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下的七宗大罪
在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人是曾經因犯流氓、故意傷害、盜竊罪被判刑甚至多次入獄的累犯,他們出獄后不思悔改,反而拉幫結夥盜竊汽車、持槍搶劫殺人、攔截毆打警察,犯下了搶劫、盜竊、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窩藏、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偽造國家機關印章七宗大罪。2002年4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處兩名主犯死刑,其餘罪犯分別被判處6個月到20年的有期徒刑……在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人是曾經因犯流氓、故意傷害、盜竊罪被判刑甚至多次入獄的累犯,他們出獄后不思悔改,反而拉幫結夥盜竊汽車、持槍搶劫殺人、攔截毆打警察,犯下了搶劫、盜竊、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窩藏、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偽造國家機關印章七宗大罪。2002年4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處兩名主犯死刑,其餘罪犯分別被判處6個月到20年的有期徒刑……2002年5月10日,主犯曹紹純、朱力凱被槍決。