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者最不該做的事(3)
答案是:會!他將立刻跑回家向太太誇耀自己在談判中的出色表現:硬是用十四萬五的錢買到了開價十五萬三的遊艇,足足侃下了八千多啊!他還將盡量縮小遊艇的毛病(“不過是些正常磨損而已,從總體上看,這艘船牢固得簡直比得上軍艦”),而且會為擁有如此“豪華”的遊艇使得全家增光而樂得合不上嘴(“鄰居肯定會這麼看,要是假日再到聖特羅佩斯去顯擺顯擺,就更甭提了)!總之,他將高興得昏昏然,飄飄然。主席先生也將是這樣,畢竟又從對方手上擠出了兩千鎊(也許更多)嘛。他的夫人當然也會高興,至少不至於還心懷委屈了,主席先生終於證明了自己的確具有談判的天才!即使最後的成交價還是十四萬三,上述情景仍然不會兩樣。為何如此?因為即使主席沒能把賣價侃上去,但他總能迫使安古斯多少做出些讓步(比方:先交一部分現錢,其餘的兩天之內付清;只賣船,其他可流動裝置包括雷達都不在內,如此等等)。做交易嘛,就是要做得雙方都高興,安古斯就親口對我這麼講過。這宗交易之所以弄得大家都不痛快,問題不是出在錢上,而是出在達成交易的過程上。直到如今,事情早已過去了十六年,但雙方一提起來還都是耿耿於懷。至今安古斯還在我耳邊喋喋不休地訴說買“伊莎貝拉”號上了當(和其他“上過當”的人表現如出一轍)。不過,從他並沒有把那條船再賣掉來看,我猜他也許是看法有所轉變了吧。即使最聰明的人也有上當的時候大學教授往往愛以精英自居,為能使別人在談判中上當而沾沾自喜。歐洲某商業學院的市場學教授,一次被邀在暑假去美國中西部的一所大學,與另外幾位美國同行共同主持一個為期四周的高層講習班。對方請他自己提出報酬要求,他思考了足足一周,回信要兩萬四千鎊,還自鳴得意地對旁人吹噓:“也該讓美國佬明白:要想買到上等貨,就要捨得出好價錢。”那所大學居然回信表示欣然同意。對於這個答覆,他雖不至欣喜若狂,但多少也有點驚異其大度和慷慨。為了投桃報李,他按照歐洲人的行事風格,全身心地投入了講習班的工作。開學一周后,他和來自德克薩斯州的美國同行閑聊。德州人有句俗話叫“一分錢,一分貨。”他倆談到了報酬問題。他說,學校還真給面子,自己要兩萬四,他們就給了兩萬四,所以這次把太太也帶來了,準備講習班一結束就去紐約逛逛。但令他難堪的是:那位教授告訴他,其所得報酬是按高級講習班的“一般”標準定的,一共五萬二千鎊,夫人的一切開銷另外支付。聽了這番話,他的滿腔高興頓時化為烏有了。人總想做佔便宜的買賣。許多零售商就利用人們的這種心理打出“降價”的幌子來招攬顧客。於是“八五折”的推銷聲響徹雲霄。這一招還真靈!顧客不管用不用得着,全都蜂擁而來。實際上他們不是省下了15%的錢,而是白花了85%的錢!可是大家還是人人心滿意足,覺得比頭天來買佔了不少便宜。談判者期待有談判,要是對方看不到這一點,他就會覺得被人小看了。不經談判就接受他的第一個開價,只能有損於他對這宗交易以及自己的信心。要是第一個開價是可以接受的,那麼,他要是把其他開價率先提出來是否也可能被接受呢?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