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恕與珂雪》第二章 迷糊(3)
今天還好,忘了帶的只是早餐而已。其實我上班的地方,剛好在那家咖啡館附近。以前每次下班經過咖啡館時,都會學大禹,過門而不入。直到我的下班時間從五點半提前到四點半,我才偶爾進去喝咖啡。因為公司狀況不太好,但老總又不希望裁員而造孽,所以從上個月開始,我們每天少上點班,但月薪也少了幾千塊。為了彌補這失去的薪水,我開始幫大東工作。但我能做的有限,除了幫他處理一些雜務外,頂多在他腸枯思竭時,幫他想想廣告文案或是廣告的slogan。像護膚中心的“人盡可膚”、面膜廣告的“人盡可敷”。有次廣告公司要找個暢銷作家拍洗髮精廣告,我還跟他建議:“我就是用這種洗髮精洗頭,愈洗愈有靈感”這個文案。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大東都沒有採用我的建議。雖然如此,他還是會依據我的貢獻程度,酌量抵消掉幾天的房租。最近大東接了一個電視台的編劇工作,每天忙着寫劇本。他們那個編劇團隊常常要開會,開會的時間也不一定。一來我不會編劇;二來時間上不能配合,原本是幫不上忙的。不過有一天我跟他坐在客廳看足球賽時,他問我:“籃球、棒球、網球等都是一個顏色,為什麼足球卻是黑白相間的?”“喔。”我隨口說,“足球本來是白色的,但因為老是被人踢來踢去,久而久之被踢成瘀青,所以才會變成黑一塊白一塊的。”他轉頭看着我,打量一會後,說:“你有天分喔。”“什麼天分?”我也看着他,“踢足球嗎?我太老了。”“不。”他說:“你的想像力不錯,應該有寫小說的天分。”“是嗎?”“嗯。小說的英文叫fiction,原本就有想像的意思。”大東拍拍我肩膀,“怎麼樣?要不要寫寫看?”“可是我沒寫過小說。”我對他搖搖頭。“誰學過搶銀行?但第一次搶銀行的人,還是可以搶到錢啊。”“這比喻好怪。”“別管這比喻了,反正寫小說像吃香菇肉羹一樣簡單。而且如果寫得好的話,也許可以賺到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房租喔。”“真的嗎?”我想了一下,“那倒可以考慮看看。”“不必考慮了,就寫吧。”大東說,“不過小說的主題必須是愛情。”“愛情?”我搖搖頭,“我沒什麼經驗,怎麼寫?”“寫推理小說的作者殺過人嗎?寫武俠小說的作者是武功高手嗎?”大東笑了笑,“所以寫愛情小說的人,幹嗎要有豐富的愛情經驗?”“說得也是。”我也笑了笑。“你寫完后,我再改編成劇本,說不定有機會拍成電視。”“聽起來好像不錯。”我還是有些猶豫。“當然不錯啊,而且女孩子容易對寫小說的人產生好感呢。”“好吧。我試試看。”我的個性是如果舉棋不定,就會讓女孩子幫我下棋。我畢竟是學科學的人,遇到問題時的第一個反應便是收集資料。我到租書店租了很多小說來看,試着研究小說這種東西。小說跟我以前寫的研究報告差異好大,充斥大量的形容詞和副詞。像什麼“剛強的騎士堅毅的外表中有着冷峻的嘴唇”,好多形容喔。而且如果把所有的形容詞重新排列組合,改成“冷峻的騎士剛強的外表中有着堅毅的嘴唇”和“堅毅的騎士冷峻的外表中有着剛強的嘴唇”,好像也不會差太多。我還看過“堅定的騎士堅強的外表中有着堅忍的個性和堅毅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