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謀殺和不見血謀殺 三年後有人要取我人…
過了不久,任天陽來到我辦公室,當時我的辦公室被調到了1613房,而此時已從採訪部主任升至報社副主編的任天陽,當著與我同一辦公室的同事曾華鋒和張蜀梅的面,說道:"這次關於祈福新村的案子,其他報紙都及時作了報道,惟獨我們不見動靜,這早就令我們很被動了。現在一定要想法抓到獨家的東西,這樣才能扭轉被動局面。"接着他又當著這兩位同事的面叮囑我說:"……我和香港那邊幾家報社的朋友說好了,咱們就從他們那裏拿一張照片對付對付,保證誤不了發稿,你快把稿子寫出來……"在任天陽幫助下,我從一位仍在廣州值勤的香港某報同仁手中,拿到了幾張有關當天警方驗屍的照片,后經任天陽挑選,最後選擇了其中一張。由於無"米"下鍋,後來,一位副主編及剛擔任採訪部主任的楊斌前來找我商量有關寫稿之事。在報社各層領導的頻頻催促下,後來由我執筆寫了一篇300餘字的消息。6月12日,《南方都市報》在第三版刊發了此篇由我和同事魏東、王均共同撰寫、署名本刊記者、已不算"新"聞的新聞,同時配上了任天陽從香港記者處一手淘來的一張照片。圖上是兩名着警服的幹警和3名身着便服的偵察人員正在驗屍的情形。誰知,此張"祈福新村命案"現場的照片,引起了廣州市某部門的不滿,該單位的有關人員,不停地給報社施加壓力,最終迫使《南方日報》和《南方都市報》領導只好對此進行"調查"。隨後,副主編任天陽和報社的另一位領導多次特意把我找去詢問有關此案的採訪過程,還多次問及關於祈福新村凶殺案中那張照片是如何拍到的,當時還有誰能證明,云云。據悉,由於此案在沒有得到公安部門的批准下,廣州幾家媒體均予以公開,引起了有關部門的強烈不滿,當即要求各報社對有關記者和責任人進行處分。幾家刊發此案消息的報社認為,他們只是真實客觀地報道了有關情況,忠實履行責任深入現場採訪報道的記者們並無任何違法亂紀或是瀆職行為,自然也不應予以處分,所以其他報社均以各種理由,積極採取措施保護自己的記者。但是,至今我不明白,儘管此稿是在報社多位領導的再三指示下採訪的,儘管此次採訪還有另幾位同事參加,並共同寫稿,但由於我是主要作者,特別是,那張"獨家"照片"出自"我手,我就這樣成為了最大的受"審"者,像十惡不赦的犯罪嫌疑人?為何我成為惟一的例外?!6月30日,《南方都市報》編委會經過一天的開會研究,最終把此事的所有責任全部推到了我一個人身上。更令我目瞪口呆的是,報社有關領導經過一天的緊急磋商,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決定,竟然稱我在"……祈福新村命案報道中,採訪不深入,報道不實,導致嚴重不良後果……"我至今不明白,這篇報道"不實"之處在哪裏?這嚴重不良後果到底是指什麼?而更令我心寒的是,報社有關領導對此事的冷漠和推脫。仰望天空,我不由悲哀長嘆:在我幾年的政法記者生涯中,我沒有倒在敵人的黑槍口下,沒有倒在黑幫的屠刀和棍棒下,最後竟然被自己人用冠冕堂皇的手段,將我無情地"謀殺"了……我們這些記者不怕什麼黑社會,不怕黑暗中的刀槍,怕就怕白道的打擊報復,特別是黑白道的聯手報復……更令我心寒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也就是因為此張廣州某部門認為"嚴重失實"的照片,在《南方都市報》上發表后,據說又被國內某地的另一家報紙原封不動地借用了,有關部門竟然對我以"涉嫌出賣國家情報"為名,調查了我長達三年之久!不僅僅如此,三年多以後,當浪跡京城的我重返羊城與一因被我在國內多家媒體揭露其惡行的新聞敗類對薄公堂時,我居然又因此事被廣州某部門以"涉嫌出賣國家情報"為名而非法拘傳繼而非法拘禁了我長達11天。在對我的所有"犯罪"情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后,他們在教訓了我一頓之後,要求我嚴格按照對方的要求,寫了一個諸如"不得向新聞媒體,尤其是港澳媒體透露此事……"的書面材料,最後才不得不讓我重獲自由。1999年7月1日,我離開了《南方都市報》。在《南方都市報》,在這個供我成長和戰鬥了3年的地方,在這個我曾多次為之以生命換取新聞的地方,在這個我多次為之經歷九死一生的地方,在這個同時也給我留下了諸多創傷和永遠的痛的地方,我的感慨太多太多。1999年秋,我離開廣州,來到北京,進入北京魯迅文學院學習。半年後,我被一家中央級報紙邀出山,擔任採訪部主任和首席記者。因為幾篇有力度的報道,漸漸我在北京新聞界小有名氣。三年時間,我先後在《科學時報·今周刊》、《京華時報》、《法制日報》等新聞單位供過職。但我還是熱衷於流浪,有一次,我和古清生商量好了準備一起徒步走黃河,但因種種原因計劃擱淺了。有朋友笑我心比天高,流浪成性,但鮮有人知我的苦衷。千辛萬苦搜集來所有居心險惡、措辭惡毒的匿名投訴信、黑假材料,我知道那隻報復的黑手必欲置我於死地而後快。新聞記者是一行無法隱身的職業,我更從不試圖掩藏我的名諱。流浪京都的路上,時時有被瘋狗一路狂追亂咬的憤怒與無奈,但我還是要走我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