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諸弟(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2)

致諸弟(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2)

關於京官在妓院吃花酒被抓的事,曾氏在本年十一月家書中也提到過,說近日一刑部主事、一戶部主事、一廣西提塘,因此被提督府鎖拿交刑部治罪。這次又提到一個名叫鮑石卿的供事被捉去。於此可知,儘管京師妓院林立,八大胡同更是艷幟高張,但在表面上,朝廷的官員是不能與妓院打交道的,犯禁則要被捉拿法辦。不過,京官逛窯子,在當時普遍得很,這次之所以接連捉人,大概正是"嚴打"時期。但即便如此,"荇農、荻舟尚遊盪不畏法"。這說明還有不少人並不在意,他們自有逃避的辦法。黃?《花隨人聖庵摭憶》裏就記載了一個這方面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一位就是這封信中所說的荇農,另一位更為有名,即所謂"中興四大名臣"之一的胡林翼。這兩個人都是湖南人,一個籍貫善化,一個籍貫益陽,那時都同在翰林院做翰林,又都愛好冶遊,於是常常結伴去逛妓院。一次,二人同在一個妓院裏,正在興頭時,忽聞步軍衙門的人進來抓嫖客中的官員。荇農機靈,見情形危急,便扔掉胡林翼逃到廚房裏,穿上廚子的衣服,從後門逃走了。胡林翼則被當場抓住,押到步軍衙門后,他為自己編造了假姓名假職業,又掏出五十兩銀子來做賄賂,才免去革職之禍。但胡林翼恨荇農臨危棄友,不夠哥們,從此與他絕交,甚至後來做了帶兵統領,也不招納善化籍的兵勇。荇農因自己的一次逃跑,給胡林翼終生造成凡善化人皆臨危棄友的成見。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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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浩明評點曾國藩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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