,也是他們開始從錯誤的地方尋找愛的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