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最後的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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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002年7月“出逃”事件到10月初被監視居住期間,楊斌還在大筆地減持歐亞農業()的股份,套現數億資金。這樣的舉動,被媒體描述為“最後的瘋狂”。而此後的責任追究,也成為財經界頭疼的問題——
有長期接近楊斌的人士在楊斌出事後曾經跟記者說,實際上,從2002年年初開始,楊斌的資金鏈就斷裂了——沒有了銀行貸款,房子賣不出去,工程隊、工人們和農民們則紛紛上門追討欠款,而此後,楊斌還要向朝鮮進行大筆的投資(有人估計,新義州特區特區建設啟動資金需要1000億美元,5年內需要資金高達8000億美元)。
楊斌當然需要更多的錢。
楊斌曾說:“我們不會用上市公司(歐亞農業)的錢。”但2002年1月,歐亞農業()從一家中國銀行取得一項50個月億元人民幣的有息貸款。上市公司借來的這筆錢,被用於向楊斌私人公司瀋陽歐亞實業購買辦公樓(即荷蘭村裏的荷蘭女王皇宮)和10公頃溫室,溫室以億作價,辦公樓作價7000萬元。
楊斌還一再保證不會減持上市公司的權益。直到2002年7月,他“神秘失蹤”,從朝鮮回果后,還專程到香港向投資者保證,“不會減持歐亞農業股份”。但是,1個月後的8月初,歐亞農業()公告稱,主席楊斌已將3億股歐亞股份、約佔已發行股份股權,以每股作價元,配售給了澳門政經界名人顏延齡和新加坡商人HarveyWee,兩人所佔股權各占。
此次交易楊斌套現億元港幣,而在此前的2002年4月,身兼主席和行政總裁的楊斌已經放棄行政總裁職位,為自己退出歐亞農業()埋下了伏筆。
不過,楊斌股份的買主也沒有長時間持股。到8月27日,顏延齡已經以每股港元的價格出售了所有億股股票,虧損約4500萬港元;HarveyWee慢了一步,8月28日—9月17日期間,以每股港元的價格也將億股全部出售,損失8750萬港元。
楊斌食言拋售股票使資本市場怨聲四起。道亨證券發出報告:指楊缺乏誠信,建議投資者沽空。減持消息公告的8月8日,歐亞農業成交量放大到5455萬股,每股價格港元,而在這之前的8月5日,其成交量僅391萬股;隨後的8月22日和9月17日,歐亞農業更放出9270萬股和1億股的天量。
9月12日,歐亞農業剛剛宣佈上半年凈利潤增長9%。7天以後--9月19日,香港證監會則以“未能披露容易影響股價的一些信息”為由(原因主要是總裁陳軍的辭職未有按規定及時公告),暫停歐亞農業交易,其時,歐亞農業的股價已跌至港元。
9月24日歐亞農業復牌,26日,歐亞農業恢復交易,當天下跌港元,跌幅;27日再跌去,至港元。
此時,從朝鮮“凱旋”回到瀋陽的楊斌,顧不上外界對他金蟬脫殼的猜測,宣佈以每股港元價格出售了3940萬股股票。
經過一個周末后,9月30日,歐亞農業再次聲稱發佈公告而停牌。香港交易所要求該公司董事會說明與停牌相關的公告問題。得到的答覆令人瞠目:楊斌在9月30日對董事會說,他前兩天忙於安排和參加瀋陽的一個新聞發佈會及會見記者,“日程很緊張,無意中忘記了報告自己在9月26日和27日兩天,以每股港元至港元的價格出售了另外4250萬股,將其在公司的股份減至”。
在9月26日的瀋陽記者招待會上,楊斌仍然一再表示,他對歐亞和荷蘭村有很好的安排。“畢竟是我10年來創立的一個企業,我不可能因為找了新的媳婦就把過去的孩子給忘了,”但他同時也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從我就任朝鮮新義州特首之日,我就不再是一個商人,而是一個政治家了。”
到10月4日,也就是楊斌被“監視居住”的的當天,歐亞農業發佈公告,公司副總裁、執行董事兼財務總監閻闖以個人及健康理由提出辭職,而公司非執行董事黃漢森也以個人理由提出辭職。
接下來是歐亞農業()徹底崩盤——10月7日,香港《經濟日報》刊登上一小節所述的“中國證監會致香港證監會”函件,揭示歐亞農業存有涉嫌財務造假等問題;10月8日上任僅17天的行政總裁李剛及執行董事兼行政副總裁劉桂芬也提交辭職信。
這樣,“歐亞農業”這家當初以“高科技農業”誘人概念超過招股價78備上市的內地民營公司,在存在了1年零3個月後,走向了絕地。而楊斌最後半年多的大手筆減持,也被《商務周刊》評價為“最後的瘋狂”。
對於歐亞農業()掀起的股市風浪,受損害的中小股東們義憤填膺,強烈要求追究肇事者責任,討回他們的損失。
此時,最受指責的就是歐亞農業()的上市保薦人工商東亞,有財經界人士指出:上市之前,作為總保薦人的工商東亞對於歐亞農業本身的業績應該非常清楚,但是居然沒有發現其偽造的近20億元的營業額,中間究竟有什麼**?不要忘了,在歐亞農業()上市之後,楊斌聲稱,他從工商東亞的母公司中國工商銀行的分支機構——瀋陽市工商銀行取得了4億人民幣的貸款。
另外,受指責的還有歐亞農業()的審計機構——全球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安達信。消息指,歐亞農業()財務有如此大的漏洞,作為其審計機構的安達信居然沒有發現一點問題,應該怎麼解釋?
10月9日,有香港報紙稱,就歐亞農業()涉嫌做假賬一事,有香港證交所上市委員會成員認為,除涉及到刑事責任的部分外,港交所及證監會也應該追究歐亞農業()上市保薦人工商東亞的責任,若一旦查實歐亞招股書有虛假陳述內容,歐亞股東有權向保薦人索賠。
該報還引述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上市委員會成員”的話說,根據香港現行制度,港交所不能直接追究歐亞農業()上市時的會計師(安達信)及律師的責任,只能把這些個案轉交給會計師公會及律師公會要求質詢。但港交所可追究保薦人責任。
結果,中介機構責任的追究也成為懸疑。
此前,美國爆發著名的安然(ARON)、世通(WORLDCOM)破產案,為這兩家公司擔任審計的安達信早就因之解體。如何繼續追究安達信的責任?
工商東亞更是有話要說。工商東亞的前總經理李國榮大叫冤屈:即便歐亞真的在招股書中作假,也沒有理由把責任全部推給保薦人,因為核賬由會計師行負責,檢驗各項證明文件則由律師行負責,保薦人根本不可能承擔這兩項專業工作。“除非大家都錯了。”他說,工商東亞已經為歐亞農業()飽受名譽損失。(詳見附文13)
究竟是誰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