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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蘇仙兒為什麼知道安依要搬新房子了?
這也是由於昨晚安萌在飯桌上無意間談起的,因為明天就要搬了,所以安萌肯定要說這件事。
而安依則因為最近的事情繁多,日夜顛倒,反倒是把這事給忘掉了。
一聽安萌提起,在看到還有蘇仙兒在場的時候,安依差點就想撲上去捂住安萌的嘴。
連搬新家都在這時候說,這不是讓蘇仙兒以後再來的節奏嗎!
當然了,安萌可不知道目前的她兩的狀態。
目前安依和蘇仙兒的床上地位已經完全調轉過來了,而且蘇仙兒還把她妹妹吃的死死的。
直到現在,安萌還認為安依依舊喜歡欺負着蘇仙兒呢。
要不然的話,估計第一個翻臉無情的就是安萌歐內醬了!
自家妹妹自家寵還不夠,你這女人竟然還敢欺負我妹妹,怎麼可能還讓你來了!
不過話已經說出口了,安依再堵上安萌的嘴也是無力改變些什麼了,反正蘇仙兒到時候來就來了,她租的新居可是雙室一廳的。
大不了讓蘇仙兒和安萌睡不就完了!
就像昨晚那樣...
“新家在紅街。”
安依回答道,也沒什麼好隱瞞的,她不說的話,蘇仙兒也會去問安萌的。
她可不做什麼無意義的抵抗,到時候兵來將擋水來土淹,身為一個大老爺們,再加上安依本身的高智商,她可不信自己反攻不了區區一個小閨蜜!
至於紅街,那是慶圓中學最近的一條小吃街,安依和蘇仙兒都不知道去吃過多少回了,因為附近公寓挺多的,所以租房也好租。
蘇仙兒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也沒有繼續追問的意思。
......
“烏丸凈悟:歌曲我看過了,相當優良,明天我會去一趟H市,你看五萬的合同可以接受嗎?”
剛進了學校,安依QQ一上線,便一眼看到了烏丸凈悟給自己發來的消息。
當然啦,其他消息都被她下意識忽略了,畢竟能到手的二十萬才是最重要的!
“色紙:太低,二十萬一口價。”
等了幾秒,見他沒回復,便又看起了其他消息,比如畫卷,再比如星夜...
啊嘞,這個星夜怎麼半個字沒提到天道圖書館?
安依仔細看了下他發的消息,還是關於他從地獄來的一些事情,要求她刪除太監公告,恢復更新等。
最後一條留言是在昨晚七點多,之後,便一條消息也沒發過來了。
安依認真思索了幾秒,也沒想出個結果來。
只能猜測的是,這個世界對裝逼打臉的小說一點也不看好么,還是更喜歡破案類的小說?!
既然如此的話,那麼東野圭吾的小說豈不是也能在網文上連載一波啦?!
瞎想了一會兒,安依便看起了畫卷的消息。
在這回,總算有個讓她滿意的好消息了。
“畫卷:愛的戰士老師,因為您這篇小說無法確定完結字數,主編姐姐說還是暫定最低千字三百的價格,如果您能給個確定的完結字數,以及大綱的話,價格還可以詳談。”
這花火雜誌社的誠意可算得上是滿滿當當的了,換作是其他雜誌社,在未確定完結字數之前,誰也不能,或者說誰也不敢隨意開價。
萬一作者要寫個幾十萬字,那千字三百,絕對是很難掙回來的。
除非是僅次於古龍金庸那級別的,無論出多少錢,只要不是太誇張,雜誌社都有把握賺的回來。
還是那句話,雜誌社又不是網絡文學網站,越長越好。
而這名主編姐姐是真的有魄力,在僅合作過一部好文章的情況下,就敢於冒這個風險,開長篇也是千字三百的這個價位出來。
這是很吃虧,也是很有合作誠意的一種方式。
安依自然也明白,她也懶得討價還價,她腦中能和AngelBeats相比的作品也不少,而且這賣的只是文字印刷版權,又不是動漫改編權。
所以綜合而言,安依並不是太在意能賣多少,只要有小錢錢花就可以了。
畢竟,按照一集一萬多字的話,千字三百,算他十四萬字,也能賣出個四萬兩千塊。
這可不是個小數目了,比起聲之形的版權所賺的錢多出太多了。
“色紙:就三百吧,今晚我把完整的小說發你,大概十四萬字左右。”
於此同時,正在電腦前無聊翻着一些垃圾投稿的螢花,也收到了來自愛的戰士老師的消息。
強忍住內心的期待,螢花看向了愛的戰士老師的消息,接着,面色大喜。
昨天主編姐姐就和她說了,一定要好好對待愛的戰士老師,他可是一名相當有實力的作家。
千字三百這個價格雖然有些高了,但只要不超過二十萬字,雜誌社還是不會虧的,畢竟她們發行渠道也蠻多的。
而與主編姐姐猜測一般,這篇小說果然是沒有超過二十萬字,僅僅十四萬字就完結了。
而且更為關鍵的是,愛的戰士老師根本就沒有討價還價,估計也是看出雜誌社的誠意,很是配合。
這樣的話,自己就可以做主簽約了。
一想到這點,螢花就有點興奮,這可是繼聲之形之後,愛的戰士又一力作,如果讀者好評率和回信率高的話,她這個月的提成估計又要加了!
花火雜誌社的編輯工資發放,主要就是靠讀者好評率回信率,以及雜誌社綜合盈利,再經過計算來分發的。
君不見主編姐姐就是靠着現在花火雜誌社的頂樑柱作者,才做上主編的嘛。
每個月收入都是個謎,估計好幾萬都是至少的。
“畫卷:好,那我先發合同給您。”
螢花搖了搖頭,不想那些雜七雜八的,再回過愛的戰士老師后,便直接從電腦上複製一份合同,也就是上次聲之形的合同,她改個書名和價錢就能發出去了。
......
此刻,張浩然已到了慶圓中學附近的黑網吧內,他已經和那名自稱見過作者本人的讀者約好了。
早上九點在網吧的二號機見面。
他來的還算早,也就是八點半的樣子,沒過多久,便看到一個年輕人,直徑着向他走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