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曾真的青春過

我何曾真的青春過

過去的一切都沒有記憶,有時我甚至以為很多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不然為什麼它們消失得那麼快,很多東西都沒有留下一絲痕迹。還有那叫做青春的東西,我是從什麼時候起對它陌生了的呢?或許我從來就沒有感受過什麼青春,卻也間接策劃了一場“殘酷青春”的鬧劇。我沒有青春,卻有着所謂的青春情節,我一直認為14歲是青春,15歲是青春,17歲是青春,16歲就不是。在我和浩波第一次見面時,他問我多大,我騙他說“十七”,其實我是十五歲多一點,快到十六了,但我不想說我十六歲,也不想把我的年齡說得小一些,於是我說我十七。後來我也向他坦白了我的這個想法。在我拚命做一些事的時候,我想到我是在消耗什麼,只有他人才對我說,你在消耗你的青春。我自己是不會想到這個上去,也不會說出這樣肉麻的話。你看,我甚至把青春當成了肉麻的東西。但我活脫脫當時正青春着。當我意識到這一點時,我發覺我自己更不青春了,但別人還在把我當成青春的代言人,我像兇手一樣,不經意間影響和指導着“青春”。這害死人的青春。少年。白襯衫。莫小邪有這麼一首詩,我把它抄到了我的日記本上。少年。這也是有着青春情節的我所摯愛的詞。我彷彿從來也沒少年過,我好象早就成熟了,但不喑世事,活在自己想像的世界裏,決不單純。說我單純的人都錯了,我只是天真,但不單純。從很早開始,我就看出了我的矛盾和事故,但我想我還是一個善良的人。這點我是無從更改的,因為我出生在農村,童年的生活影響了我,故鄉是我心靈中最聖潔的地方,也是我很少提起的地方。我寧可把自己最珍貴的東西永遠埋在心底,也不原意多說,就像我現在一樣,蜻蜓點水,不願多提。或許這就是我喜歡看古龍小說的原因,他對我的矛盾心思有最鮮明的闡述。當我心情不好時,我就去看古龍的小說,我想像他是我的朋友,只是我們不認識。“把青春永遠留在17歲”是我寫過的一首詩。那是我最初寫古的幾首詩之一,我也很少想起。但忘不了。那些細節是那麼模糊,好象從來沒有存在過。我也有過一個人在深夜讀詩的經歷,讀到情深渾身顫抖,想總有知己,總會有人互相理解。初三時我打算自殺也是由於我認為我找到了一個知己,但他讓我失望,我於是想用自己的生命來證明友情的純潔。都過去那麼長時間了,想起來還心悸。說起來我是一個善忘的人,或者是故意善忘的人,但那件事我怎麼也忘不了,因為它就發生在我最“青春”和最純粹的時候,我是用自己的血液和生命去理解“士為知己者死”的含義的啊。“我也追求過精神,可總和**相遇”——王朔說的太多了吧,說說八十后——沒什麼意義的八十后,和沒什麼意義的生命,於是它便有了意義。做我認為正確的事情,所有責難我不放在眼裏。當我失望,也就轉身就走,不去想曾經付出過什麼。對八十后談不上什麼失望,因為我認為的八十后,決不簡單是一個時間概念。雖然一開始,它是由時間概念來劃分的。那八十后,是我們——我們最初在詩江湖的朋友一起提出的。他們是我惦念的人,如果我有過青春,我的短暫青春中的短暫時光就是干這個的。上網,去聊天室,去春樹下,去詩江湖,罵戰,希望,失望,悲觀,絕望,重新希望,友情,背叛,新的友情,誤會,拒絕,彷徨,覺得自己是個傻逼,傷害他人……等等等等,都是已經過去了的,那大概是1年前的時光。每天去上網,這讓我感到充實。《北京娃娃》是一道分水嶺。或許不是它,是我個人的一些私事,我現在很像隱居。不再像從前一般熱血沸騰,只因為我把中心放到了別的地方——我的私生活。這讓我由假小子變成了女人。我從前沒注意過自己性別,現在我覺得我是“少女”了。《看電影》說過,女人一旦遇到了她愛的男人,她便沒有了江湖。除了秋瑾。我是秋瑾么?如果不是,我也想是法拉奇,在沉默了這麼多年以後,寫下了激情的文字《憤怒與自豪》。人是需要機緣的,讓命運來決定我下一步會做什麼吧,在命運需要我的時候,我不可能不挺身而出,在命運做出批示之前,我是“少女”。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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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樹:抬頭望見北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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