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不是伊拉克(1)
當美國的《核武器態勢評估報告》中關於對朝鮮將使用核武器的內容在2002年3月9日公之於世時,平壤的官方媒體於3月15日宣佈,如果美國要對朝鮮使用核武器,它將被迫重新考慮和美國所簽訂的所有協議。同年10月,美朝核矛盾尖銳化,美國停止重燃油的供應,朝鮮能源開發組織決定暫停輕水核反應堆的施工。隨後,朝鮮於12月取消與朝鮮能源開發組織的核查協定並驅逐其核查人員,同時開啟1994年凍結的石墨型核反應堆及其他核設施,重新運作。2003年1月10日,朝鮮終於宣佈正式退出核不擴散條約,次日開始生效,這也意味着1994年簽訂的美朝“框架協定”全盤瓦解,從此,朝鮮的核問題成了舉世矚目的焦點,也成為了美國在“倒薩”成功后需要優先考慮的防擴散難題。值得注意的是,在朝鮮問題上,美國採取了與伊拉克問題不同的策略。儘管美國2002年10月後一度採取了強硬的態勢,但在一段時間的心理較量和對地緣政治關係進行一番審時度勢之後,還是開始向東北亞各國所普遍希望的和談方向退去,畢竟,朝鮮不是伊拉克,東北亞不是海灣。朝鮮想要什麼?也許沒有人可以真的說得清楚,因為國際社會對朝鮮了解得實在是太少了,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朝鮮要的是“安全”,既包括國土安全,也包括經濟安全。越來越多的國際觀察家傾向於同意這樣一個觀點:朝鮮也許真的需要核武器,以免成為布殊總統先發制人、尤其是政權更迭新政策的下一個目標,即便不是真的要發展核武器,朝鮮也還是希望藉此來說服國際社會繼續向它提供援助和在外交上承認它,而對於美國,朝鮮的要求只有兩條:一是互不侵犯條約;二是提供經濟援助至少是允許其他國家向朝鮮提供經濟援助。對此,在克林頓執政時期制定核不擴散政策的華盛頓戰略和國際問題研究中心學者羅伯特·艾恩霍恩看得很清楚:“你必須和他們接觸。我們應該向朝鮮保證,它能夠得到它認為最重要的一些東西,即他們的安全和主權。”(香港《遠東經濟評論》,2002年12月26日至2003年1月2日號。)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2年2月,危機升級前幾個月,朝鮮一名官方發言人指出,“朝鮮無法殺死美國這個重量級冠軍。但朝鮮能夠毀掉它的一隻手或一條腿,這樣它就不願再戰鬥下去了。這就是朝鮮的邏輯”。其實,平壤並沒有興趣與美國進行直接軍事對抗。(英國《國際事務》季刊,2003年夏季號。)它很清楚衝突的代價。現在看來,在第二次核危機出現之前,朝鮮曾表現出驚人的開放姿態和讓步:開始開放邊境;接待了數百名國際救援機構的代表;加強了地緣經濟合作;開始嘗試進行經濟改革;謀求與日本關係正常化;與美國進行接觸;與一些西方國家建立外交關係;成功化解與韓國的摩擦,朝韓關係進一步好轉;平壤甚至對美軍繼續駐紮韓國表示同意,並強調說只是在美朝處於敵對狀態下,駐韓美軍才是危險的存在。但遺憾的是,美國未能抓住機會促成與朝鮮的進一步和解,反而因其傲慢的態度和冷戰思維把美朝關係推向了一個異常危險的境地。如此看來,2002年1月布殊在《國情咨文》中武斷地把不同性質的國家(如伊拉克和朝鮮)都划入“邪惡軸心”,是個重大的外交失敗。白宮不斷在說它不想攻打朝鮮,但“邪惡軸心”的說法削弱了白宮在這個問題上的可信度,並縮小了美國在外交上的迴旋餘地。德國政治分析家特奧·佐默批評說,“任何一個國家通常不會挑出一些國家,說它們是邪惡的,除非這個國家準備與它們交戰。從邏輯上講,如果一個國家被說成是邪惡的,它會認為自己將遭受打擊”。(《波士頓環球報》,200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