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爺買去了我的雙手(1)
“神偷小七”是我師父,他的名字早就沒人記得,尊敬他的人都叫他“七爺”。“七爺”是我兩隻手的主人——早在幾年前,我的雙手就已經不屬於自己,它們被“七爺”買走了。幾年前,我是一個詩人;在京城漂泊,趴在黑暗的地下室里寫一些誰也看不懂的句子。像什麼“紅紅的太陽白晃晃/妹妹的腰肢壓太陽”等諸如此類的玩意兒。想當年,京城裏有一大群像我這樣自命不凡的人。那時候,詩人都很窮。用一句欠文雅的話形容,那時候我們窮得卵蛋叮噹響。儘管這樣,我們毫不在乎,常常邀三五知己,鑽到衚衕里的小酒館樂呵。“一盤涼拌海帶絲,一盤炒餅,二鍋頭隨喝隨上。”我們沖老闆娘吆喝。因為經常來,老闆娘也不見怪,詩人詩人地叫,透着親熱。幾杯酒下肚之後,哥們兒一個個活泛起來,筷子往桌上“啪”一擱,道:“今兒高興,誰得了好句子,咱們切磋切磋。”另一位就站起身,一臉的嚴肅,說:“今兒早晨我拉肚子,跑廁所的工夫來靈感啦,各位老師給批評批評。”他是個少白頭,不到30歲就成了“白毛男”,給人一種滄桑感,再加上長發齊肩,簡直酷斃了。“瘋狂的雞冠花。”那哥們兒乾咳一聲,喝口茶水,潤潤嗓子:“瘋狂的雞冠花。”“是什麼帶着神秘的暗示在戰慄的高空盤旋尖叫?是什麼狂舞着如蝠的翅膀在烈風中燃燒?啊,雞冠花你這來自地獄的小火焰就像一百個初夜中的少女分張着饑渴的大腿在痛苦中快樂地奔跑”……那哥們兒是標準的男高音,比帕瓦羅蒂差不多少。激昂處,泛白的長發舞動,給人一種飄逸的感覺,聲波震得斑駁的牆皮簌簌直響,往往嚇人一跳。每到這個時候,喧鬧的酒館一片寂靜。北京人畢竟是大都之民,處變不驚。等我們折騰完,他們附和地鼓鼓掌,繼續聊他們的。現在想起來,那會兒真是我生命中最閃亮的日子。在北京當詩人的時候,我曾瘋狂地愛上一位搖滾女歌手。她叫毛葳,是金太陽樂隊的女主唱。毛葳以前是一個書商家的小保姆,那書商曾在湖南電視台工作過,主持策劃了中國第一套限量版金字《二十四史》,後來他把這套書折騰上市,坐莊家,玩股票,變成“億萬富豪”。據說因為這個,省里還給他一個政協委員的頭銜。現在則一落千丈,還是因為這個,成了“詐騙在逃犯”,據說躲在北美洲一個印第安人的部落里。書商和我一位姓張的朋友是親戚。老張是我們當時的窮哥們之一,寫詩,寫歌詞,當時還沒成為“葯業大亨”、“歌壇大鱷”。那時候,我們都渴望出名,渴望繆斯女神拋來媚眼,引靈感之水,澆灌我們饑渴的心田。直截了當地說吧,就是一夜之間名揚天下,走到哪兒都有美女和飯局。毛葳和我們一樣,也想在北京混出個人模狗樣兒,從湖南師院畢業之後,隻身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她是個徹底的女人,為了理想什麼都肯干,包括當保姆。跟老張去書商家的時候,我從沒注意過這個單眼皮的小女孩。詩人的理想都是雙眼皮的,比如曉慶姐那種類型。書商是湖南人,卻不喜歡吃辣椒,特愛喝56度的紅星牌二鍋頭。這一點對脾氣。本來他又有錢又有名,詩人們都有些歧視他,三杯酒一落肚,我們就成為親朋好友。“兄弟,以後你就是我哥們兒!”三杯酒一落肚,他拍拍我的肩膀,叫得黏乎乎的。那時候,北京剛流行卡拉OK,在酒店包房裏面唱,要120塊錢一小時。書商家的客廳里,一色原裝日本進口的“健伍”牌音響,比星級酒店裏的都高級。於是,老張就說:“哥,您這音響,哎呀!”他豎起拇指。為了充分滿足書商的虛榮心,我也在一邊誇:“大哥,您的音響是一流的,您也是。”誇着誇着,書商就迷糊了,道:“來,唱兩首,助助興!”“不啦不啦,還有事。”這時,大家就推辭。書商的臉一板,道:“不把我當朋友了是不!”“既然都是朋友了,就滿足他一回吧。”我說。書商一高興,趕緊找話筒,將音樂弄到最大音量,我們一首接一首地唱,唱得不着調。《花兒為什麼這樣紅》、《朋友》、《冬天裏的一把火》……把費翔、崔健、朱明瑛、彭麗媛、毛阿敏演繹得支離破碎。在書商家喝酒,我們不必為安全擔憂。這是私人領地,再說他家還養着大狼狗呢。我現在已經記不清《夫妻雙雙把家還》是什麼時候唱的,那天費翔在工人體育館開演唱會,把全北京的女孩子都迷跑了,就連書商的老婆也不例外。書商總愛罵費翔雜種,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夫妻雙雙把家還》是男女聲二重唱,沒有女孩子配合,男人又怕捏起嗓子被人罵“二尾子”(也就是“同性戀”的意思),就想把那首歌刪除。書商睡著了,我們又不懂,就叫小保姆擺弄。毛葳挺大方,說:“別刪,我來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