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很普通
□你從初戀開始講吧。第一個男朋友和我初中高中都是同學。談戀愛在初二,男孩是屬於近乎完美的那種——個子長得特別高,特別漂亮,非常有魅力,他長得有點像蘇有朋現在的樣子(他現在把頭髮燙了),很英俊、很乖巧。他特別老實,初吻是在交往一年半之後。那時候,我覺得他給了我安全感,也就是說,他是一個非常正經的男孩。如果哪一天我的樣子比較誇張,衣服穿得不整齊或者扣子沒扣嚴裏面露出來了,他彷彿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他會幫我拉好衣服,僅此而已。沒有什麼奇怪的眼神或者不自然,這讓我覺得很舒服。這一點可能在成長過程中使我的感情形成了一種比較平和的張力,不是一開始就充滿了那種性的意味,甚至發生哪種行為。如果是那樣的話,我肯定對這種人不會信任。不過,那時候我們都還小,那樣也不太可能。那時候,我們除了接吻就沒有別的什麼了,所以,後來我對性這方面並沒有什麼恐懼或者提防。他有個很普通的家庭。父母在一般的單位上班,也不是領導什麼的。初中的時候他父母也知道我們倆在交往,甚至半夜打電話也沒說什麼。我經常到他家裏玩,他父母為人很好。我初中上的是一個很普通的學校,不算是好學校。那時談戀愛的不算很多。我們兩個當時被同學譽為“金童玉女”呢。班裏面只有少數的幾對朋友,上了高中之後大多數都分開了。□你們在初中交往的時候有沒有什麼特別難忘的事情?他家住在一個離市區比較遠的地方。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他家當時有很多男孩,這些男孩經常在一起打籃球。他們到了附近一個污水處理廠。那個地方不遠,裏面有個籃球場,我就跟他們一起去了。他高大魁梧,打籃球時很利落也很舒展,動作美極了。帶球呀上籃呀都特有形,我很欣賞他打籃球時的樣子。打完出來的時候,我坐在他的大28自行車上,他用車大梁帶着我。當時我累極了,我跟他說我不想下車,因為出去時門衛要求騎自行車的人要下車,否則會盤查的,他舉着槍呢。污水處理廠可能是被重點保護的單位吧。他問我一句,真的不想下來?我答,真的不想下來。他說,行!他慢慢地騎,然後到離那個警衛很近的地方突然加速,就一下衝出去了。我覺得這個男孩很有駕馭力,保護了我,他讓我覺得跟他在一起沒有厭倦的感覺。當時感覺好極了,甚至還幼稚地覺得,應該這樣下去,跟他繼續在一起一直不分開。所以,到高中畢業我都忘不了他,當然也是因為好長時間沒有見面的緣故。上大學后再見到他時,發現這個男孩好像並沒有什麼特別,覺得他怎麼和自己心目中記憶的樣子不一樣呢?□當初為什麼決定在一起呢?那說起來很可笑,就是個玩笑。我和同桌說,那個×××挺好的。當時我和他接觸其實不多,只是憑第一印象的直覺,覺得挺好。同桌也覺得他還不錯,然後就開玩笑。其實只是隨便一說嘛,並不是有那個意思。之後同桌就真的跟他說了,誰知這個男孩就同意了,說,好呀!剛開始也沒有怎麼認真交往,有時覺得也不是很好。淡淡地磨合了一段時間。你知道,兩個人在一起都會有相互不同的方式,然後慢慢地開始有了好感。半年之後,兩人就公開地、正式地在一起了。□當你認為應該把一個男孩當成一個男性來看,這時候你在交往的過程中有什麼不同的感覺,比如,可不可以接吻?接吻那時已經有了,但僅此而已。□有沒有性行為,這取決於他嗎?那時候,我們都非常不成熟。至少我認為這個事情是不應該的,包括接吻。當時我記得特別清楚,這也是你所說的那種難忘的事情。有一次我在他家,我們借了錄像帶《人魚傳說》,鄭伊健演的。在那個片子裏,女孩就為了親鄭伊健嘛,拚命地吃辣椒炒海瓜子,辣得自己受不了,鄭伊健給她喝可樂也不管用。他們只好用接吻去緩解那種辣的感覺。我們看到這兒,自然而然地就接吻了。其實那種感覺挺好的,於是就很熱衷這件事情,接吻的時間很長。以後我高中的時候交了第二個男朋友,接吻的時間就很短了。如果說我們有40分鐘的時間可以在家裏共度,比如這是他媽媽買菜的時間。那我們就要在這40分鐘裏抓緊時間趕快**。回憶初中的時候,我自己在這方面挺傻、挺幼稚的。自己覺得長相一般,並不算出眾,但是男孩子可能並不這麼看。可能我屬於那種可愛型的吧,比較能吸引他們的目光。我小學畢業的時候大概就這麼高——一米六四左右,初中畢業之後還這麼高,高中還是這麼高。我成績一直很好。□談談你的父母。我爸爸是一個工程師,他是熱電廠的工程師,我媽媽是工人,我上初中的時候她就下崗了。他們感情不錯。但是像他們這麼大的人一旦生活時間久了之後,也沒有什麼特別熱烈的感情。我小學的時候,他們經常打架,我很害怕,有一種十分可怕的恐懼感。我爸爸有學問、脾氣秉性也還好。他們那時候都是為很小的事情吵架。那時候我也不懂,只聽見摔東西,說要離婚,然後聽到“離婚”這幾個字就特別害怕,每天都很緊張地矇著頭在被子裏面哭。但是現在想想,我跟男朋友吵架的時候,哪一次不驚天動地,比他們要凶得多。總體來說,父母對我的影響都是正面的,對我的管束也很寬鬆,可能是因為我學習好吧。□和同學會談有關性的事情嗎?這些常識是從哪來的?同學聊天啦!跟他們什麼都說吧。□這些事情從來不跟父母和老師說?這個很顯然。我幹嗎找這個不痛快呢,很明顯是既成事實,我們也沒必要去碰它。我不能試圖讓他們理解,與他們溝通,我不能拿這個做試驗。他們如果真的理解我倒也罷了,但這基本上不可能。你想想,我跟他們說我有男朋友,我跟他接吻了,跟他上床了,他們會接受嗎?那不等於找死嗎?□後來和這個男孩怎樣?我和他剛上高一就分手了。那天他很平淡地打來電話,叫我上體育館聊聊天。他說你覺得咱們在一起好不好?我說,好呀。那你想不想和我繼續在一起?我說,想呀!他說,我不想。然後我就說,不!我就是想跟你在一起!他說,那你也不能強人所難呀。我說,那我想要跟你在一起,你非要跟我分開,那你也不能強我所難呀!他就用一貫哄我的態度說,沒關係,分了手之後我還會和你做朋友的,還會每天打電話給你,跟現在一樣。但事實上從那之後我就明白,男人說這種話是騙人的。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