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回歸(求推薦求收藏!)

第26章 回歸(求推薦求收藏!)

“……宿主蹤跡評價已確定為E,無法降低……”

“……根據第七原則,蹤跡評價無法降低時強制脫離……檢測到任務已完成,取消抹殺!重複,取消抹殺……”

“……開始申請回歸,預計回歸時間倒計時14:59……”

“……已申請回歸,回歸時間倒計時00:43……00:02……00:01……脫離開始……”

洛休一直以為,這個系統有第四隱藏規則就足夠坑爹的了,但沒想到,他還是低估了那個諸天萬界最~……咳咳,設計者的節操。因為光從這句話判斷,隱藏起來的評測規則還有足足三條之多!

這是何等握草的事情!

隱約中洛休有一個判斷,那就是已經展示在【任務履歷】中的第四原則,其實背後還有一個天坑在等待着他!

畢竟這暴露出來的第七原則……也是先執行抹殺再進行檢測的坑爹玩意兒啊!!!

……

傳送昏厥持續了很短的時間,當洛休恢復意識的時候,鼻尖傳來的烤麵筋味道告訴他,他回到了現實中的旅館房間。

“七月一號,凌晨零點零秒……”

睜開眼,洛休第一時間便看向電腦上的顯示時間。

位面傳送這種黑科技無法用現有知識去解釋,所以他也無法通過感官判斷傳送用時到底是多少。

不過他很快意識到另一個問題,表情一下子僵硬起來:“我記得我是在六月三十號十一點五十九秒顯示出現一秒間隔以後失去的意識……而我回來到睜眼用了一秒鐘時間……這麼說……”

他陡然瞪大雙眼!

“我竟然是回到了遊戲開始前的那一秒!!!”

不管傳送用時過去了多久,他進入遊戲的時間是六月三十號跳為七月一號的那一秒!而他傳送回來以後緩了一秒才睜眼,按理來說,怎麼樣都不可能是零點零秒!

在仔細檢查一番電腦,確定它沒出毛病,洛休感覺脊背發涼。

他只有回到六月三十號晚上的11點59分59秒,才會出現睜眼看見零點零秒的情況!

也就是說!

在柯南世界待了三天,回到現實的洛休不僅沒有處於三天後,甚至還反倒負了一秒!!!

“-1s”?

這麼暴力的嗎?

蛤?!

通過這件事,黑暗帝國深不可測的念頭在洛休腦袋裏紮根。同時也讓他明白,系統嘴裏的抹殺絕不會是在開玩笑!

不管他以後變得多強大,對方這種直接操控時間的本事,都能將他於原點上從這個世界刪除!

從時間點上進行抹殺,你說可怕不可怕?!

震驚過後,洛休打開系統面板。

因為這件事,這個不着調的系統在他眼裏多了一絲光輝……看上帝那種。

【屬性】與【兌換商店】里的數據固定在了他離開柯南世界的那一刻……傷勢癒合、餘額為零!

最後的【任務履歷】一欄則閃爍着微弱的金光,和頁游裏面完成任務點擊抽獎的特效似的。

【遊戲世界:《名偵探柯南》!】

【任務目標:殺死黑衣組織成員-伏特加1/1!】

【任務期限:七天(168小時)!】

【評測規則:任務完成時間、戰鬥經歷時長、留下的線索蹤跡!】

【第四規則:最終獎勵根據武器對評測規則產生的幫助按比例降低!請宿主以人為本!】

除了【任務目標】中圈圈變成了數字“1”,在這一頁下面半截,還多出一張名為【任務評價與獎勵】的金色大字。

如此熟悉的操作界面有什麼搞不懂的,洛休將手指放在上面點擊一下,一大串字符頓時漂浮了出來。

字符最上方,那個英文字母以比其他字符都要大幾圈。

【任務評價與獎勵】

綜合評價:A(暗金色)!

分類評價:任務完成時間、SS(金色加粗)!戰鬥經歷時長、A(暗金色)!留下的線索蹤跡、E(灰色)!

獲得獎勵點:3700!是否領取?(本次任務A級評價獎勵為4000,扣除300!)

獲得全屬性加成:0.5!是否領取?(A級評價固定獎勵!)

獲得抽獎機會:4次(最高綠色品級)!是否領取?(本次任務A級評價獎勵5次,扣除一次!)

“4000點獎勵?!!!A級評價獎勵這麼多嗎?!”

洛休一臉震驚的望着系統面板,本以為線索蹤跡評價降低到無法再降,觸發第七原則被強制脫離的自己這次任務獎勵肯定不咋地。

沒想到任務完成時間和經歷戰鬥時長兩項評價,硬生生的把綜合評價給拉了起來!

同時,還獲得了3700點巨款!

但……這玩意兒到底是怎麼計算的?

震驚過後,洛休狐疑的望着面板。時限七天的任務用了近三天時間完成可以拿到SS?

要知道最高評價才SSS!

結果,反倒是他最有自信的經歷戰鬥時長評價變成了A!

當即,洛休小心翼翼的問了出來:“系統爸爸,戰鬥經歷時長是怎麼計算的?我殺伏特加只用了半小時不到吧?”

“……宿主與任務目標相互做出直接攻擊舉動、造成間接傷害、言語侵犯等一切不友善行為開始計算……”

似乎因為任務已經結束,系統變得健談了起來,問什麼回答什麼,只不過……

“言語侵犯是什麼鬼?!”

洛休眼皮子跳了兩下,不開心的問道:“然後呢,從我第一次開槍到他咽氣也不過半小時吧?什麼時間完成才是S?”

“……根據任務難度確定,殺死伏特加經歷戰鬥時長……SSS評價、3秒……SS評價、3分鐘……S評價、30分鐘……A評價、3小時…….”

“……宿主經歷戰鬥時長為、00:37:56秒,獲得A評價……”

得到系統的準確回答,洛休沉默了。

是啊,伏特加只是個有點手段的普通人!

不是變種人不是超能力者不是魔法師不是忍者更不是賽亞人,要殺他只需要一顆子彈,打頭打心臟都可以!

隨便一人一槍崩掉伏特加的腦袋,時間都肯定在3秒以內,也就能拿到SSS評價!

如果洛休狙殺一次成功,自然不會浪費時間尋找麻醉劑、從而導致被琴酒堵在停車場,以及後續一連串事情發生,蹤跡評價被降到最低,強行脫離!

洛休幾分鐘前的猜想被驗證了,那第四原則,果然是用來扯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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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之超級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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