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下着雨(1)

窗外下着雨(1)

小說里我最頭疼的就是人物的名字,但凡事都得有個開始,所以,讓我們忘掉他們的名字吧。他們是被我們創造出來的,他們沒有名字。自殺——無名氏1有一次我在電話里跟劉老師聊天,劉老師說你應該把這些寫下來,我首先想到的就是無名氏1。他的確是個傳奇人物,在一個小圈子裏。圈子大了也就不好玩了。和他見面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是個搖滾青年。現在我還記得有一句話叫:你是一個搖滾青年,隱隱約約我喜歡搖滾,雖然模模糊糊我不知道什麼是搖滾。那時我也是個搖滾青年。我們談過戀愛,很短暫,而且好像是友情而不是愛情。我先是和他哥老魏談的戀愛,後來就和他好了。後來他和我的一個朋友好了。但沒有什麼,因為我已經對他沒有愛情了。或者說一句可能讓他傷心的話,我不覺得和他之間有過愛情。可能他哥也是這麼想的。在當時我和他沒有談戀愛時,他就嚷嚷着要自殺。當然他沒死,要不然後來的故事怎麼發生呢。在和他二年沒見以後,我在天津重新見到了他和他的女朋友。“女朋友”這個詞有點奇怪,因為我更想稱呼她為我的朋友。事實也就是這麼回事,她既是他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他既是她的男朋友,也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現在的好朋友。生活永遠比小說更像小說。我把我周圍的故事像流水帳一樣敘述出來就比真正的小說好玩一百倍。那真是一種親密無間的關係啊,不是所有的人在經歷過一些事以後還能保持着友情。而我們就可以。我和他們無話不談。下了火車后我就和他們去了他的家。他以前給我寫信的那個地址。真沒想到,我和他好的時候沒去過,現在倒是去了。屋裏貼着一堆貼畫,真親切。我們抽煙、喝橙汁,他們給我看他們的影集。我發現每次在見無名氏1的前五分鐘,都覺得他特帥,但那種感覺五分鐘后就消失了。可能我覺得他比較會穿衣服,每次見到他我都眼前一亮,覺得他穿得恰到好處。到天津的時候,天下着雨,是那種綿綿的小雨,但我們只覺得興奮,不覺得憂愁。無名氏1穿着白挎欄,戴着一頂漁夫帽。她的女朋友我的好朋友蓉蓉穿着簡單的黑T恤和牛仔褲。無名氏1對蓉蓉很好,從語言上就能感覺出來,他稱呼她為“我們家蓉蓉”。無名氏1家住在河邊,我們走在又高又窄的河道上,天熱得厲害。無名氏1和蓉蓉在前面走着,他們不時回頭和我開着玩笑,我心裏涌動着許久沒有的輕鬆和歡快。我們在無名氏1家喝了幾罐可樂和橙汁,抽了幾支煙,我坐在無名氏1的床上和他們聊天,還吃了幾根麻花。無名氏1從影集裏挑了一張照片給我,是他戴着墨鏡站在樹下,他挺上像的。蓉蓉則給了我一張她和朋友的合影,她挺小的,現在才16歲。但我常常忘記這點,我只覺得她有時候比較小孩,但從來不覺得她幼稚。和蓉蓉認識是在成都,她是我的書迷,我到成都簽名售書的那天,她就來了,她給我帶來了一大捧鮮花,然後跟我到賓館。成都有一個媒體說沒人來送花,這是騙人的。起碼還有蓉蓉送的呢!晚上我們一起吃涮火鍋,她堅持不讓我付錢。隨後的幾天,她一直陪伴着我,我們逛商場,去網吧,去我一直想去的玉林路的酒吧。我們在酒吧里買酒,她也抽煙,她一直給我講着她的許多事,包括她的父母、學校、她最愛的姐姐……有時候她又很害羞和內向,不說什麼話。有時候我覺得她像一隻鳥,小小的,圓乎乎的。她說她平常經常不怎麼說話,只是見了我才想說話。我們是一個星座的,她比我小三歲。有一個晚上,她和我一起回到我住的賓館,說要留下。我沒有同意。我說我還要給我男朋友打電話呢。她走了以後,我在房間裏百無聊賴,我想我應該讓她留下,和她聊聊天。蓉蓉一直在跟我講她的老家重慶,她說你下回來,我們一起回重慶吧,我帶你到處玩。我說好啊,但一直到我寫這篇文章時,我還沒有和她一起到重慶。蓉蓉總在說:要是有錢就好了。其實就是有了錢,還會有很多阻礙你計劃的事。在從成都回到北京后,蓉蓉經常給我打電話,我還不時會收到她的信,但我已經過了收到信后興奮地立刻回信的年齡了。下午,我們三個人去找任老師。路上他們一直有爭執。天很熱,我穿着蓉蓉的一件天藍色的無袖T袖。無名氏1帶我們七扭八拐終於帶到了任老師租的小屋。那是在一個普通天津老百姓住的衚衕里,只有一間平房,屋裏除了一張硬板床、一個桌子、一把椅子和桌子上的一台無法上網的電腦外,就是書架里和堆在地上的書。公用廁所離任老師的小屋步行十分鐘。任老師自得其樂,我們來的時候,他在聽音樂。我們在任老師的小屋裏呆了很長一段時間,期間我一直在看天津出的一份最小資的報紙《假日100天》和各種搖滾期刊。晚上,任老師跟我們一塊兒去找我的一個朋友。我們出去坐公共汽車,在路上又約了無名氏2和她的男友。我們是在一個路邊公園等無名氏2和她的男朋友的。走進公園才發現裏面有一個不小的荷塘。荷花還沒有盛開,滿池綠色。我和蓉蓉坐在高高的檯子上,一邊抽煙一邊喝可樂。我對她說,我已經好久沒有這麼快樂了。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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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樹:抬頭望見北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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