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火車站午夜驚魂 強姦賣花女案撲朔迷離…
雲姐還對我們說,當時小榮是被蔡尚斌卡住脖子,強行拉進衛生間,由於驚恐萬狀的小榮拚命掙扎,以致她的脖子上還被勒出了幾條明顯傷痕。當時她在案發後帶着小榮前往醫院時,小榮親口告訴她詳細過程。她還告訴我們,就在案發第二天,公安局的人又找到她和小榮,同時還來了兩位女民警,他們說為了更好地保護小榮,上級有關領導決定委託他們對小榮進行特別守護,然後他們就她帶走了。剛開始,小榮被安排在北江分局的民警宿舍,後來,由於要求見她的人太多,辦案人員很快又將她轉移到他處,具體在哪兒,她現在也實在是不知道,但她相信,小榮一定被照顧得不錯,她和關心小榮的老鄉們都很放心。在採訪完雲姐后,我和小左又馬不停蹄地趕往韶關市婦幼醫院。有一位女護士長悄悄向我們證實,案發後,那個湖南女孩的確是在他們醫院做的檢查,婦科醫生的結論是,"處女膜呈新鮮破裂"。這無疑鐵證如山,當時的賣花女無疑受到了歹徒摧殘。27日,韶關市婦聯主席李幼章和副主席甘義娣對我們幾位記者稱:9月25日夜晚,經過她們的多方爭取,她們與有關人士探望小榮,當問及她的年齡時,小榮回答說今年已14歲了,但守護的兩名女警則說,這孩子還不到13歲。幾位"娘家人"看到她個子不高,身子單薄,整個身體還沒有完全發育,也不相信她已經有14歲了。我們同時獲悉,小榮出事的第二天,韶關市婦聯有關領導特意去看望了她,這也就是說,從官方的角度來說,除了警方知情外,還有女同胞的娘家人當地婦聯有關領導也知曉有關情況。在這個時候,我們決定將採訪的重點放在韶關婦聯的有關領導身上。27日下午,得知《南方日報》和《羊城晚報》兩家來自廣州的省委機關報的幾名記者一起來訪時,韶關市婦聯主席李幼章及專管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的副主席甘義娣當即表示願意接受採訪,而且她們還特意前往記者下榻的賓館,在我們的房間內共同接受了幾家報社記者的採訪。"小榮肯定被歹徒傷害過!這不會有錯,我們婦聯已經在案發後對此事作了調查,她受到傷害已是毫無疑問的。"一見到我們這幾位早在房間等候多時的記者,韶關市兩位婦聯主席如是說。她們還透露,目前,受到傷害的賣花女小榮情緒穩定,已受到專人保護。就"9·20"強姦賣花女案,李幼章和甘義娣表示願意藉助《南方日報》、《南方都市報》和《南方周末》,代表全市所有姐妹們以及市婦聯,發表以下4個觀點:第一,希望有關執法部門一定要依法嚴懲摧殘未成年少女的暴徒蔡尚斌。作為婦聯領導,她們對在現場不阻止暴徒惡行的公路局局長,法庭庭長及其他有關人員的麻木不仁深表憤慨!要求有關部門要依法追究這幾個主要涉案人員的責任,給予他們黨紀、政紀處分。第二,強烈呼籲全社會為兒童的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健康的環境。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應依法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要以《未成年人保護法》來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保護他們的身體健康。第三,強烈呼籲有關部門,要馬上採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和取締各類娛樂場所的色情服務,決不允許類似"三陪"之類的醜惡現象存在。第四,作為婦聯,一定要旗幟分明地維護好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堅決與"黃賭毒"及社會上各類危害婦女兒童的醜惡行為做鬥爭。我們根據有關韶關市婦聯領導訪談寫就的兩篇報道,於第二天,即9月28日以《小榮肯定被歹徒傷害過!》和《小榮是幼女還是少女目前各方面說法不一》為題,同時發表在這一天的《南方日報》和《南方都市報》的頭條顯著位置上,署以我和趙世龍、實習生左志紅三人的名字。10月3日,韶關市北江檢察院決定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蔡尚斌,以涉嫌包庇罪批准逮捕孔均林、謝樹東,潘中靈免於追究刑事責任,接受黨政紀處理。鄒國良由於當時的身份比較特殊,被隔離審查,具體情況外界一律不知。10月初,廣東省委宣傳部發出通知,案件尚在審查中,省內各媒體一律禁止報道。至此,這宗在海內外造成了極大反響,廣東省內外持續了七八天熱潮的"強姦賣花女案"才算告一段落。在這幾天中,我代表《南方日報》,與實習生小左一起,在韶關連續作戰多日,不僅為當時我所供職的《南方都市報》發出了十幾篇相關報道,而且還有七八篇在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的頭條顯著位置予以發表,其中有兩篇是獨家新聞,受到了報社高層領導的表揚。由於趙世龍所在的《南方周末》是周報,結果他花了一個多星期采寫的報道還是胎死腹中了。雖然當時由於一些媒體不負責任的報道,使本案在當時社會各界興起多種版本,聲浪不一,但事實終究是事實,犯罪嫌疑人最終也被繩之以法,然而留給社會各界思考的東西卻難以一言蔽之。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當初沒有眾多新聞媒體的介入,沒有眾多新聞記者不畏壓力,不畏強權,勇於冒着生命危險深入相關各層挖掘內幕,充分行使輿論監督職權,最終以新聞人的正義和良知將此案真相及時向全社會公開,促使有關部門大力破案,我想,結果也許會是另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