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無憂谷(14)
第472章無憂谷(14)
“我們見過你老公了,他現在跟一個二十齣頭的小姑娘同居。”
這是吳端見到武安的第一句話。
說完這一句,他就沉默等待武安的回應。
武安坐在自家沙發上,低頭不語。
吳端來的時間不算太好,半下午,孩子快放學了。他擔心孩子回來,無論武安是不是本案的兇手,都不該以這樣不友好的方式讓孩子了解成年人的複雜世界。
所以,他又追問了一句:“孩子幾點放學?”
他甚至已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即便問不出什麼,時間差不多了也先撤,別傷害了孩子。
武安卻道:“孩子送他大姨家住幾天。”
是因為前兩天談話后就有了預感,覺得警察會再次找上門嗎?吳端思索着。
許是感覺到了吳端對孩子的關愛,武安說服了自己。
她道:“好吧,他死了,不是我殺的,但我知道是誰。”
武安的話說得十分篤定,這讓吳端有些詫異。
“你知道?”
“我百分之百確定,是王夢乾的。”
吳端看向閆思弦,用眼神詢問他對這名字是否有印象。
閆思弦微微搖了下頭。他有着超強的記憶力,他沒有印象,就說明馮笑香發給兩人的關於死者蔣保平的人際關係名單中,並未提到此人。
武安解釋道:“她是我們學校的教職工家屬,她老公,是我們學校的體育老師。”
什麼?!
吳端的眼睛眯了眯。
難道是那個與他有過一面之緣的小個子女人?!
就在勘驗現場當天,一對夫妻從蔣保平家樓門前路過,正好碰到出來透氣的吳端和閆思弦。
兩人還上前對他們進行了詢問。
世上竟有這樣的巧合。
此刻,這巧合讓兩人同時鎖緊了眉頭,如果兇手真是王夢,她知道事情敗露,會不會已經潛逃了?
吳端低頭看着手機,給手下的刑警佈置任務,也不管接下來的詢問結果了,先派出人手盯住王夢兩口子。
他發信息時,閆思弦接過了話頭。
閆思弦:“王夢的老公叫什麼名字?”
“林見清。他和蔣老師住一個小區。”
錯不了,林見清王夢兩口子,正是兩人見過的人。
“你怎麼知道兇手是王夢?”
“我看見了,我都看見了!我……”
武安少有地言語不祥,想起當初的情景,她還是止不住地心悸緊張語無倫次。
閆思弦沒有催促,沉默着給了她一些時間。
武安低頭閉眼,整理了一下情緒,解釋道:“我有蔣老師家的鑰匙,他給我的。我們……在一起了。”
像是怕受到苛責,武安小心翼翼地抬眼觀察着兩名刑警的態度。
吳端公事公辦道:“這個我們知道,你老公已經說過了,你這段婚姻已經名存實亡。”
武安嘆了口氣,“我以為找到真愛了,我什麼都跟蔣老師商量好了。
孩子跟着我,可以多跟他接觸接觸,只要孩子不排斥他,就是好的。
等考完高考,我們就找個機會,跟孩子攤牌。其實在我看來,有沒有那張證兒真的不重要,我就是……就是覺得和蔣老師在一起特別有奔頭兒。
誰知道半路殺出來一個王夢。
那陣子蔣老師辦補習班,我給他幫忙,王夢也是過來幫忙的。
同事的家屬嘛,見過幾面,知道她無業,蔣老師就讓她來做一些幫忙打雜的事兒。補習班最開始就我們三個人。
也掙不到什麼錢,我一分錢沒問蔣老師要過,王夢拿的工資,也就是意思一下而已,很少。
我還覺得王夢人挺好的,雪中送炭,可後來……後來發現她跟蔣老師……我算是明白了,便宜不好占的,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啊。
我找蔣老師說理,他一開始不承認,說只是工作關係,是我想多了。後來被我抓着現行,不認錯,還反咬一口,說我這邊不也沒離婚嗎,是我吊著他。
我……哎……我其實挺矛盾的,好多次捫心自問,我還是喜歡蔣老師,這是沒辦法的事,他身上那種光明磊落,太珍貴了,錯過了,就不可能在別的男人那兒找到了。
可他和王夢不清不楚的,我沒法接受,感情不是應該專一嗎?”
很難想像,一個婚外戀者是如何理直氣壯地佔據受害者角度,指責他人不專一。
要不是看在武安是女人,吳端真要開口嘲諷了。
他微微皺着眉,催促道:“你還沒講清楚,為什麼王夢是兇手。”
“我……我先把前提說了,王夢跟蔣老師有一段,至少是有過一段。”
“好。”
“至於她殺人,那是她自個兒暴露的。
蔣老師出事那天,王夢一直在他家。
情況是這樣的,補習班入不敷出,蔣老師那點積蓄很快就見底了,我們就又辦了一個小飯桌。
小飯桌,你們要是有孩子,就知道是咋回事了。就是組織一、二年級的小學生——小學生放學早嘛,家長下班晚,有些家有點遠的學生,孩子自己回家,家長不放心,可又來不及接,放學以後孩子就先去小飯桌。
吃晚飯,順帶寫寫作業。
蔣老師帶着他們寫作業,我和王夢輪換着去幫忙做飯。
暑假的時候,小飯桌就變成——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像個託兒所似的……”
武安低頭組織了一下語言,繼續道:
“是這樣,孩子有暑假,可家長沒有啊,有的家長願意多陪陪孩子,可有的家長巴不得孩子天天在學校,在家反倒嫌鬧騰。
暑假他們還會隔三差五把孩子往小飯桌這兒送,好歹還能給孩子補習一下數學嘛。
我跟王夢,簡直成了保姆,輪換去給蔣老師幫忙。
出事那天正好輪到王夢去給學生做飯,我那天也不知道怎麼了,可能是被蔣老師跟王夢的事兒弄得太特鬧心了吧,我就等晚上學生都走了,去找了蔣老師一趟,我想再跟他聊聊。
我也不怕碰上王夢,碰上了,正好三個人攤開把話說清楚。
反正我家這邊,我什麼都處理好了,沒有後顧之憂。王夢那邊可就不一樣了,她肯定不想讓老公知道她在外面胡搞,就憑這個,我就不怕她。
可我怎麼也沒想到,那天晚上,我到蔣老師家,他已經死了。
他倒在地上,頭上都是血,我真嚇壞了。
我以為他是發了什麼急病,昏倒把頭給磕破了,就去叫他。
叫了半天才發現,人已經沒氣了……”
講到這裏,武安的聲音微微地發著顫,兩條手臂夾在身側,整個人是一種縮緊的狀態。
到現在,她還不敢去想那個場面。
她看着自己的手,喃喃道:“當時,他的血就沾在我手上,兩隻手都是血。
我坐在地上,看不到他的臉,他的臉朝着那邊……”
武安抬手沖對面指了一下,繼續道:“我坐在那兒,腦子整個兒是木的,也不知道緩了多久,好像……我記不清了,好像我還給家裏打了個電話……我是說,我老公那個家……”
武安皺眉搖着頭,“真想不起來了……
後來,慢慢清醒了……我看出來蔣老師頭上凹下去兩塊,那不是磕的,應該是被人砸的,一想到這個,我就後背發涼,他是被人殺死的啊,萬一殺他的人還沒走呢?
我是真嚇得腿軟,爬起來去到門口的。
出門,我頭也不敢回地沖回家,看到我兒子,才感覺到了一點人氣兒。
我兒子也嚇了一跳——我連手上的血都忘了洗一洗——他還以為我騎電動車摔了。
我這才意識到,攤上事兒了,這回攤上大事兒了。
不等我想明白這是什麼情況,王夢的電話來了。她說想跟我調一下班,第二天還是她去給學生做飯,她還特意強調,已經跟蔣老師商量過了,蔣老師同意。
我留了個心眼,問他啥時候跟蔣老師商量的,她說剛剛。
這不就露餡了嗎?哪兒來的剛剛?
我發現蔣老師死,至少都有兩三個小時了。
我就知道了,是王夢殺的人。跟我調班,是想趁着第二天處理屍體,清理現場。”
吳端:“你還挺懂。”
“這……不難猜。而且,第二天我也特別去了蔣老師家附近,我就是想看看,王夢究竟想幹什麼。
我沒看見她進樓門,倒是看見她出來,她出來的時候拎着一個手提袋,手提袋裏……是骨頭。她自己承認的。
我親眼看見,她把那手提袋扔進河裏。我想阻止,只來得及喊一聲她的名字。
晚了,東西已經扔掉了。
我就質問她扔的什麼。
一開始她說是垃圾。
我就直接問她:蔣老師是不是你殺的?
她沒話了,反問我怎麼知道,還說不關我的事。
這不就等於承認了嗎?”
講述到了這裏,吳端心中的大石稍稍放下一些,如果武安的話不假,那這案子就快要水落石出了。
吳端繼續問道:“既然人不是你殺的,為什麼不報警?”
“我不想惹麻煩,無論人是不是我殺的,我都去過那兒,動過屍體。我還怕兒子受到傷害,要讓他在那種情況下搞明白自己父母的關係,太殘忍了……”
“所以你第二天一大早就給你老公打電話,讓他把孩子接走。”
“是啊,孩子跟我在一起不安全。我自己倒不害怕。說實話,我其實有點理解王夢了,真的。”
“怎麼說?”
“可能蔣保平就是生錯了時候吧。他要是生在亂世,那麼有正義感的人,一定能有些做為,保國安民什麼的。
可這個年代……他空有改變世界的抱負,卻只能憋屈地受人打壓,幾個學生惡作劇一下,就能害他丟了工作,還差點丟了以後養老的保障,所有人都黑白不分……
他太苦了。
至於感情,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兒女情長上,誰也不能完全佔據他的感情。說不定王夢就是因為這個殺的他。要真是這樣,那我就特別理解。
我這話只是打個比方,你們可別多想——有時候吧,為了佔有蔣老師的感情,我都恨不得殺了他。”
武安盡量講明了自己的思路,見吳端陷入沉思,一時沒有接話,她又道:“蔣老師死,我的夢算是破滅了,我的家庭也完了。
老公被我趕出去,跟小三的日子過得紅紅火火,臨時反悔拆散他倆嗎?我可干不出那種事兒來。
蔣老師的事,我再也不敢問了,王夢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我只求她哪天被警察抓了別牽連我……沒想到,你們卻先找了我。
這半年,我的所有重心都放在工作和孩子身上了。說實話,我到現在還很崇拜蔣老師,但也覺得他是真可憐……”
“那之後你跟王夢再沒聯絡過嗎?”
“沒。”
“那她老公林見清呢?林見清可是你們學校的體育老師,一個單位,低頭不見抬頭見的。”
“就……盡量不打照面吧,反正我想着辦法躲他。學期末體育課停課,時間分給語數外,我也沒去跟他商量時間,都是語文老師和英語老師挑剩下的時間給我。”
“這兩天林見清去學校了嗎?”吳端問道。
他很忐忑,生怕得到那個不利的答案。
“去了啊,今天他還在操場指揮學生跑圈呢。”
竟然沒逃?是因為兇手不是他,不虛的,還是有別的隱情?吳端恨不能立即拘了王夢夫婦,進行訊問。
閆思弦接過話頭道:“那林見清有沒有什麼反常行為?”
武安連連搖頭,但拒絕的話尚未出口,就被閆思弦截斷了。
閆思弦:“我知道你在躲着他,可當你躲着一個人的時候,你的注意力不可避免地就會集中在他身上,所以,如果他有什麼反常行為,你有可能會發現。”
“我……真沒什麼感覺。”
“好吧,”閆思弦點點頭,“鑒於你接觸過死者,你得跟我們一起回市局,隨時接受調查。”
“可以,不過,要多久?”
“走傳喚程序,48小時,除非我們發現你作案的關鍵證據,否則48小時后必須放人。
要是你剛才沒撒謊,48小時還是很快的。”
“我能不能跟學校請個假?”
“可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