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中最感幸福的時候
回想自己在何種情形下體驗過最強烈的幸福感,那就是別人親切地待我和我親切地待人的時候。感受幸福的基本要素,就是接受親切和待人親切,這是我的結論。想起自己所做過的或接受過的小小的親切,即使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也能帶給我們無比的溫馨,希望你也能這麼認為。我大概永遠不會忘記接到母親去世消息那天早晨的情形,我精神沮喪,想取消那天晚上在新澤西海邊一個城市舉行的演講。可是母親教導我們一定要完成自己的義務,所以我黯然地坐上了火車。我眺望着車窗外的景色,回想著兒時與母親共同生活的情形,突然有人將手放在我的肩上,原來是老朋友麥倫·羅賓遜上校。“去哪裏呢?”我問。“朋友們在梅伊海岬舉行燒烤聚會。”他回答道,在我身旁坐了下來。當時他在新澤西州長身邊工作。大概發覺我的樣子有點不對勁,他關心地問我:“你怎麼了?平日的精神哪兒去了?”我說明了母親去世的事兒。他把手放在我的膝蓋上,默默地坐着。我到達目的地時他也一起下了車,我覺得很驚訝。“說真的我不喜歡吃燒烤。可以的話我想聽你的演講。”他解釋道。麥倫當天一整天都陪在我身邊。我們回到紐約的波恩車站時他說:“我得在這裏向你告別了,過去有好多次你在我苦惱的時候幫助我。我很喜歡你。所以我能體會你現在的心情。”他輕拍我的後背,走了,那時候我注意到他的眼裏含着淚珠。又經過幾年,麥倫·羅賓遜說:“說實話,每次一想到和你一起度過的那一天就感到非常幸福。”他是對朋友一心一意地付出,那個朋友也認為他是最親切的人,所以當然會感到幸福。他現在已經去世了,但我絕對不會忘記他。他只以關懷就給了朋友安寧和慰藉。即使在悲哀之中也會得到幸福的報酬。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