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特事件
1969年,就“誰是猶太人”這個問題,以色列全體國民進行了一場激烈爭論,來找出其最深的根源。這就是著名的夏洛特事件。點燃這次事件導火索的是以色列海軍少校夏洛特。他頭腦聰明,即使在人才濟濟的以色列海軍軍營中也是出類拔萃。他和在英國留學期間結識的一個英國女基督教徒結了婚,並且過着和睦的生活。有一天,他們收到了他們兒子就讀的小學寄來的戶籍調查表。調查表中有一個宗教欄(實際上是宗教分類欄),寫有:猶太人/回教徒/基督教徒/其他,並要求從中選擇一項。夏洛特少校毫不猶豫地將自己孩子填寫為“猶太人”,並提交出去。市教育委員會對此並不滿意,他們把調查表重新交給夏洛特,要求把填寫的“猶太人”劃去,寫上“其他”。根據當局的想法,作為異教徒的母親,如果沒有皈依猶太教,那她的孩子就沒有資格稱為猶太人。可是夏洛特這位以色列海軍的精英,有着強烈的猶太人自豪感,並且有十分的自信:不論孩子的母親屬於哪種宗教,自己作為父親,一定能把自己的兒子培養成一名優秀的猶太人。所以,他起訴到法庭上,說當局的要求受狹隘的宗教教條束縛,歪曲了客觀事實。由此,引起了一場全國性的大爭論。猶太教正統派的拉比群起而攻之,說他是“叛徒﹑賣國賊和異端”。但是另一方面,隨着以色列宗教黨派的干涉日益加深,普通的民眾逐漸感到不快。在他們中間出現了支持夏洛特想法的呼聲。問題是表示“猶太人”的希伯來語中的“耶布迪”同時還指代猶太教徒。夏洛特少校將自己的孩子以“猶太人”登記,而當局卻將其解釋為“猶太教徒”。這次事件進一步擴大,連美國的猶太人也捲入了這場白熱化的辯論之中。在以色列國內,只有猶太教正統派有絕對的權威,而其他派別,也就是保守派和改革派並不被猶太教承認。所以,屬於保守派或改革派的猶太人在以色列舉行婚喪嫁娶的儀式的時候,如不經過正統派拉比辦理皈依猶太教的手續,即使是真正的猶太人,也不會被當作猶太人(確切地說是猶太教徒)來對待。這次事件在以色列的國會也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論,結果是將夏洛特的兒子以“以色列人”,而不是以“猶太人(教徒)”進行登記。在日本人當中,這種論爭好像沒大有過,頂多是討論一下自己的祖先是不是游牧民族,是不是南海海域的漁民這類民族起源的問題。不論是佛教徒﹑道教徒﹑基督教徒還是無神論者,日本人的普遍意識是:日本人就是日本人。日本人中間沒有一種強有力的意識力量來維持種族的自覺性和特定的宗教信仰。從另一方面看,這也為日本人對各種宗教採取寬容態度提供了可能。日本人的社會準則,與其說是自己創造的,不如說是他們根據社會生活和價值觀養成的一種習慣。“那傢伙不明事理!那傢伙不知廉恥!這小子飛揚跋扈!”,這類話是用來評價某一個人是否適合存在於某一日本人群體中。一個人是不是日本人,這跟他(她)的父母,特別是他(她)的父親是不是日本人有很大的關係。只要不是黑人或是長着紅頭髮藍眼睛,多半不會有問題。在這點上,即使要對猶太人進行簡單的描述,那還涉及到德國﹑蘇聯﹑西班牙﹑阿拉伯﹑印度和蒙古籍的猶太人,而且他們的相貌體格﹑所用語言和風俗習慣等都大相逕庭。如果把拉比這個中流砥柱去掉,那猶太人恐怕就建立不起來共同的意識了吧。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