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洗手上岸(4)

我決定洗手上岸(4)

天哪!不是做夢吧,真的是哎。我簡直不敢相信,他就是我們在火車上遇到的那個靚仔,被豆子扒去錢包的那個。把我嚇壞了,以為他是特意找來討錢包的,臉刷地紅了,連連擺手說:“不是我偷的,不是我。”那傢伙看上去長得一副老實相,可也壞得很(肯定是豆子帶壞的),故意問我偷什麼,這不是明知故問嗎?最可氣的是,就連豆子也忘了這回事。難道偷個錢包就這樣輕鬆?提起豆子我就一肚子氣!整天無聊得要命,不是偷人家的錢包,就是泡靚仔。最沒羞的是,她!她!她竟然叫小劉德華選,說:“我們倆你喜歡誰,叫誰當你女朋友。”簡直把我們女孩的臉都丟盡了!!!!!女孩子是被男人追的老姐,不是叫人像選衣服那樣選的,有沒搞錯。就是真叫我選(對不起,氣暈了,說錯了),就是真叫他選,我會同意當他女朋友?看他嬉皮笑臉的樣子,一看就是豆子的翻版,而且保證不是盜版。幸虧那小子識相,臉一板說,選什麼,又不是買衣服!看來這個人雖壞,也有可取之處。這一下可把豆子氣暈了,拉着我就走,一路上嘟囔個沒完,罵人家是老土,不識相;罵著罵著,她又不罵了,還給他打電話,約他去泡吧。真搞不懂豆子腦子裏亂七八糟想些什麼,說哭就哭,說笑就笑。日記之四:昨天約小劉德華去泡吧,他不給面子,約好又推掉,把豆子氣得咬牙切齒,連叫要幹掉他。真好玩。我覺得豆子有點在乎他。平時在家裏,她是大小姐,就連我媽他爸也讓她三分,可小劉德華不但不買賬,還對她指手畫腳。豆子也奇怪,偏偏不生他的氣。還佩服地說,他還是個詩人哩。並且偷出他的詩集給我看。真看不出來,他外表稀里嘩啦,內心卻痴情得很,瞧他寫的句子:“沒有誰願意當愛的乞丐/除非他的心已無法拯救”,“只因紫羅蘭翩然而至/留下的卻是回憶和憂傷”一會兒高傲得像青蛙王子,一會兒又柔情得一塌糊塗。聽豆子說,以前在北京,他有個頂要好的女朋友,還是個歌手,後來不幸死了。真可憐。日記之五:我才不同情這個該死的小劉德華,本來我怕晚上泡吧回來太晚,耽誤寫日記,就提前寫好,想不到人家在日記里表揚他,他卻拐着彎罵人,說是要考IQ,問我手持弓箭走在小路上,前邊過來一隻鬼,後邊攔住一匹狼,是射鬼還是射狼?我一說是“射狼”,他就故意讀成“色狼”。幸好有豆子這個好姐妹,幫我罵得他要死。日記之六:都是叫那該死的傢伙氣的,一連幾天我總是失眠。有時候迷迷糊糊睡着,又夢見他,一副壞小子的德行,非要給我算命,說他是“偷心賊”,命里註定要偷走我的心。真不害羞。難道他真的偷走我的心?不然我為什麼總是想他。最可笑的是,今天我在巷子裏走,看到一個人躲在門洞避雨,眼睛睜得大大的,嘴巴張得大大的,像個傻瓜。我竟然以為是他。唉,難道我真的愛上他了。日記之七:不,不!我不可能愛上一個賊!!!要是他改好了呢?我不知道。日記之八:今天下午,我陪豆子去逛東門;在太陽廣場,她看到一套男式西裝,淺蘭色,樣式既高貴又洒脫,豆子站在它跟前發半天呆;我說,準備買給哪個男朋友,豆子不好意思地笑了,擺擺手說,算了算了。我突然發現,這件衣服要是穿在小劉德華身上,一定會帥得掉渣。日記之九:今天我有點幸福,今天我有點難過。早晨在19路車上,我竟然意外地發現了他;竟然發現他在偷偷地看我,而我竟然被他看到吃東西。哇,好難為情!豆子早就罵我,說我的吃相像個餓死鬼投胎,他還盯着人家看!!!!!臨下車的時候,我假裝不認得他,誰讓你這時候遇到我?不過經過他身邊時,我還是狠狠給他打了個招呼,搡了他一把,然後飛快地溜掉了。他這麼早坐車去哪裏?該不會去偷東西吧?為什麼每個人長着同一樣的手,卻干不同的事?為什麼非要偷別人的東西?為什麼不能靠自己的雙手勞動獲得?我要給他說,希望他做回一個堂堂正正的詩人,不要再干這些見不得光的事。日記之十:媽媽告訴我,說他昨天一大早去找我。他那麼早坐車是為了找我嗎?難怪昨天他的眼神不對,裏面就像藏着一堆火。媽媽說,他可能愛上你了,在追你。我不相信,真要追的話,昨天我從車上跳下來,他就應該追,可他沒有追呀?後來我問媽媽,人為什麼偷東西,媽媽很傷心的樣子,說講給我聽也不明白。我都二十歲了,是個成年人了,還有什麼不明白!日記之十一:豆子這幾天不知怎麼了,總是跟着我,表面上看親熱得要命,又好像有什麼事隱瞞着。她以前不是這樣的。豆子問我個莫名其妙的問題,問我小劉德華追我的話,我會接受嗎。我馬上回答,除非他不做賊!豆子竟然高興得什麼似的,還當著我的面給他打電話。我想清楚了。兩個人相愛是要結婚的,結了婚就要生小孩,我不能叫我的小孩知道,我的老公是個作賊的,一定不要!以後我也不會和豆子住在一起,叫小孩知道我的老姐是個賊,那多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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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深圳一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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