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惡人(一)(9)
森林隊給了我3年的合同,周薪250鎊,其中50鎊為房租——我將和另外兩個球員合住。此外,我還有每年1500鎊的簽約費,3年總共有4500鎊。老實說,哪怕只有這筆錢的一小部分我也會簽約的。像眼下這種結局,我的感覺就像中了頭彩。克勞夫先生讓我在7月份報道,參加賽季前訓練。我覺得像個百萬富翁一樣回到科克,而且在那以後的幾天裏,我夥同我的兄弟們和鐵哥們——德里克·巴凱利和約翰·里根——在小鎮上到處跑,大吃大喝,慶祝我的勝利大逃亡。返回諾丁漢的時刻到來時,我是悲喜交加。這是事關我一生的機會,可我又捨不得離開家。我們是親密互愛的一家人,一直同甘苦共患難。我、爸爸、媽媽、丹尼斯、約翰遜、帕特和希拉麗都傷感地意識到某種東西結束了。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