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工會與中蘇友好協會引起爭議
王芸生長期從事腦力勞動,屬不屬於資本家,可不可以入工會?———上級批示王芸生可以加入,但附有說明,他加入工會並不等於說他已是工人階級一員了———成立中蘇友協時,又有人提出:王芸生長期以來一貫“反蘇”,不應該吸收他為中蘇友好協會會員。新中國成立后,上海《大公報》仍屬民營企業,那個總管理處仍然挂名存在。沒當幾個月的《大公報》總經理曹谷冰,無疑成為資方代理人。大公報內也建立起了“工會”。但王芸生能不能入工會,成了“一大難題”。事情還得追溯到“大公報新記公司”的資金來源。實際上這一資金來源相當單純,由吳鼎昌一人出資5萬元。吳鼎昌當時並沒有當官,那時他是鹽業銀行總經理,5萬元純屬民族資本。吳、胡、張續辦《大公報》前就已商定:胡政之和張季鸞兩人是以勞力入股,每到年終,須由報社送與相當股額之股票。以吳鼎昌的金錢股與胡政之、張季鸞的勞力股相結合,成為這個企業公司的性質。正如吳鼎昌所說:“一個報館辦不好,主要因為資金不足,濫拉政治關係,拿津貼,政局一波動,報館就垮了。我拿5萬元開一個報館,準備賠光完事,不拉政治關係,不收外股。”大公報新記公司正是這樣做的,後來只增設了“勞績股”,以獎勵對報社有特殊勞績者。這項“勞績股”先後贈送過四次。持有這項股票的人計有二十七人,他們是:曹谷冰、金誠夫、李子寬、王芸生、楊歷樵、孔昭愷、費彝民、王文彬、王文耀、袁光中、趙恩源、許萱伯、王佩之、張琴南、李純青、蕭乾、許君遠、嚴仁穎、徐盈、曹世瑛、李清芳、葉德真、左芝蕾、樊更生、周紹洲、黃錢發、於潼;1928年底,曹谷冰、李子寬、金誠夫、王佩之、許萱伯等五人第一批獲得“勞績股”的獎勵。問題就出在王芸生在這個獲得的“勞績股”二十七人名單之列,且排行第四;前面三人曹谷冰、金誠夫、李子寬都不能入工會,原因都是他們在《大公報》擔任經理職務,股票數量相對多一些,屬資方(即資本家)。而王芸生在二十七人持勞績股中排行第四,不能算少的,但他不擔任經理職務,長期從事記者、編輯職務,自1941年9月份張季鸞去世后,他才繼任總編輯。長期從事腦力勞動,屬不屬於資本家,可不可以入工會,就成了大問題。那時《大公報》黨的負責人李純青不敢作主。因為李純青本人也持有勞績股,他入工會也有人說三道四,但終因他是地下黨員,**員是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成員,豈能不加入工會,他加入工會不在話下。王芸生行不行?他自己心裏也沒數,但他卻十分擔心將自己划入“資本家”的行列。王芸生到底能不能加入工會,儘管報社內部甚至其他報社在下面議論得沸沸揚揚,但誰也不敢作主,報社的黨組織也不敢作決定。除了上報上海市委外,還上報了國務院。據說,上面連周恩來都過問了。最後傳達下來,王芸生可以加入工會,並附有說明:王芸生加入工會,並不等於說他已是工人階級一員了。另外一個會,就是中蘇友好協會。建國初,人們又稱那個年代為“蘇聯是老大哥,中國是小弟弟”的年代,因此參加中蘇友好協會幾乎成了全民的事,人人只要填個表就算是協會的會員,後來簡單到只要說一聲就行了。但是,王芸生參加中蘇友好協會又遇到問題,據說外單位,可能是《文匯報》的某人提出,王芸生長期以來一貫“反蘇”,不應該吸收他為中蘇友好協會會員。果然,王芸生加入中蘇友好協會又成了問題。王芸生起初對此還很坦蕩,但他得知曹谷冰等不能加入工會的都已是中蘇友好協會會員,就感到自己頗為尷尬了。了解歷史真相的人都清楚,王芸生從未“一貫反蘇”,只不過1941年《蘇日中立條約》、1946年雅爾塔秘密協定,以及後來蘇聯在東北謀取利益,寫過社評或不滿或抨擊。但此刻王芸生到底能否加入中蘇友協,又得報上級請示。這次上面答覆很快,同意王芸生加入中蘇友好協會,並說王芸生這些事,上面都知道。只是那位反映意見者還一時想不通,發牢騷說:“統戰,統戰也不能喪失原則。”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