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在心底深處的迷戀

埋在心底深處的迷戀

放假在家,偶爾為了找點資料在自己屋子裏翻箱倒櫃的時候,還能夠不時地從一些角落裏找到更零碎的一些紙條,差不多都是過往十幾年裏自己收集到的一些美麗信紙或者是來自某寫字樓某公司的高級信箋,有的甚至是背面可以寫贈言的書籤,諸如此類的紙片,隨便一整理就是一摞。上面寫的都是自己的一些理想、願望。有幾次靜下心來跟現實中的自己對照一下,發現理想實現得甚少,太多理想從現在的角度來看,還是比較遙遠的,沒有一個艱苦的奮鬥是達不到的。可是在當時,對着這些美麗的紙片,我充滿幻想的心情也是真實的。

看金庸的武俠小說,一個人面壁十年,出來后,天還是那個天,地還是那個地,人還是那個人,時間都靜止了。而現代社會,瞬息萬變,一個不留神,就被人甩得看不見後背了。

現在的江湖已經不是我們的江湖,三五年間就是一個周期。我所迷戀的也許早已過時,但它仍然是一個花季女孩的成長歷史,我非常珍惜它。我對我窗口的大樹說:大樹,你給我記住,儘管我是一個平凡的沒有兄弟姐妹的女孩,儘管我害怕平凡害怕孤單,當一個人靈魂的那根弦被撥動時,她就是真實和美麗的。

一、迷戀“收藏”

我有許多收藏,不好意思,“收藏”二字與我實在有些奢侈了,其實是收集,我有收集東西的習慣。這個習慣不僅我有,父母也有,相信許多人都有。

過去住在大學的公房裏,樓道里塞滿了各家的紙盒子、爛筐子和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那些東西如同雞肋,棄之可惜,留着是垃圾。那是各家的“收藏”,映襯着知識分子窘迫的生活。

爸爸的收集很簡單,他只收集稿件和他已經發表的作品,要不就是信件,要不是書。從我生下來到現在,偶爾我把他的大柜子和大抽屜打開,數不清的信,也不知道是猴年馬月的,還有數不清的從雜誌上剪下來的文章,有的聞起來甚至有一股臭味,他依然留着。每到要報什麼職稱和評什麼的時候,他就會把那些東西找出來,一一填寫。

媽媽也喜歡收集東西。她的收集五花八門,恕不一一列舉。印象中最深的是碎布頭和鈕扣。這恐怕是她們那個年代的所有女人都會幹的一件事情——把花花綠綠的做衣服剩下來的碎布頭,用一個膠袋全部裝起來。那些碎布頭在幼小的我的眼裏好看極了,於是,我就向媽媽要,媽媽會揀一些小的布頭給我,我就用一個小盒子裝起來。日後我拿它們做沙包,或者做毽子。媽媽會用那些布頭,給我和爸爸補衣服,有的時候,補得“天衣無縫”。現在,那些布頭還在,但媽媽已經不補衣服了。

媽媽的紐扣和那些個各種各樣的針線,放在一個原來裝巧克力的盒子裏,它的年齡比我還大。它現在還留在媽媽身邊,偶爾媽媽會把它拿出來,給我們釘一釘鈕扣什麼的。記得小時候跟媽媽逛街,媽媽特別愛看鈕扣,也特別喜歡買,也不管用不用得着。事實證明這些扣子並不是每個都能派上用場,至今許多美麗的扣子還躺在她的鈕扣盒裏,動都沒動過呢。

我是典型的電光火石下長大的女孩子,我的收集就很多。信紙、書籤、時尚雜誌、電影海報、卡帶音樂專集……我人生的第一次收集是什麼呢?很多人都想不到,是歌紙。那時候每個星期的電視報上都要登出一首歌的譜子和詞,作為一周金曲,在電視台一連七天地播出。它播七天,我就跟着唱七天,然後把歌紙剪下來,貼在一本好看的筆記本上。有空的時候還拿出來對着歌紙唱。在旁邊還貼上從別處找來的歌星畫片,以作說明:就是這個人唱的,這個人的私人檔案是什麼什麼。歌紙大概收集到一百多張,成為一個厚厚的本子的時候,我把它展示給我的同學們看。他們都大吃一驚,而且感到很新奇。以至於其中有一部分同學還向我學習,也開始收集歌紙。不過歌紙到後來是越來越稀少了,報紙的空間大多用來做廣告,收集也越來越困難。離開老家,這本歌紙也不知去向。

其實我收集東西,不過是一路收一路丟的。感覺中,收集的自我品位在不斷地改變,所以以前看起來好看的糖紙等等,在今時今日都不會刻意去收集,除非遇到了真正有意義的細小東西,才收起來。

手頭還有許多沒有用過的明信片,一部分是以前買來好看的,一部分是公益明信片,做宣傳用的,免費派送。前幾日還搜出一張公益明信片,上面寫着:抽煙很cool么?旁邊是個抽煙的小豬。閑來無事,於是寄給了一個即將出國的女孩子。她回信說,好久沒收過明信片了,而且是這麼富有意義又可愛的明信片,我頓時覺得快樂許多。女孩子們還有些特別愛好,比如收集化妝品的宣傳刊,還有宣傳日曆,一是用來比較化妝品的功用,二是因為上面美麗的模特。我的一個舍友,極其喜歡姜培琳,恰好有一個牌子的衣服還是化裝品是用姜做代言人,結果一幫人涌去商店拿這個季度的menu,回來放在檯子上,天天看,百看不厭。還有些人每一季度一開始,都要衝到名牌商店問相熟的店員要時尚用品的menu。我是其中一員,發現好的衣服款式就加以利用,進行自我創造,看到好的包包就專等它降價去購買。有一次看到vivixie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包包,於是默默地等了兩個月等它降價,結果兩個月後再去,店員很認真地告訴我,他們這個牌子,是不會搞降價的。類似的還有swatch的表,我的初中同學苦等半年,也未看到其降價,結果被告知,這個牌子,是從來不搞降價活動的。真是掃興。

亦舒說,只要負擔得起,什麼都挑最好的。

這句話,說起來容易,具體實行起來也很難的。首先什麼叫負擔得起,買完了這件好東西,明天就沒飯吃了,算不算負擔得起?還是把什麼都安排好了,有閑錢再買?那麼什麼又叫閑錢——是暫時不用的錢,突然要用了又怎麼辦?

所以,還有一個切合實際的具體做法。

二、迷戀卡帶

在家裏大櫥的最上層,拿出一個袋子,裏邊全部都是我的磁帶,我很久很久沒碰過它們了。大概有兩三年的時間,我幾乎就把它們忘了。

我有過很多磁帶,但很多都不見了,大多借給別人沒還回來,還有一些硬是給我聽壞了。我不像身邊的很多玩音樂的朋友,很早就開始聽打口、聽英文帶。我的磁帶裏邊只有一盤是英文帶,是allforone的,那是初二寒假時買的,想聽那首Iswear。

我更不像很多深圳的孩子,家裏邊有CD機。我也曾想過有一個discman,媽媽一直許諾我,如果考到總分第一,就給我買。結果一年復一年,我雖然考了許多好成績,但因為不是總分第一,所以依舊沒有discman。直到高考後媽媽才把真實的考慮告訴我:為了保護我的聽力,高考英語有個好成績,不贊成我買discman。為了滿足我聽音樂的興趣,家裏買了一套非常高級的家庭影院,音響效果棒極了。

其實後來我也沒再想過要discman,因為我發覺我自己根本就不喜歡CD。

初一的時候,我向班裏一個很要好的男孩子借了一部walkman來聽,結果第二天就搞丟了。他雖然很生氣,也給他媽媽罵得狗血噴頭,但他沒讓我賠,也沒責備我。丟了就丟了,他也從來不在我面前提這件事。

在1995年,那是一部900元的walkman,還是很值錢的。當時我真的非常難受,也不敢回家跟父母提,因為那實在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他是個很善良的男孩子,直到現在,8年過去了,我們依舊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去年我跟他提起walkman的事時,他好像完全不記得了。這件事我一直很內疚,後來,我經常借音樂帶子給他,每年給他寫賀卡,經常問候他,送他一些生日禮物,都是為了報答他當年對我的寬容。在我很小,自尊心很強的時候,他保護了我,保護我愛音樂的那些情結。

從小到現在,我是個離不開音樂的人,每個周末至少要分出四個小時來聽歌。我用一部非常老式但是音響效果非常好的山水牌雙卡錄音機聽磁帶,那部機子跟了我七八年。硬是給我聽壞了,連按鍵都掉了。

初三開始,我每個月有50塊零花錢。10塊錢一盤帶子,我一下買5盤。高中了,一個月零花錢100元,也是10盤一起買。

對於磁帶的回憶,出現在我眼前的第一個畫面,就是那部雙卡錄音機,我坐在地板上,一邊看書,一邊聽音樂。或者一邊聽音樂,一邊寫東西。

每次的激動,都是在音樂裏邊。當我的感情需要宣洩,需要釋放的時候,我只能藉助音樂釋放出來,包括哭。也許我生性並不不像我的外表那樣,容易激動,容易尖銳。很多場合下,為了某種目的,我會調節自己達到某種情緒地去說話去唱歌去闡述,但我知道那都是做給別人看的,自己一個人靜下來的時候,我很少激動。非常冷靜,經常思考。

我記得我寫信給以前交往的男孩子,寫得我淚流滿面。一封接一封地寫,音樂不停地響,父母在外面聽到,進門問我在幹什麼,我無言以對。我還記得,初中時寫學校文藝部的年終總結,寫得筋疲力盡,舒暢得不得了。我還記得,受了委屈,回來在音樂裏邊才敢大聲哭,生怕給外面聽到自己哭泣的聲音。我知道如果不發泄,我一味忍耐,或者一味糾纏,自己的心理會失衡。我不得不承認,大部分面對音樂,我都像面對自己,而且大部分時間都在哭。心情這樣壓抑,很不好。

“不會放鬆自己,等於是在慢性自殺。”

上大學后,一次去看德國攝影展。在車上,同學夢君對我說,好像從來沒看過你笑得很盡情。

我想,這一切都是我的那些磁帶和我的自我情感造成的。

尋覓磁帶的過程就是尋寶,要考眼力。

從一間磁帶的製作公司,發行公司,和它的年份,我能推測出它的分量,是否是精品,而且這個技巧一直沒有失去作用。

我還很注意磁帶表面的設計和側面的logo。想到和朋友在平面工作室做過的一些設計,大多靈感都來自對磁帶的喜愛。

我喜歡磁帶聽時間久了,裏面會露出像短波似的沙沙的聲音。

更因為磁帶是這樣一個忠實的朋友,這次你聽到這個地方停下來,下次從這裏你還可以再開始,它永遠地忠實地等着你。每一次,當我把磁帶放入錄音機的時候就會好奇地回憶,上次聽磁帶是什麼時候,當時我在幹什麼。當按鍵按下去,美好的回憶和優美的樂曲就開始了。可CD不行。一旦離開,歷史必將重寫。

CD機一遇到碰撞,就會停頓。磁帶不會,它是穩定的。當然也有弱點,但不至於脆弱到稍遇到打擊就馬上停止。

CD這麼精緻精確的東西,並不是我的人生,不符合我的夢想。

我經常喜歡拿磁帶的歌紙作為書籤,每一張歌紙帶給我不同的感受。然後我把類似的感受歸類到同一類書里,有什麼心情就看什麼書。

CD的歌紙太大,不符合書籤的心態。

想起我高中背單詞的卡片,莫不像我的磁帶歌紙一樣。別的中學生坐在汽車上,都在背單詞,我就在看歌詞,歌詞對我的吸引力太大了。它總是讓我的語言有斷層,讓我學會把複雜的感情三言兩語說完,說出自己最需要的效果,讓我學會為自己寫詩,讓我自己進入狀態,讓我的人生進入狀態。

直到今天,凡是我喜歡的歌詞,我都能拋開音樂,大段大段背出來。也是因為我有這個習慣,讓我對有感覺的一切文字,都能大段大段地背出來。類似村上春樹的,伏尼契的,牛虻,還有一些其他的東西,拿破崙傳,無政府主義與馬克思主義,文藝對話錄,文藝變態心理學,道德經……極大地豐富着我的人生。

上了大學,開始聽CD。

我第一次買的CD是在高二時候,是無印良品的最後一張精選。紀念高中時交往的男孩子,一個大我五歲聰明無比,皮膚白皙有些神經質的男孩子(在“青澀的年華”里有介紹)。

他說他喜歡聽無印良品和游鴻明,還有sing。他告訴我每一個人身上的衣服是什麼牌子、什麼背景、有多少年份、是什麼文化下的創意。手機剛開始流行的時候,我們走遍每一家店,找尋網上介紹的新品種。我們一起買三聯的書,看郝舫的藝評,看洪晃的小品文……

他的生活是CD的生活,精確,猶如他說的,他的CD音響裏邊出來的聲音,尖,而且清亮,好像不是人間的東西。思想複雜,表達純潔。

我們像朋友,有時又不是朋友。我是磁帶的人生,一切都太模糊,太寫意。他是古典精美的LaDolceVita,而我,是幻想派的time。

CD和磁帶不是同類。CD不了解磁帶的循環無止,隨時開始,毫無章法,磁帶不習慣CD是個時間表人,一切事情都沒有例外,沒有驚喜。

上大學后,我開始把音樂的精力集中在一個廣闊的領域上。買的都是CD,六百多張。不同種類的CD,要求不同的播放器,不同的音響效果用不同的揚聲器功放來表現。

太繁雜。

哪有我的磁帶,競爭得那樣公平,那麼簡單。

直到我自己做音樂,真是累得不行。不停地鼓搗器材和軟件筋疲力盡。太精確的人生,我太不習慣。我的耳朵,由過去的模糊,變成絲毫不露,甚至有時要依靠藥物來把一樣東西聽得更加真切,然後再做修改,太累。

最後不得不放棄這CD的製作過程。

我用放磁帶的機子鼓搗CD。符合它的效果的就留下,其他的全部甩掉。

終於解脫了。

我還是那個聽磁帶會哭,不知道磁帶在哪裏開始就會興奮的女孩子。不同的是,磁帶會像唱片那樣成為回憶情節,而我要將回憶當成生活來過。

蕭伯納說:“人生最大的不幸,是有餘暇去顧慮自己過得是否幸福。”整日勞作忙着口的人則相反。

三、迷戀服裝

我是一個不太喜歡和別人一樣的人,說得好聽一點是有個性。上中學時,別人總說我穿得比一般中學生成熟。其實,不是因為我真的喜歡成熟的服飾,而是不喜歡太千篇一律的T恤加牛仔褲。我的媽媽在我小的時候,尤其喜歡買一些好看的布回來給我做衣服,穿在我身上的衣服款式,別人在市場上根本見不到,有些甚至是由我媽一手創造出來的。穿得比人靚,又很特別,自然從小就自信心爆棚。就是如今的社會也是如此,先敬羅衫后敬人。

來深圳后,我是名牌時裝的擁護者,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每次買衣服,都是非名牌不買,讓我媽掏錢掏到肉痛,後來才漸漸地對名牌疏遠起來。所謂名牌,就是同樣一塊布,名牌廠家做出來的衣服要高過一般廠家的三倍到四倍;上市價格是淡季的五到六倍,它就仗着自己是新款,吸引着一些顧客的“衝動消費”。有一次我看上了一條“經典故事”的裙子,標價是732元,媽媽不同意我買,她說一個中學生怎麼可以穿這麼貴的衣服呢?可是我太喜歡了,就纏着媽媽要,最後媽媽還是給我買了。令我氣結的是,幾個月後,這條裙子降價了,降了一半,又過幾個月,它又降了一半!那麼這條裙子到底值多少錢呢?媽媽說,按照面料和通常的做工,這條裙子值80元,那就是說,最後是降到了合理的位置,之前都是暴利!經過這一次,我學會了“冷靜消費”,絕對不追名牌,等到它的價值回歸,我再去光顧。

不再在意今年流行什麼樣的衣服什麼樣的包。衣服最緊要的是穿得自信和穿得舒服。身邊有的人為了幾件漂亮的名牌,省吃省喝幾個月,這我是不幹的。

現在都是機械化生產的服裝,一批一批的所謂名牌向我們湧來。轉遍整個市場,遇到一兩件看起來美麗的衣服,但細細一想,不符合自己的氣質,況且即使都符合了,有一天不經意間,在大街上就會看到一個與自己穿得一模一樣的人從對面走過來,像在給廠家做廣告一樣,所以,還是下定決心不買。反而熱衷於看見一塊十分美麗的布,把它買下來,然後回家拿出多年收集的時尚雜誌,一頁一頁翻看,找到符合自己意願的款式,去讓附近的裁縫店為自己做出這麼一件衣服來。

有誰說過這麼一句話,說服裝和女人的髮型是呈螺旋式的發展,一段時間就會流行,不會過時。

名牌的款式確實不錯,可我知道名牌的價格永遠是大於號而不是約等於號。有那麼多錢,不如自己給自己做設計師,多做幾件衣服打扮自己好了,畢竟我也只是平民百姓不是chanel或者王菲。因此我選擇自己為自己創作,節省一些,也許在某一方面來說,是好事,總之穿出來要像自己。反覆權衡利弊,也從中得到不少的經驗。

哈哈,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一個女孩子,穿着戲服一樣誇張的衣服或者是沒有品牌樣式古

怪的衣服,那一定是我了。

四、迷戀寫字

在我的身邊字寫得不錯的人實在不少。小時候,放寒暑假,常被父母逼着練字,那時真是深惡痛絕啊。先是練習寫大字,再就是練習鋼筆字。文具盒裏從來不放圓珠筆,據說用圓珠筆寫字沒有筆鋒而且影響字體。

我練的一些字,大多是男性書法家的字帖,無論是毛筆字還是鋼筆字。我一直對此都是非常惱怒的,因為曾經看過幾個書法了得的女孩子把字寫出來,竟然沒法分辨那是男人寫的還是女人寫的。所以我頭腦里一直有一個奇怪的概念,就是要有一個真正的屬於自己的書法,特別是那種揮灑得淋漓盡致的作品,而不是用來填寫升學檔案之類的字。由於不喜歡練字,到最後我與那些字帖形同陌路,辜負了父母的一番心血。

一直到上中學后,對自己的字才有了一個清醒的認識。在學校邊收作業本,邊翻看同學們寫的字,能令我心動又非常有個性的是那些沒有練過書法的字,它們具有極強的性格特徵和性別特徵。

記得有個叫深的同學,一個直到高中畢業身高不過一米五七體重不過七十幾斤、門門功課拿第一、連體育成績也不甘落後的神奇女子,聰明得無以倫比。但一看她寫的字,就知道她從來沒有經過非常正規的書法訓練,讓人感嘆的是,她的字,無論是在她心情好時還是心情不好時,寫數學時還是寫語文時,字體從來都是一般大小,而且規範得像印刷體,整齊得讓人驚嘆,從中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對任何事情都很認真而且很仔細的女孩子,也可以看出來她這個人非常有毅力:一篇千把字的作文,很多人開頭和結尾的字相差很遠,往往是虎頭蛇尾,寫到後來手累得不行就寫不了那麼好了,而深的文章,從頭到尾一樣整齊漂亮,那種執着的態度,讓我們許多學生包括老師,都佩服得不得了。她本來是要被保送的,但招生的學校不是她的理想學校,她放棄保送,後來考上了北京醫科大學,完成了她多年的宿願。

還有一個人叫成,她非常內向,你若是不和她說話,你可能一輩子都不會了解她。成常年梳一個馬尾辮,披散下來的頭髮都快到腰了。人少許有些胖,但絕對是健康的身材,皮膚嫩白面色紅潤,鋼琴彈得出奇的好,碰到平時我們班同學要搞合唱,她還幫着寫和聲。很少聽中文歌曲,連看電影電視劇都是西片,一個非常貴族化而且氣質優雅的女孩子。離奇的是,她的每邊耳朵都穿了三個以上的耳洞,戴一種類似釘子的耳環,扣在耳朵上,三年中沒看她更換過式樣。平時不用上學的時候,衣着永遠是寬大的牛仔褲加一件短T,顏色清淡得不得了,偶然換成一條裙子,還是牛仔裙,極不喜歡變化的服飾。她鍾情的讀物一是世界名著,二是日本漫畫。偶爾看到她寫的作文里一些感情豐富的句子,都會讓我瞠目結舌。

她的字極富女性化,一筆一畫,清晰得不得了,橫平豎直,幾乎是圓體字,而且字距相對來說比較開,與她的形象一般的清秀、整齊,而且從字的走向上來看,基本上看不到情緒的變化,所有的作業本似乎都面無表情,不知道她心裏在想什麼。她的字體不大,看她的字簡直就是一種享受,陽春白雪般撲面而來,氣質高雅極了。高中時,班上不少女孩子都挺喜歡她的字。我曾經想學着她寫那樣美麗的圓體字,但自己沒有她那樣的淑女,若是照她那樣寫字,豈不是憋壞了自己。

而我的字,一直都是放蕩不羈那一種,直到初三才完全地改變了。也許是直到那時才有了女性意識,字開始寫得工工整整,一行是一行。初三政治模擬測試的時候,字已經完全的女性化,按照當時的同桌的話來講,就是婉轉得讓人感動。在這之前,有的老師評價我的字,是屬於那種寫着寫着會飛起來的感覺,我也確實有這樣一種感覺,有的時候寫到盡情處,之後的一排字能夠連成一筆揮揮洒洒地劃過去,不管有沒有人看懂(事實上經常事後我也不知道當時我寫的是什麼),和我有同樣毛病的是個男孩子,他比我還要過分,他是無論如何都要把字連成一片,還自以為是“橫看成嶺側成峰”,老師把他的作業本傳給班上同學看,我們一個班的同學都笑得東倒西歪。他不僅寫字是這樣,生活上也是這樣。別人把校服領子翻下來,他偏要翻上去,他還堅持要把校服當夾克穿,硬是沒有風格也要成為風格。

現在時代變了,才幾年時間,電腦都普及了,沒有必要用筆去寫寫畫畫。在電腦上選一種自己喜歡的字體,一篇稿子就從打印機裏邊滑出來了。但是我還是要在上課時做一做筆記,或者給別人留一留言什麼的,那個時候我就對我的字非常的注重,總在想,這種字體能不能代表我自己呢?別人能不能一下子由這個字就看出來這是我寫的呢?也有大學裏的老師評價我的字,說比起我的人,字是太過老實太過工整了。我曾經想過,找一個時間,好好地練一下字,可是這個字,到底應該是什麼樣子,我也不清楚。但無論如何,我還是認為,雖然當初我那麼痛恨練字,但練字畢竟對我還是有好處的——起碼現在對於一個字如何出來如何描畫,有了個大概的基本技巧,而且我的字起碼沒給人留下很壞的印象。至於練字,與其說是一種訓練,不如說是一種修身養性。

五、迷戀名字

七八歲的時候,我就跟爸爸媽媽說,能不能給我換個名字。因為我不喜歡現在這個名字,太多人的名字裏的字和我不一樣,但讀音大多相同,大街上用力一喊,定有數十個人同時回頭,這名字讓我覺得我太普通了,太大眾化了。從這你也看出我的父母對我是多麼的漫不經心,或者說,他們只希望我做一個普通的人。

那時我們班有個同學叫菁菁的,我很喜歡她的名字,因為很女性化,很溫柔也很晶瑩剔透。上學路上有人喊她的名字,誰都想瞧一瞧有這樣美麗名字的女孩子,長得是什麼樣子。上到初中時,隔壁班有個女孩子叫詩雅,我覺得她的名字很典雅。從小長大一路過來,我遇見過不少好聽美麗又女性化的名字,幾次也想如果自己叫這個名字有多好,那些美麗嬌嫩的名字曾經攪得我心神不安。

儘管我這麼不喜歡自己的名字,說你也不相信,我卻在我最不喜歡我的這個名字的同時,寫了一篇讚美我的名字的文章,這篇文章登在《少年博覽》1993年的第六期上。我現在都忘了當時我為什麼會有這樣反常的心態,但是謊言與實話有什麼差別呢?關鍵是我現在的心態。

我對女性化名字的青睞已經逐漸有些轉變了。我喜歡王菲,喜歡她的名字,喜歡她的歌。還有莫文蔚,楊乃文這樣的名字,已經接近有個性的中性化。有一陣子還特別戀上了林燕妮小說中的一個人物,叫盛世華,若是翻譯它的意思,就是盛世之花,聲勢特別浩大華貴。

上英文課老師讓我們給自己起名字,我想了半天想不出來,原來起名字並不容易啊,看來父母還是花了一點心思的。最後因為崇拜katemoss那樣有性格有作為的時尚女性,決定自己叫kate,而且這個名字夠簡單也好寫。沒想到與我同樣想法的還不少,身邊能演變成kate讀音的名字太多了,比如說catherine,比如說kitty,經常班上一到英文課需要叫人起來答題,老師一喊kate,三四個人都站了起來,甚是無趣。一氣之下,我又為自己選了一個名字,叫frances,因為我特別崇拜培根的那句“知識就是力量”的名言,我用他的名字做了自己的名字(Frances·Bacon),當有人問起我的名字時,我不會把我的真實想法說出來,我就說,在法國那個單詞後邊,再加一個“S”(即複數)。很多人因為這個就把我和我的名字記住了。細想起來,這個名字也很浪漫了,一堆法國的浪漫情緒集中到一起,不難讓人想像我是怎樣的一個人。

上了大學,又面臨著向外教透露自己的名字,我又有了一次為自己起名字的機會。frances那個名字用了很久,身邊有很多人都說不太喜歡,因為讀起來並不好聽。我查了英文字典,又看了無數的港產片和西片,找到了許多以前聞所未聞的名字,類似“yuki”之類的,還有更難讀更難記的,我都不敢打保票自己能記得住,更別說是別人了。後來一個同學就說:你乾脆叫“judy”好了,譯成廣東話就是“豬的”,我看你為了一個名字這麼折騰真是有點“豬豬的”。氣得我當時真想搬起桌子上那一堆CD全砸過去。

有一天看到瑪麗蓮·夢露的一張照片,不禁覺得風情萬種,神秘無比。我一直很佩服這樣的女性,一是有自己的性格,二是有勇氣把自我展示出來,三是對待自己的生命和事業極其重視。我收集了很多她的照片和報道,都是因為被其本身而深深地感動着。

還有一個自己喜愛的人,瑪麗蓮·曼森,一個男性,一個習慣於扮演無性別的魔鬼玩死亡金屬的傢伙。我曾一度迷戀他演唱的那首《nothinggonnachangetheworld》,那極富渲染力的嗓音,營造出很大的幻想空間,還有他自己寫的詞,也總是寓意深刻。一方面讓人痛苦地思考,一方面讓人無盡地沉醉。

一個名字在我腦海中冉冉升起:

沒錯了,從現在開始,我的英文名就叫,marilyn。

我把這個消息告訴我最好的朋友的時候,她竟然覺得我的意識像是倒退了20年,而我的姿態卻像是成熟了20年。更要命的是,如此俗艷大眾化的名字,從小到大,還真沒看見身邊哪個人是這麼叫的。

一個多麼神奇的名字啊!

據說“文革”時有一句非常緊要的口號,叫“出身不能選擇,道路可以選擇”,這是號召年輕人與舊的觀念和制度決裂。其實這句話也適應我們現在,我們的名字、我們的身體是父母幫我們選擇的,但我們可以按照我們的想法進行改造。名字可以改,相貌可以整容,可以整到自己不認得自己的地步。到了這一步,到了可以隨心所欲改的地步,忽然又不想動了。結果發現名字真的就是一個符號,不能說明任何問題,一個人選擇什麼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六、迷戀精緻的生活

關於生活,不應該是不切實際的。

特別是當我身體力行地去生活的時候,才知道把生活和生活的地方安排成自己需要的樣子,有多麼的艱難繁複。或許有不少人就是因為知道如此,所以不斷降低對生活的要求。許多人家裏邊總是亂亂的,有心情裝修、買傢具、上地板,卻沒時間整理做清潔。生活的地方一但雜亂,勢必影響心情,也會影響人生。

我的生活一直是媽媽打理,直到上大學,我才開始自己獨立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在我的意識中,一個人的事還不好辦嗎。可是真正實行起來卻不簡單。從父母將我送到學校后,與我分手的那一刻,我才意識到,我得為自己考慮了。首先是喝的,必須去打水,打水要買票,要拎着水瓶去水房,好麻煩,我決定不打水,一次買一箱,天天喝飲料,甜甜的飲料多好喝啊,在家裏老是受父母限制,現在口袋裏有錢,自己就能決定,第一次感到自由了。喝了兩個月後,我發現自己解出來的小便都有一股甜甜的味道,人也開始胖起來(書上說單糖使人發胖),又怕得糖尿病,不用誰來教,自覺地改喝開水了。

然後是吃飯,也是個麻煩事,過去十幾年,我只管上課寫作業,到時候就有人喊吃飯,吃完了,把碗一推,就可以回自己的房間了。現在完了,每一頓飯都得自己去食堂買來。我恰恰不是那種特別會安排自己的人,往往遲一步,就沒有熱的飯菜了。吃完了,還得洗碗,弄得兩隻手油兮兮的,一直到現在,我都不習慣,有的時候乾脆花5角錢買一個飯盒,吃完就扔掉,這樣省事多了。

還有就是洗衣服,以前每天都換乾淨的衣服,換下來的臟衣服往那裏一丟,就不用問了。現在真是糟糕,不換衣服吧,已經是養成的習慣,哪裏能改得掉?每天換吧,就得每天洗,真麻煩啊,怎麼就有洗不完的衣服呢?時間竟然不夠用!那就拿到洗衣房去洗吧,可是一大堆衣服放一起,洗得根本不幹凈,洗着洗着,我的許多衣服都找不着了。真不知道媽媽天天上班,還要照顧我和爸爸是怎樣做的?

生活教會了一代人如何思考,而思考卻沒教會這一代人怎樣生活。這才理解報紙上登的,有大學生上大學要請保姆的事。所以我也以為,我有個保姆就可以幫忙打理一切的了。後來發現,這個想法還是不切實際的。父母請了鐘點工,幹活甚是賣力,一來幾個小時不停歇地打掃。家裏是弄乾凈了,也弄得整齊了,可往往等她走了以後,才發現很多被卸下的電源她忘了插回去;因為不懂得使用熱水器把熱水器弄壞了;書和資料被她放錯了位,還需要再來整理一番。

原來還是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想要過上舒舒服服的生活,還是要自己親力親為,一個星期抽出幾個小時,來做一次徹底的清潔。

我嚮往的人生是亦舒式的精緻。把生活描寫得世人都嚮往,從來不發表自己的照片,甚至為了不上鏡頭,連頒的獎也不要了,只圖一個生活安穩。

亦舒是屬於那種外表溫柔內里堅硬、一個出口成章,滿嘴儘是成語典故的女人,也許正好能說明她的個性與內涵。

亦舒作品中的理想人物的生活,一方面是極盡能力的小資,一方面又很節省,所有事情先娛己再娛人,對人禮貌,但在不觸犯道德原則的前提之下,愛憎不能說分明中,心中自有乾坤,理解人世,可以容許人犯錯,但不容許人犯罪。

我時常想着亦舒的那種清凈雅然的境界。繁華之中一塊清凈之地是由自己創造的,多麼自豪。滿屋素雅的佈置,還有些懷舊的唱片和傢具,一派修身養性的姿態,也是一種貴族的姿態。

不過亦舒的生活是貴人生活。香水要用joy,衣服不是gucci就是armani,哪個不是成百上千甚至上萬的貨色?若是要找負擔得起的人,薪水也勢必要用“年薪×××萬”來計了。不是大牌明星就是什麼什麼老闆,再就是世襲,暢銷書作家,諸如此類的人,哪裏去尋?連老公都要找海洋生物學博士或者原子物理學博士,可以開直升機帶你去看極光,這樣的男人,對平民女子來說,恐怕不止是理想,簡直是妄想了。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過上這樣日子的人,天生也不是窮人。妄圖過上這樣日子的人,必為其勞累一世,還未必能盼到放手享受的那一刻。這樣的夢想,於有些人是目標,於有些人是痛苦的毒藥。

“凡覺得辛苦,就是強求。”亦舒不過想讓所有的女人,都變得優秀而有尊嚴。

喜歡就是喜歡了,愛屋及烏。

真實的亦舒是什麼樣子,誰也沒法說得清楚。我們看到的是亦舒所描繪的生活,我們以為她也應該會過着這樣的生活,所以我們嚮往。

安徒生是個貧苦的孩子,可他所描繪的童話是最美的,這是一個反襯。

還是卡耐基說得好:“即使我們擁有整個世界,我們一天也只能吃三餐,一次也只能睡一張床——即使一個挖水溝的人也能做到這一點,也許他們比洛克菲勒吃得更津津有味,睡得更安穩。”

生活還是要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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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少女的自白:其實我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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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在心底深處的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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